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余杭社保看病报销,杭州余杭社保看病报销多少
1. 杭州余杭社保看病报销多少
2021-2022年浙江五险一金缴费基,2021年浙江五险一金缴标准,浙江五险一金缴纳比例2021
一、杭州公司五险一金比例
根据最新消息,目前杭州公司五险一金缴纳比例如下:养老保险单位缴纳14.0%,个人缴纳8.0%,总计22.0%;医疗保险单位缴纳11.5%,个人缴纳2.0%,总计13.5%;失业保险单位缴纳1.0%,个人缴纳0.5%,总计1.5%;工伤保险单位缴纳0.5%-1.2%,个人不用缴费,总计0.5%-1.2%;生育保险单位缴纳1.0%,个人不用缴费,总计1.0%;住房公积金单位和个人各缴纳12%,总计24%。
二、交五险一金分别有什么好处
1、养老保险:缴费满15年,达法定退休年龄后可按月领退休金。
2、医疗保险:生病时可按比例报销医疗费。
3、失业保险:缴纳一年以上且符合条件的,失业时可领失业金。
4、工伤保险:工伤时可报销医疗费用,有伤残的可领取补贴。
5、生育保险:享受生育津贴、医疗费补贴和报销医疗费用。
6、住房公积金:买房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利率比商业贷款低2个点左右。同时需要满足职工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年,已有消息称今后连续交满6个月,才可以申请贷款。
三、五险的缴费基数是怎么确定的
对于新招职工以起薪当月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工资基数,从第二年起,按上一年实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工资基数。职工工资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 职工工资收入低于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职工工资在300%—60%之间的,按实申报。
四、杭州五险一金缴纳比例
养老保险:公司缴14%,个人缴8%;
失业保险:公司缴0.5%,个人缴0.5%;
工伤保险:公司缴根据行业,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公司缴1.2%,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公司缴10.5%,个人缴2%;
住房公积金:公司缴5-12%,个人缴5-12%。
五、杭州五险一金缴纳基数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单位职工应以2018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作为2019年度的缴费基数。
根据2018年浙江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月平均工资为66432元÷12月=5536元/月;
保底工资基数为5536元×60%=3321.60元 ;
封顶工资基数为5536元×300%=16608.00元 ;
杭州社保基数上下限为:3321.60-16608.00元。
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上限为25950元,下限为杭州主城区、萧山区、余杭区和富阳区下限为2010元,临安区下限为1800元,建德市、桐庐县、淳安县下限为1660元。
六、杭州五险一金最低标准
养老保险最低缴费金额:单位:3321.60×14%=465.02元;个人:3321.60×8%=265.73元。
医疗保险最低缴费金额:单位:3321.60×10.5%=348.77元;个人:3321.60×2%=66.43元。
失业保险最低缴费金额:单位:3321.60×0.5%=16.61元;个人:3321.60×0.5%=16.61元。
生育保险最低缴费金额:单位:3321.60×1.2%=39.86元;个人:不用交。
工伤保险最低缴费金额:单位:根据行业确定;个人:不用交。
住房公积金最低缴费金额:单位:2010×5%=100.5元;个人:2010×5%=100.5元。
温州市区企业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按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60%-300%确定,也就是说,社保缴费基数下限调整后为3055.2元,上限调整后为15276元。
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为4294.4元至16104元。
机关事业单位工伤、生育保险月缴费基数,事业单位失业保险月缴费基数,公务员医疗补助月缴费基数均按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092元确定。
各区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和省部属在温机关、企事业单位离休干部年医疗费缴纳标准为76656元。市区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年医疗费缴纳标准为37080元。
一、缴存比例
2018年度温州市市区范围内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仍按各12%执行。
企业、民办非企业及其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为5%,上限为12%。
二、缴存基数
温州公积金基数上下限为3709元-18544元。
嘉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月缴费基数上下限调整为3060-15280元,调整后的月缴费基数采用四舍五入的方法,个位数为零(如月平均工资为4001元,基数为4000元;月平均工资为4006元,基数为4010元),从5月启用。
新基数启用后,养老保险补缴的标准根据有关文件要求作相应调整。补缴2010年至2017年的比例为22%,月补缴金额为1120元;补缴2009年的比例为23%,月补缴金额为1171元;补缴2008年及以前年度的比例为28%,月补缴金额为1426元。
个体劳动者既可自愿选择五个档次中的其中一档参保缴费,也可按照上一年度本人月平均实际收入申报缴费,上一年度本人月平均实际收入低于上一年度当地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百分之八十的,按照百分之八十确定缴费基数;高于上一年度当地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百分之三百的,按照百分之三百确定缴费基数。
2.调整被征地农民转入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被征地农民转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正常缴费,其月缴费标准参照个体劳动者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执行。被征地农民转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时,不足年限须一次性补缴的,其月缴费标准为826元。
3.调整个体劳动者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个体劳动者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标准调整为290.23元(其中:住院医疗保险费198.58元、门诊统筹61.1元、个人账户30.55元)。
公积金
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和职工最高各为12%,最低各为5%。
按市统计局公布的绍兴市2017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75266元计,核定全市职工每月住房公积金单位和个人最高缴存额分别为3764元,最低分别为189元;个人托管缴存职工每月住房公积金最高缴存额为4516元,最低为604元。
2. 杭州社保看病可以报销多少
2021年浙江杭州医保报销范围,2021-2022年浙江职工医保报销比例,2021浙江医保报销条件,2021-2022年浙江城乡医疗保险报销政策,浙江医保报销起付线。在一级医院就诊,起付标准为3万元的部分,基本医疗保险可以由统筹基金支付90%,职工个人需要支付10%。如果起伏标准超过3—4万元的部分,其统筹基金支付高达95%,职工个人只需承担5%左右。如果起付标准超过4万元以上,基本医疗保险的统筹基金支付为97%,职工个人支付为3%。
3. 杭州社保卡看病可以报销多少
九价医保卡不可以报销。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根据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付的基本要求,参保人到医疗保险机构报销自己看病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
4. 余杭医保住院报销比例多少
目前萧山、余杭及五县市有医保的人员,能在杭州市区的定点医院刷卡看病,但萧山、余杭及五县市的医保待遇水平与市区有一定差异,因此,刷卡计费时仍按当地报销标准,享受相应的医保待遇。杭区目前报销比例低于杭州市医保。
5. 余姚医保到杭州看病怎么报销
现在疫情防控形势严峻,而且现在宁波和杭州都是疫情高风险区,所以最好绕开这两个城市出行,疫情防控人人有责,最好不要给国家添乱,给人民添麻烦,另外,疫情期间最好做好个人的防护,戴口罩出门。不往人多的地方聚集。积极配合政府部门的工作。努力做一个新形势下的中国好人。!
6. 杭州医保卡看病能报销多少
1、报销范围:参保人员在个人选择的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或专科医院,中医医院和A类医院发生的住院费用;
2、住院起付线:一个自然年度内首次住院起付标准为1300元,以后每次650元;
3、报销比例:一级医院90%,二级医院87%,三级医院85%,住院累计报销30万元。
7. 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多少
职工医保报销标准
一、规定病种门诊和住院报销标准:
1、起付标准:三级医院800元,二级医院600元,其他300元;
2、报销比例:
a、起付标准至4万元:三级医院在职82%,退休86%;二级医院在职84%,退休88%;其它在职86%,退休90%;社区在职88%,退休93%;
b、4万元至24万元:三级医院在职88%,退休94%;二级医院在职90%,退休95%;其它/社区在职92%,退休96%;
c、24万元以上:三级医院88%,二级医院90%,其它/社区92%。
【备注】:
1、一个结算年度内,只设置一个住院起付标准。
2、一个结算年度内,家庭病床和规定病种门诊医疗费按住院结算,但不设起付标准。
3、规定病种:指各类恶性肿瘤、系统性红斑狼疮、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儿童孤独症、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病以及慢性肾功能衰竭的透析治疗和器官移植后的抗排异治疗。
二、门诊报销标准:
1、起付标准:在职人员1000元,企业退休人员300元,其他退休人员700元,建国前老工人2010年7月1日起不设起付标准。
2、报销比例:
a、三级医疗机构:在职76%,退休人员82%;
b、二级医疗机构:在职80%,退休人员85%;
c、其他医疗机构:在职84%,退休人员88%;
d、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职88%,退休人员92%。
居民医保报销标准
一、规定病种门诊和住院报销标准:
1、起付标准:三级医院800元,二级医院600元,其他300元;
2、报销比例:
a、起付标准至18万元:三级报销70%,二级报销75%,其他报销80%;
b、18万元以上:70%。
【备注】:
1、一个结算年度内,只设置一个住院起付标准。
2、一个结算年度内,家庭病床和规定病种门诊医疗费按住院结算,但不设起付标准。
3、十八万元以上为重大疾病医疗救助。
4、少年儿童住院花费18万元以上报销比例为80%。
二、门诊报销标准:
1、起付标准:300元;
2、报销比例:
a、个人缴费500元/年:三级医院40%,二级医院50%,其他70%;
b、个人缴费300元/年:三级医院25%,二级医院35%,其他60%;
【备注】:
1、一个结算年度内,只设置一个门诊起付标准;
2、参保人员自愿选择定点在居住地所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的,可在按规定实行“双向转诊”的同时,对其门诊医疗不设起付标准。
3、大学生/少年儿童门诊报销比例为同个人缴费500元/年相同。
8. 杭州余杭社保看病报销多少比例
一、就医相关规定:
(一)在校医院就诊或经校医院转诊,门诊医保起付标准可减免。
1、根据《实施细则》规定,大学生在校医院首诊,或经校医院转诊至其他医疗机构继续治疗,门诊医保起付标准减免300元。同时,由统筹基金承担的比例在规定基础上提高3%。
2、需通过校医院转诊的大学生,凭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证历本和杭州市市民卡(包含萧山、富阳、余杭区),至校医院挂号就诊,并向接诊医生说明病情和拟转诊的医院,由接诊医生安排转诊。
3、在转诊有效日期内,至转入的不同等级医院就诊时,请务必找人工窗口挂号收费,并主动出示证历本和市民卡(包含萧山、富阳、余杭区),才能享受大学生医保待遇。费用结算标准按照转入医疗机构的等级执行。如对费用有疑问,请现场咨询就诊医院收费人员予以解决。
(二)关于外出就诊的其他规定
1、外出就诊必须使用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证历本和杭州市市民卡(包含萧山、富阳、余杭区),至市医保协议医疗机构就诊,方可进行医保结算。
2、大学生在寒暑假、因病休学或符合高校管理规定的实习期间,可在相关居住地、实习地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可凭本人市民卡(社保卡)在医保“一卡通”定点医疗机构(详见附件1)直接结算,或由个人全额支付后,持所在高校相关证明至医保经办机构按市区医保规定结算(详见附件1)。
(三)医疗救助相关规定
持有效期内杭州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证》、《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证》和二级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学生,免缴当年度医保费;持有效期内杭州市《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证》的学生,只需缴纳当年度一半保费,即30元。符合条件的学生请在规定缴费时间内携带相关证件向校医保办提交申请。
二、市大学生医保相关结算规定:
(一)门诊医疗费用结算
1、先由个人承担一个门诊起付标准300元。
2、门诊起付标准以上部分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和个人共同承担,具体如下:
三级医疗机构
其他医疗机构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统筹基金比例
40%
60%
70%
个人承担比例
60%
40%
30%
3、大学生在校医院门诊就医时,统筹基金承担比例在规定基础上提高3%,即个人承担比例为27%。
4、大学生在校医院首诊,或经校医院转诊至其他医疗机构继续治疗,门诊医保起付标准减免300元。
(二)住院医疗费用结算
1、由个人承担一个住院起付标准,两次及以上住院的,起付标准按其中最高等级医疗机构标准计算。三级医疗机构800元,其他医疗机构500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300元。
2、住院起付标准以上部分医疗费,由统筹基金和个人共同承担。承担比例如下:
三级医疗机构
其他医疗机构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统筹基金比例
70%
75%
80%
个人承担比例
30%
25%
20%
3、大学生医保不设住院最高限额。参保学生符合医保开支范围的住院医疗费用高于25万元时,统筹基金承担比例80%。
(三)医疗困难救助
1、持证人员:
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参保大学生当年个人承担的符合医保开支范围的医疗费用,按以下标准救助:
(1)《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持有者,在规定医药机构发生的门诊和住院医疗费予以全额救助。
(2)《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证》《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证》和二级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持有者,个人承担的住院医疗费救助比例为70%;门诊医疗费救助比例为50%,最高不超过3000元。
(3)《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证》持有者,个人承担的住院医疗费救助比例为60%。
持证人员在惠民医院或经惠民医院同意转入指导医院、协作医院就诊的,可按规定同时享受有关惠民待遇。
2、非持证人员:
一个结算年度内,参保大学生,个人承担的住院医疗费超过25000元的部分按超额累进制结算,各段救助比例分别为:25000元至35000元(含)为50%,35000元以上为60%。
(四)其他注意事项
1、在市区范围内需持市民卡、病历本在市医保协议医疗机构就诊结算。没有市民卡的学生持身份证和病历本结算,除不可抗因素必需急诊外,其他因自身原因造成的自费费用医保不予报销。
2、学生寒暑假、因病休学或符合高校管理规定的实习期间,可在杭州市区以外的相关居住地、实习地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住院医疗费凭本人社保卡在当地医院直接结算或由个人全额支付后,持寒暑假证明(学院提供)、居住地证明、实习证明以及医疗发票、结算单据、住院记录等材料至市医保经办机构报销;发生的门诊医疗费可凭居住地证明、实习证明以及医疗发票、结算单据等材料至校医院医保办报销。
3、在校医院就诊请主动出示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证历本和杭州市市民卡(包含萧山、富阳、余杭区),市民卡一经开通医保功能,每次就诊必须和证历本同时出示方可享受医保待遇;未办理市民卡的学生出示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证历本和身份证。需要办理市民卡的学生请通过市民卡公司APP自助申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