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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申请方式和流程

      申请方式及流程

      (一)免申即享。参保单位无需申请,由深圳社保局通过后台数据比对方式,确定符合稳岗返还条件的参保单位名单,并向社会出示。出示期满且无异议后,向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直接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

      (二)分批发放。因我市2021年大型企业名单尚未公布,稳岗返还资金采取分批次方式发放:

      1.2022年5月底前,对所有符合稳岗返还条件免申受理的参保单位,按法规核查、出示后,按30%的比例发放;

      2.2022年9月底前,对已享受2022年稳岗返还,但按法规返还比例超过30%的参保单位,按补足相应比例;

      3.2022年12月31日前,对注册登记满1年且符合稳岗返还相关条件的参保单位免申请受理,按法规核查、出示后,发放相应的稳岗返还资金。

      其它事项

      (一)免申请审核期间,参保单位所属辖区社保分局根据情况发送补充材料的短信告知,请需补充材料的参保单位按照告知要求提供材料。材料审核通过后,按法规出示、发放。

      (二)对免申请发放有异议的参保单位,可在出示期内向参保地所属辖区社保分局提出。

      (三)对属于“严重违法失信”的参保单位不予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参保单位可通过深圳信用网关注是否存在失信、被列入黑名单等情况,如对信用异常有异议的,可联系相关部门按法规处理。

      (四)参保单位须严格按法规用途使用2022年稳岗返还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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