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社保缴纳基数,青岛社保缴费比例,缴费基数
1. 2017年青岛社保缴费比例,缴费基数
青岛2012年社保缴费基数,是按照2011年社平工资2730元的一定比例确定的,最低基数为社平工资的60%,即1638元;最高基数为社平工资的300%,即8190元。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此范围内选择比例,进行社保缴纳,具体比例如下:
最低基数:社平工资2730元*60%=1638元
单位(百分比)
金额
个人(百分比)
金额
工本费
养老18%
294.84
8%
131.04
医疗9%
147.42
2%
32.76
失业2%
32.76
1%
16.38
生育1%
16.38
无
工伤0.7%(1.2%/1.9%)
11.47
无
30.70%
11%
合计
502.87
180.18
共计:683.05元
最高基数:社平工资2730元*3=8190元
单位(百分比)
金额
个人(百分比)
金额
工本费
养老18%
1474.2
8%
655.2
医疗9%
737.1
2%
163.8
失业2%
163.8
1%
81.9
生育1%
81.9
无
工伤0.7%(1.2%/1.9%)
57.33
无
30.70%
11%
合计
2514.33
900.9
共计:3415.23元
注:1、农业户口个人不缴纳失业保险个人部分
2、工伤缴纳部分分三种类型,具体类型根据公司注册性质决定缴纳比例
2. 青岛历年社保缴费比例
青岛市社会保障基金缴存比例为:基本养老金单位承担比例为16%,个人为8%;基本医疗保险单位承担9.5%,个人承担2%;失业保险金单位承担0.7%,个人承担0.3%;工伤保险金单位承担0.1%,个人不交纳的。青岛市社会保障金缴费基数是有上下限规定的,只有在规定的范围内按比例上交,才属正常缴纳范围。
3. 2018青岛社保缴费基数
2021年7月青岛社保缴费基数没有改变,仍然按照上一年度的最低基数3457元缴纳。山东省社保缴费基数变化是从2021年9月1号开始,执行新的缴费基数。新的缴费基数变化不是以标准公布日期为准,而是以省人社厅公布之后确定的实施日期为准,所以七月没有改变。
4. 青岛2016年社保缴费基数
一、暂不调整居民社会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
2022年度,暂不调整参保居民个人缴费标准。其中,选择一档缴费的成年居民继续按照每人每年462元的标准,选择二档缴费的成年居民和少年儿童继续按照每人每年395元的标准,在校大学生继续按照每人每年150元的标准执行。
参加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可利用个人账户资金为本人、父母、配偶及其父母、子女缴纳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二、提高居民社会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
2022年度,我市财政对居民医保的补助标准提高额度按照国家统一标准确定,暂定增加30元。调整后对一档缴费成年居民的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820元,对二档缴费成年居民、少年儿童和在校大学生的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740元。资金来源及分担比例不变。若2022年度国家政补助标准有新的变化,我市按国家标准执行。
三、规范居民医保待遇享受期
居民在集中参保期内缴纳下一年度居民医保费的,待遇享受期为下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新入学大学生按照规定及时参保缴费的,自入学报到之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新生儿出生6个月内参保并缴纳居民医保费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待遇;正常享受职工医保待遇的参保人,中断缴费3个月内参加居民医保的,从中断缴费之月起按居民医保相关规定享受待遇,保障待遇衔接;其他新符合参保条件的居民应当在3个月内缴纳居民社会医疗保险费,从缴费次月起享受待遇;持居住证参加我市居民医保的应在集中参保期参保,待遇享受期为下一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四、停止相关基金划转
2022年起,《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青政发〔2016〕35号)规定的由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按每人每年20元标准向全民补充医保划转的部分,以及《关于完善全民补充医疗保险制度调整基金支付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青医保发〔2019〕20号)规定的由补充医保基金向居民医保基金划转的部分,停止划转。
五、本通知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其他相关问题仍按原规定执行。
5. 2017年青岛社保缴费比例,缴费基数怎么填
(口径变化)根据青岛市人社局公布的信息显示,青岛市从2019年开始使用全省统一的社保缴费基数。
2019年5月,国家要求使用全口径城镇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测算养老缴费基数上下限,因此2019年各地的社保缴费基数变化非常大。
(省平工资)根据山东省公布的2018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来看,全口径社会平均工资是65383元,折合每月5449元。2017年作为全省缴费基数的社会平均工资是5775元。因此,新的口径缴费基数不仅没有上升,而且有所降低了。
2019年山东各地的缴费基数上下限是3269元到16347元。如果说我们是企业职工,工资水平在5000元左右,实际上缴费基数是不会受到影响的。
(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受到影响最大的实际上是灵活就业人员缴费。灵活就业人员可以自由选择缴费基数,按照国家统一要求灵活就业人员可以从60%~300%之间的缴费基数做任意选择。绝大多数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保选择的基数都是60%最低基数。
(青岛市特殊情况)青岛市过去实际上一直使用的是,全口径本市单位就业人员社会平均工资。2017年是5309元,2018年是5733元。改换使用缴费基数上下限以后,虽然2019年的缴费基数没有多少增加,但是也没有下降太多。
青岛市灵活就业人员缴费的最新政策是,可以选择档次也可以选择基数。档次选择过去只提供60%、80%和100%三个档次,今年增加了两个档次,分别为60%、80%、100%、200%和300%。如果选择了档次,每年如果我们不进行社保缴费变更的话,都是按照相应的社会平均工资乘以档次确定缴费基数的。
另外一种就是固定缴费基数,比如选择5000元,以后只要不变更,就始终保持5000元不变。如果当然以后社会平均工资不断提升,5000元低于最低交费基数时,就会自动变更为最低缴费基数。
所以,今年青岛的缴费基数虽然有所上升,但是比往年上升的比例要少得多,而且选择性更加灵活多样了。
如果符合就业困难人员的条件,还可以申请享受3~5年的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可以咨询一下当地的促进就业部门。
6. 2016年青岛市社保缴费基数
按照我们的法律规定,社保缴费基数的确定方法是按照职工上年度12个月工资的平均额所确定的,包含了加班费各种奖金,但是像独生子女补贴是不算的。
每个人的应发工资不同,所以确定了他们的缴费基数不一样。
不过我们国家有规定,社保基数的范围是在当地公布的社会平均工资的60%到300%之间浮动。如果我们的应发工资低于60%,那么我们要按照60%基数缴费,保险的各项费用。如果高于300%,也只能最高按照300%缴费。
其实60%的缴费基数不太合理,完全可以参照最低工资标准,否则会降低最低工资待遇的。
我们的最低工资是两年一调,但是我们的社保缴费基数是一年一调,而且年年升高。这样个人金额第二年会比第一年要高不少,扣完职工缴纳的社保后,最低工资待遇就会降低。
比如说青岛,2016年60%社保缴费基数是2735元,2017年是2946元,如果最低工资标准不变,相当于第二年的到手工资,低了22.1元。这还没有算公积金。
不过好在青岛市2017年将最低工资调整到了1810元,这些年来是保持每年增长一百元的速度,相对于社会平均工资增长10%的速度还是有点低。
另外,有一些单位违法按照最低缴费基数给职工缴费,不按照职工的实际工资。这种情况实际上是风险很大的,如果被劳动监察大队查实,依据劳动监察条例,要按照瞒报工资金额的1到3倍进行,而且还不是省下社保费的倍数。
即使是灵活就业人员保险,他也是根据每一个人的经济能力,分为不同的档次的。
一般来说,青岛市是按照60%、80%、100%的社会平均工资分为三档。上海市是按照60%到300%自行选择。
所以说,每一个人的缴费基数都可能是不同的。我们的社保待遇是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只要我们交的缴费基数高,退休的待遇也会高,还是有一部分人愿意高缴费基数的。
7. 青岛社保缴费基数和比例
按现行政策规定,社保缴费比例分别为:养老保险(单位20%,个人8%);医疗保险单位7%,个人2%;失业保险单位2%,个人1%;工伤保险单位分三类行业,分别是0.6%、1.1%、2%,个人不缴;生育保险单位1%,个人不缴 基数和各地的基本工资挂钩。
8. 2017年青岛社保缴费比例,缴费基数是多少
青岛社保缴费标准不是固定的,在青岛社保缴费标准的最低基数是3269元(下限为全省全口径平均工资的60%),最高基数是16346元(上限为全省全口径平均工资的300%),社会报销的缴费比例是:
1、养老保险:单位缴纳比例16%,个人缴纳比例8%;
2、医疗保险:单位缴纳比例8.5%,个人缴纳比例2%
3、失业保险:单位缴纳比例0.7%,个人缴纳比例0.3%;
4、工伤保险:按照行业类别分为八类,分别为0.05%、0.1%、0.18%、0.23%、0.28%、0.33%、0.4%、0.48%,职工个人不缴费;
5、生育保险和职工医保实行统一征缴,生育保险基金并入职工医保基金,不再单独征缴生育保险费。
9. 青岛2016年社保基数
企业参保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确定,由企业负责申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核定。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超过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300%的,按照300%予以封顶;低于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60%的,按照60%予以保底。在上年度(2020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公布之前,企业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2021年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上下限暂按19012元和3457元执行。全省2020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公布之后,月缴费基数超出300%、不足60%部分,多退少补。
10. 2017年青岛市社保缴费基数
个人平均缴费指数来源于国家统一的基本养老金计算公式。
目前我们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人员,在退休的时候养老金待遇主要包括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
基础养老金等于退休时上年度在岗职工的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个人账户养老金等于退休时个人账户的累计余额除以退休年龄确定的计发月数。
计算
个人平均缴费指数,实际上是历年缴费指数的平均值。
缴费指数又是什么呢?缴费指数实际上等于当年的缴费基数除以当年的社平缴费基数。当年社平缴费基数实际上是当年上年度的社会平均工资。现实情况中有两种算法。
第一种:2018年青岛市月最低缴费基数是3185元,而2017年的青岛市月社会平均工资是5309元,3185÷5309≈0.6。这样2018年的月均缴费指数就是0.6。由于每个月的缴费基数都不能变,所以2018年的年度平均缴费指数也是0.6。
第二种:2018年所有月份的缴费基数和是3185×12=38220元。2017年的青岛市社会平均工资是63708元(全年)。38220÷63708≈0.6。所以2018年全年的缴费指数是0.6。
这两种情况下,会出现两种解释。如果2018年只缴纳了6个月的养老保险,第1种计算方法是这6个月的平均缴费指数是0.6;而第2种方法算出来的,缴费指数是0.3。不过,这两种计算方式对于养老金计算的结果完全相同。
如果2018年以前还有14.5年的缴费年限,平均缴费指数是1。第1种方法计算的历年平均缴费指数是这样:(14.5×1+0.6×0.5)÷15,结果是0.9867。第2种方法计算的历年缴费指数是这样:(14.5×1+0.3)÷15,结果是0.9867。
由于总的累计缴费年限是相同的,而且是具体的月,累计缴费年限是15年不会变的。因此,结果也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