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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最低社保缴费基数,河北省最低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1. 河北省最低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2021-2022年河北养老保险金领取计算方法与公式,2021-2022年河北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是多少?2021年河北养老保险缴费比例,河北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一、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退休后均按本计发基本养老金。

    二、“统账结合”后参加工作且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统账结合”前参加工作,本实施后退休且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累计满15年的人员,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和过渡性调节金。

    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调节金分别按下列方法计算:

    (一)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计算公式为: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二)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算公式为:个人账户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

    (三)过渡性养老金月标准以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统账结合”前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发给1.2%。计算公式为:过渡性养老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统账结合前的缴费年限×1.2%

    (四)过渡性调节金以当地现行标准为基数,2006年至退休的按一定比例计发。及以后退休的,不再发给过渡性调节金。

    按上述方法计发基本养老金时,统账结合时间、缴费年限、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过渡性调节金计发比例,按执行。一、2020年河北省社保缴费基数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的在职人员的个人缴费基数按照职工2017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低于2017年河北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60%,按60%(3263.3元/月)为月缴费基数;超过2017年河北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00%的,按300%(16316.5元/月)为月缴费基数。

    参加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的在职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按照职工2017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低于2017年河北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100%的,按100%(5438.8元/月)为月缴费基数;超过2017年河北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00%的,按300%(16316.5元/月)为月缴费基数。

    职工工资总额包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津贴和补贴。

    2018-2019年沧州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公司缴20%,个人缴8%;

    失业保险:公司缴0.7%,个人缴0.3%;

    工伤保险:公司缴根据行业,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公司缴0.8%,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公司缴7.5%,个人缴2%。

    二、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

    2. 河北养老最低缴费基数是多少

    2020年河北社保缴费基数基数:

    2020年河北社保缴费基数与2019年社保缴费基数一致,按照2018年平均工资的60%进行计算,2020年河北社保缴费基数上线按2019年平均工资的300%进行计算。

    2020年河北社保缴费基数上限:18238.8元

    2020年河北社保缴费基数下限:3435.8元

    3. 河北养老保险最低基数是多少

    2021-2022年河北养老保险金领取计算方法与公式,2021-2022年河北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是多少?2021年河北养老保险缴费比例,河北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一、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退休后均按本意见计发基本养老金。

    二、“统账结合”后参加工作且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统账结合”前参加工作,本意见实施后退休且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累计满15年的人员,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和过渡性调节金。

    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调节金分别按下列方法计算:

    (一)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计算公式为: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二)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算公式为:个人账户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

    (三)过渡性养老金月标准以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统账结合”前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发给1.2%。计算公式为:过渡性养老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统账结合前的缴费年限×1.2%

    (四)过渡性调节金以当地现行标准为基数,2006年至退休的按一定比例计发。及以后退休的,不再发给过渡性调节金。

    按上述方法计发基本养老金时,统账结合时间、缴费年限、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过渡性调节金计发比例,按执行。一、2020年河北省社保缴费基数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的在职人员的个人缴费基数按照职工2017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低于2017年河北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60%,按60%(3263.3元/月)为月缴费基数;超过2017年河北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00%的,按300%(16316.5元/月)为月缴费基数。

    参加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的在职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按照职工2017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低于2017年河北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100%的,按100%(5438.8元/月)为月缴费基数;超过2017年河北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00%的,按300%(16316.5元/月)为月缴费基数。

    职工工资总额包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津贴和补贴。

    2018-2019年沧州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公司缴20%,个人缴8%;

    失业保险:公司缴0.7%,个人缴0.3%;

    工伤保险:公司缴根据行业,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公司缴0.8%,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公司缴7.5%,个人缴2%。

    二、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社会保险计划,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

    4. 河北省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在现参保单位期间,个人缴费基数低于3245.4元的,按3245.4元核定,髙于16227元的,按16227元核定。同时,对新旧基数存在差额的月份在启用新基数当月进行差额补(退)收。

    (三)自2021年9月6日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简称“灵活就业人员"),可缴纳2021年1月至12月的基本养老保险费。2021年月缴费标准在649.08至3245.4元间自主选择。

    (四)灵活就业人员2021年可补缴2020年度养老保险费。办理补缴须先到参保地社保中心核定应缴额

    5. 河北省最低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是多少

    是职工养老保险个人缴纳一个月900元吗?

    如果是的话,根据个人承担缴费基数比例的百分之八来计算,你的缴费基数就是九百除以百分之八得出11250元。河北省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最低档为3245.4元,最高档位16227元。你的缴费基数11250元属于第二档中的比较多的档次。

    6. 河北省最低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调整

    2021年河北社保缴费基数于九月份正式出具调整明细,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最低档为3170元,最高档缴费基数为15850元。生育险并入医疗保险。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基数为3245.4元,最高档为16227元。工伤保险同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一致。最后失业保险最低缴费基数也在3000以上。

    7. 河北省最低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标准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简称社平工资)为52409元,比前一年的46239元增长6170元。据此计算,核定参保职工月缴费基数时,职工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低于2620.45元的(即月平均工资的60%),按2620.45元核定;高于13102.26元的(即月平均工资的300%),按13102.26元核定。

    今年新参保、异地转入等原因没有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的,以最近月份的工资收入核定其缴费基数。照此计算,石家庄市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调整为52409元,每月4367.42元。具体到个人,受影响最为直接的是自愿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

    同时,按照上年度河北省社平工资为缴费基数的用人单位,其单位缴费和职工个人缴费,也将相应变化。

    目前,石家庄市社保局已经做好相关参数调整的各项准备工作,将于7月初进行调整并开始办理相关业务。石家庄市社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核定参保单位及职工2021年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将同时补收今年前几个月新旧基数的差额,也就意味着7月份个人和单位扣缴的养老金将增加。

    根据政策规定,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自己的收入状况,每月缴纳标准可按我省月社平工资的40%、60%、100%、200%、300%等标准缴纳,也可在40%至300%的区间内,即350元至2620元之间,自主选择每月的养老保险费缴纳标准。

    即日起,灵活就业人员可以按上述标准缴纳2021年1-12月的养老保险费了。灵活就业人员可选择按月、按季缴费,也可以一次性缴纳一年的养老保险费,但每月只能缴纳一次,且不能跨年度缴费。

    灵活就业人员一年多缴三百多元

    石家庄市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基数为上年度石家庄市社平工资。据此,石家庄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日前下发根据《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2021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确定2021年度市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基数为52000元。

    也就是说,以社平工资为缴费基数的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都将上涨;以社平工资为缴费基数的灵活就业人员,缴费额度也将上涨。

    石家庄市医保中心相关负责人提醒,新缴费标准自今年6月1日起执行,参保人员可留意自己的医疗保险缴费记录。

    2021年度石家庄市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基数为52000元,即每月4333.33元。

    职工医疗保险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

    用人单位:按上年度社平工资的8.5%缴纳(含生育保险0.5%)每月需为每位职工缴368.33元。

    职工:按上年度社平工资的2%缴纳个人每月需缴86.67元。

    灵活就业人员全部由个人缴纳

    按上年度社平工资的8.25%缴纳(含生育保险0.25%)每月需缴纳357.50元。

    8. 河北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2021-2022年河北养老保险金领取计算方法与公式,2021-2022年河北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是多少?2021年河北养老保险缴费比例,河北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一、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退休后均按本意见计发基本养老金。

    二、“统账结合”后参加工作且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统账结合”前参加工作,本意见实施后退休且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累计满15年的人员,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和过渡性调节金。

    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调节金分别按下列方法计算:

    (一)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计算公式为: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二)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算公式为:个人账户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

    (三)过渡性养老金月标准以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统账结合”前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发给1.2%。计算公式为:过渡性养老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统账结合前的缴费年限×1.2%

    (四)过渡性调节金以当地现行标准为基数,2006年至退休的按一定比例计发。及以后退休的,不再发给过渡性调节金。

    按上述方法计发基本养老金时,统账结合时间、缴费年限、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过渡性调节金计发比例,按执行。一、2020年河北省社保缴费基数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的在职人员的个人缴费基数按照职工2017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低于2017年河北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60%,按60%(3263.3元/月)为月缴费基数;超过2017年河北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00%的,按300%(16316.5元/月)为月缴费基数。

    参加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的在职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按照职工2017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低于2017年河北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100%的,按100%(5438.8元/月)为月缴费基数;超过2017年河北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00%的,按300%(16316.5元/月)为月缴费基数。

    职工工资总额包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津贴和补贴。

    9. 河北企业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基数

    2020年河北社保缴费基数与2019年社保缴费基数一致,按照2018年平均工资的60%进行计算,2020年河北社保缴费基数上线按2019年平均工资的300%进行计算。

    2019年河北省平均工资为:72956元/年 6079.6元/月

    2018年河北省平均工资为:68717元/年 5726.4元/月

    2020年河北社保缴费基数上限:18238.8元

    2020年河北社保缴费基数下限:3435.8元

    《河北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实施方案》

    一、降低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

    自2019年5月1日起,降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包括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按照16%执行。

    二、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

    自2019年5月1日起至2020年4月30日,继续实施失业保险费率1%政策,其中用人单位0.7%,职工个人0.3%。

    三、调整社保缴费基数政策

    自2019年5月1日起,调整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计算口径。以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的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核定社保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合理降低部分参保人员和企业的社保缴费基数。其中,职工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按照各统筹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核定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

    一是《失业保险条例》规定了失业保险金的上限,即不得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二是失业保险保障的是失业人员基本生活需要,过高的待遇水平不符合我国失业保险"保基本"的原则;三是确定失业保险金水平还要兼顾促就业的作用,失业保险金标准过高,可能会影响部分失业人员的就业积极性。此外,还要统筹考虑失业保险基金运行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十三条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政府给予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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