成都单位社保转个人社保怎么办,成都职工社保转个人
1. 成都职工社保转个人
只要是有当地的社保帐号的不管是不是户口所在地都可转为个人缴费,可只交养老或医保的.个人交费养老最低缴费是:当地上年度社平工资X0.6(缴费指数)X0.2(个人缴费比例20%或18%),医保是当地上年度社平工资X0.6X0.11。
18%是按灵敏就业人员缴费女的按此是要55退休,按20%交是50退休。当缴费基数与单位相同时,计入个人帐户与单位缴费的是一样的,养老都是缴费基数的8%,医保是基数的3。3~3。7%按不同的年龄段计入,建议你尽快找到工作,由单位缴费是个人是不交统筹部份的
2. 成都单位社保转个人社保怎么办理
1、职工最先需要按照规定与公司消除或是停止劳务关系;
2.随后需要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分去申请社保登记;
3.再由个人社保经办机构审批;
4.最终审批通过的,给予登记备案。 职工个人社保转灵活就业,带上身份证原件和社会保障卡去个人社保单位申请办理就可以。
3. 成都单位社保怎么转个人社保
办理社保关系转移(出)手续时须提供的资料及办理程序 :
所需资料:
( 1 )携带养老保险手册和失业保险手册;
( 2 )携带调入地社保经办机构接收证明;
( 3 )本人身份证;
办理程序:
( 1 )携带以上资料在柜台打印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参加养老保险人员转移情况表》和《个人帐户明细单》;
( 2 )前往养老失业工伤基金中心财务办公室办理转移手续。 服务承诺 :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服务承诺。对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等,手续齐全即时办结。 承办机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办理社保关系转移(入)手续时须提供的资料及办理程序 :
所需资料:
( 1 )单位证明或本人身份证及养老保险手册;
( 2 )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参加养老保险人员转移表》和《个人帐户明细单》。
办理程序:
( 1 )前往我局养老、失业、工伤基金中心柜台办理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 2 )统筹地区以外的参保人员请携带以上资料前往服务大厅养老、失业、工伤基金中心财务办公室进行资金到帐确认后,到柜台办理转移手续;
( 3 )统筹地区以内的参保人员请携带以上资料前往服务大厅养老、失业、工伤基金中心柜台直接办理手续。 承办机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4. 成都单位社保转个人社保
成都市金牛区社保局或者是成都市社保局都可以办理你的社保转移。你如果想接下来在金牛区继续缴社保就直接在金牛区办理转移手续就可以了;你如果想接下来在成都市缴社保,需要先到成都市社保局办理申请再到金牛区办理转移。
离开单位后的社会保险变迁情况:
1、办理转移手续后在新单位续保(新单位在异地的需要异地社保中心的确认或者等待政策允许转入后再办理)。
2、办理转出手续后以个人身份续保(持身份证和社保卡到社保中心办理)。
3、停保一段时间,以后再续保。注意:停保的次月起停止报销医药费。 因转移、转出和停保,前后几次个人的缴费年限和缴费金额累计计算。
转移手续办理流程: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5、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扩展资料:
社保转移所需材料:
一、申请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缴费职工于缴费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后,可以由本人或缴费单位携带以下材料到所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1)《申请》(附件二)、
(2)缴费职工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缴费职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请提供委托书及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5)缴费职工的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等相关信息需要认定的,需出据缴费职工本人的《人事档案》
(6)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调动手续原件及复印件
(7)政策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
二、出示《参保凭证》,申请接续养老保险关系
缴费职工向新就业地社会保险机构出示本人的《参保凭证》原件和复印件并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附件一),符合转入条件的,由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向原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三、办理基金转移手续
原社保经办机构收到《联系函》后,核对有关信息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并办理基金划转手续,传送给新就业地社保机构。
5. 成都职工社保转个人需要本人办理吗?
1、你之前在哪个区缴纳的社保,就去办理停保,然后公司直接在购买就可以了。
2、如果你之前缴纳的社保的区,和你目前公司地址所在区一样的,不需要办理停保,直接由单位开始给你续交。
3、个人停保15号前办理,单位缴纳可在月底最后一天前办理。
4、每逢周五,只有上午11点前可以办理,下午他们会开周例会。
6. 成都职工社保转个人社保流程
综合保险转市社保不需要补交费。具体办法如下:
第一,个人转移,本人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转移申请开始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综合保险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累计计算。到时领取一张社保卡,综保卡上的门诊费用完就作废。
第二,单位转移,只需要单位社保经办人填报《综合保险减少表》、《社会保险增加表》就可以了。综合保险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累计计算,到时单位转发一张社保卡,综保卡上的门诊费用完就作废。
7. 成都市社保转出
成都市金牛区社保局或者是成都市社保局都可以办理你的社保转移。你如果想接下来在金牛区继续缴社保就直接在金牛区办理转移手续就可以了;你如果想接下来在成都市缴社保,需要先到成都市社保局办理申请再到金牛区办理转移。 离开单位后的社会保险变迁情况:
1、办理转移手续后在新单位续保(新单位在异地的需要异地社保中心的确认或者等待政策允许转入后再办理)。
2、办理转出手续后以个人身份续保(持身份证和社保卡到社保中心办理)。
3、停保一段时间,以后再续保。注意:停保的次月起停止报销医药费。 因转移、转出和停保,前后几次个人的缴费年限和缴费金额累计计算。 转移手续办理流程: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5、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8. 成都社保转个人怎么办理
养老保险个人缴费部分全部划入了个人账户,大概是缴费工资的百分之八左右。
医疗保险每个月会划入缴费基数的百分之二左右到社保卡内,可以用于在药店买药或者门诊费用,做核酸检测也可以刷社保卡,扣的就是医保划入的钱。成都社保只有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会划入个人账户一定的金额。
9. 成都 转社保
可以!
社保不缴纳了,可以转为农保!不过需要看社保是否缴纳了超过15年,如果已经连续缴纳超过了15年社保,再转去农保就跟不划算了!
社保和农保退休待遇不同,农保退休待遇很少,基本上属于低保,不划算!能缴纳社保最好缴纳社保,职工社保比农保强很多。
10. 成都市社保转四川省社保
这个问题问的是社保卡里银行卡的钱吗,银行卡里的钱是随便转的。如果是指养老保险的接转手续,也是可以的,但手续繁杂并且有一定的条件才行。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15个工作日内,审核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同意接收,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5、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11. 成都职工社保转个人怎么转
成都市金牛区社保局或者是成都市社保局都可以办理你的社保转移。你如果想接下来在金牛区继续缴社保就直接在金牛区办理转移手续就可以了;你如果想接下来在成都市缴社保,需要先到成都市社保局办理申请再到金牛区办理转移。
离开单位后的社会保险变迁情况:
1、办理转移手续后在新单位续保(新单位在异地的需要异地社保中心的确认或者等待政策允许转入后再办理)。
2、办理转出手续后以个人身份续保(持身份证和社保卡到社保中心办理)。
3、停保一段时间,以后再续保。注意:停保的次月起停止报销医药费。 因转移、转出和停保,前后几次个人的缴费年限和缴费金额累计计算。
转移手续办理流程: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5、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