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人力资源社保保障网,沈阳人力资源社保保障网查询
1. 沈阳人力资源社保保障网查询
沈阳查询失业金缴费信息,一般登录沈阳的社保局网站通过在线查询可以查询,方便快捷。
沈阳失业金查询方法:
1.电话咨询拨打沈阳劳动保障综合服务电话“12333”进行政策咨询和信息查询。
2.上网查询登陆沈阳社会保险业务网站,点击“个人参保信息查询”窗口,输入本人身份证和密码(密码是你的社保证编号或者身份证出生月),即可查询本人失业金信息。
3.在沈阳的参保人可以携带身份证到沈阳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办理。
2. 沈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系统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北大街16号人才大厦
附近公交站:
青年北大街哈尔滨路 - 公交站
途经公交车: 130路 159路 214路 293路
3. 沈阳人力社会保障网官网
查询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查询:
一、 电话查询,可拨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咨询服务电话:12333
二、 窗口查询,请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及社保卡号至当地社保局办公大厅窗口查询。
三、终端查询。
1、参保市民可通过该终端进行社会保险查询、社保卡服务、个人权益打印、社会保险参保证明打印等多项功能的操作。
2、登录该终端有两种方式,一是插入参保人员社保卡,二是刷参保人员居民身份证。
3、登录后主页为“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助服务终端”,终端显示器右侧分别为“业务查询”“业务办理”“政策咨询”“便民服务”四个页面。
4、该终端配置有先进的硬件设备和软件功能,一是具备连续A4纸张打印功能,并可以套印红色印章;二是支持软键盘输入,参保人员可以通过终端修改维护本人的基本信息;此外,该终端还与金融机构联网运行,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可在自助设备上选取缴费档次,实现个人自助缴费。
4. 沈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网
首先,需要说明的是,参保人员需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时,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如需代办,被委托人还需持书面委托材料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就近就地到全市任何一个社保经办服务机构办理。 其次,参保缴费证明获取方式如下: (一)参保人员获取本人参保缴费证明的方式: 1、已办理过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市民卡”)的人员,可凭市民卡通过自助查询机进行打印; 2、市民卡正在办理之中或未办理市民卡的人员可凭本人身份证通过自助查询机进行打印; 3、已办理过网上注册的人员,可登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查询打印; 4、按以上三种方式均无法获取参保缴费证明的人员,可委托他人办理,由受托人凭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到柜台查询打印。 (二)参保单位获取本单位参保缴费证明的方式: 1、已办理过网上注册的单位,可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网上查询打印; 2、因特殊情况无法办理网上注册的参保单位,可凭单位介绍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劳动保障证副本原件到柜台查询打印。 (三)人力资源公司需要提供被代理单位人员参保缴费证明的,可根据人力资源公司劳动保障证号及被代理单位的二级码,通过网上(办理过网上注册的单位)或柜台(特殊情况无法办理网上注册的单位)两种方式查询打印。 (四)行政部门、司法机关及其他单位因履行工作职责依法申请办理单位或个人参保缴费证明的,应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工作证或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查询目的和法律法规依据,经审核批准后,按照规定的查询对象在职责范围内予以提供。 (五)需开具个人未参保证明的,根据其姓名及身份证查询后出具。
5. 沈阳人力资源社保保障网查询电话
查询医保卡办卡进度有以下三种方法:
1.用户可以在网上查询,只需登录所在城市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即可进行查询。
2.用户可以拨打12333社保热线,接通人工服务,给客服提供自己的身份证号码来查询。
3.如果用户的医保卡是由公司人事进行统一申领进而下发至员工手里的,那么直接询问公司人事即可。
6.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查询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
办公地址: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北大街16号
办公时间:9:00—11:30 13:00—17:3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24-
传真号码:024-
7. 沈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官网个人保险缴费查询
1、打开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个人网厅,会看到相关的内容。
2、下一步,按照社保缴费与待遇查询→社保相关证明自助打印→个人参保缴费情况证明的顺序进行点击。
3、这个时候,直接确定输入起始年月和输入截止年月并选择查询。
4、这样一来通过得到对应的结果来打印以后,即可网上打印社保证明了。
8. 沈阳市社保查询网
【说明】沈阳社保查询个人账户办法:
1、拨打沈阳市社保查询电话12333,获取个人账户余额信息。
2、持本人身份证明、社保卡到沈阳市社会养老和工伤保险管理局(或社保经办机构)查询账户明细。
3、凭本人医保卡到沈阳社保经办机构或医保定点单位查询账户信息。
4、登录“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取更多社保资讯。
9. 沈阳人力资源社保保障网查询入口
劳动者查询沈阳市失业保险个人缴费记录,劳动者可以持身份证到当地的社保局进行查询,也可以到当地社保局网站按照提示进行查询,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四条 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第四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第四十八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