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2023南宁单位住房公积金帐户补缴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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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件及要求
单位在汇缴年度未足额缴存的,对已进行正常汇缴的职工所做的补缴差额部分的住房公积金。职工因工作调动等原因漏缴的住房公积金,也应通过补缴程序汇缴,补缴住房公积金的比例最低不得低于5%,有条件的单位应按补缴相应年度本市统一的缴存比例计算补缴。
提交材料
一式二份;
职工补缴的书面说明或上级部门批准文件;
人员较多时,须按规定格式提交电子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