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社保服务中心,宁夏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大厅
1. 宁夏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大厅
社保投诉电话是12333
查询社保的方法有三种:
社保中心查询,如果对自己的社保帐号不清楚,可以携带身份证到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办理大厅查询;
上网查询,登陆所在城市的劳动保障网或社会保险业务网站,点击“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窗口,输入本人身份证和密码(密码是你的社保证编号或者身份证出生年月),即可查询本人参保信息;
电话咨询,拨打劳动保障综合服务电话“12333”进行政策咨询和信息查询。
2. 宁夏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大厅
就业职工在首次办理社保业务的时候,是可以直接让就业单位的人事帮忙办理的。一旦就业单位的人事接手之后,社保卡一般可以到社保中心或者就近的劳动保障所办理。如果更换就业单位的话,可以将社保拿到工作地办理社保卡归属地转移,就可以在当地使用了。
社保卡过期了网上可以办理吗?
社保卡过期了是可以在网上办理的,网上办理的步骤还比较轻松一些。
【1】保卡过期需要更换的用户,可以登录当地社保网站,并点击【网上服务大厅】—【我的社保卡】。
【2】随后在跳转的页面中找到【卡补办】并点击,此后用户需要上传身份证,填写详细收件地址。
【3】用户在按照提示信息上传标准格式的身份证复印件照片,以及邮寄地址之后可以点击【申请补卡】。
用户完成了上述这些操作,则意味着是已经完成社保卡过期更换业务了。操作成功后页面将自动跳转至补卡跟踪页面,制卡周期为20个工作日。
小结:社保卡过期了是可以在网上办理更换业务,或是更新业务的。而且现在是社保卡、银行卡合二为一的,用户想要办理新的业务的时候,用户可以带上材料去银行办理。
3. 宁夏省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
1、官网查询:可直接登录12333社保官方网站,输入个人账号及密码就可以登录,登录直接选择缴费记录查询,就可以查询到个人社保年限;
2、社保机构查询:直接携带个人身份证及社保卡前往社保机构进行查询;
3、自助终端机查询:一些银行、社保经办网点都有设置自助社保终端机,输入个人的社会保障号码即可查询。
4. 宁夏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
使用手机号注册登录
“我的宁夏”平台,是宁夏自治区政府主导、工银科技有限公司创立的移动城市生活服务平台,综合利用互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大数据等新技术,汇集自治区各类服务资源,以“不见面,马上办”的理念为引领,创建“数据智能驱动”双引擎智慧政务新模式,实现“智慧宁夏”高质量发展的建设目标。
“我的宁夏”平台为群众和企业提供各类事项的在线咨询、预约、申请、办理、评议等标准化服务,涵盖生活缴费,办件公示,社保查询等基础事项与便民服务,做到“进一次窗,办所有事”,为您的生活创建一个便捷、全面的城市服务平台。
5. 宁夏人社网上服务大厅
银川市民大厅可以办理灵活就业。
从今年5月起,灵活就业参保人员除在市民大厅地税征收窗口、指定银行窗口及宁夏地税门户网站缴纳三种方式之外,宁夏银行各网点在市地税局委托下,也可以办理代扣灵活就业人员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业务。
参保人员在自愿的原则下与税务、银行签订“三方协议”,由银行从其社会保障卡的金融账户直接划缴其应交的社会保险费。银行收取费款后,给缴费人开具“电子缴税付款凭证”,可作为缴费或报销的凭证。
6. 宁夏社保局网上服务大厅
到市民大厅服务窗口进行咨询
1.参保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到当地社保局服务大厅查询打印缴费清单
2.拨打参保地劳动局保障电话12333查询
如果对自己的缴费账号不清楚,可以携带身份证到各区经办机构业务办理大厅查询,也可以自行选择查询方式。
7. 宁夏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大厅官网
医保卡,你可以找个能刷医保卡的地方,刷一下就能查询。社保查询方法如下:可以根据如下情况,自行选择查询方式。 1.社保中心查询 如果对自己的社保帐号不清楚,可以携带身份证到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办理大厅查询。 2.上网查询 登陆所在城市的劳动保障网或社会保险业务网站,点击“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窗口,输入本人身份证和密码(密码是你的社保证编号或者身份证出生年月),即可查询本人参保信息。 3.电话咨询 拨打劳动保障综合服务电话“12333”进行政策咨询和信息查询。 4、触摸屏查询 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办理大厅内如果设有社会保险触摸屏查询系统,刷卡或根据屏幕提示输入卡号或身份证号进行查询。
8. 宁夏社保公共服务平台
打开我的宁夏APP,在我的卡片中,将自己的证件主要是身份证上传,然后视频认证即可达到社保四级认证
9. 宁夏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大厅电话
社保缴费每个地区的缴费地点不一致,可以到当地的社保中心去咨询。没有工作单位的可在所谓街道办理社保,绑定一张银行卡,每月自动扣费;有工作单位的,单位会帮员工交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七条: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