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不交社保,入职不交社保不签合同
1. 入职不交社保不签合同
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或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按劳动合同法规定,员工进入公司七天内企业应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三十天内应为员工申报缴纳社保。
当事人进入企业八年无合同亦无社保,这家公司的违法行为太过猖狂,员工的维权意识太过薄弱。收集证据,比如入职登记表,考勤记录,工资表,员工花名册等,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 入职不交社保不签合同节假日没有休息
不算!
公司不给员工买社保,只要签订劳动合同,就算在职状态。
遇到公司不给买社保,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维权:
一、正式要求公司按规定给自己买社保
二、劳动监察投诉,一般会责令企业整改,给员工买社保
三、仲裁维权,可以主张公司从入职当月开始补缴所有社保,若想继续干,可以主张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若不想继续干了,可以主张赔偿金额
希望对您有帮助!
3. 入职不交社保不签合同可以吗
如果是入职一个月内没签劳动合同也没交社保的情况下离职,提前3天向用人单位提出离职,然后按公司的离职流程办理离职就可以了。如果是超过了一个月没签劳动合同,可以劳动仲裁申请赔偿,不要轻易离职,有些自己的利益该维护还是要维护的。
4. 入职时签了自愿不交社保
人社部:员工自愿放弃社保,公司也将担责!网友:被自愿!
你是否遇到过公司不给你交社保、还让你签“自愿放弃社保协议”的经历?
入职第二天,公司HR(人事部门工作人员)就会找你签“职工自愿放弃社保协议书”,从而表明是员工自己主动、自愿放弃缴纳社保(员工不愿社会保险个人应承担),并不是公司不给员工缴纳社保(导致公司无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一般有两种情况:一种是试用期间,公司完全不给员工缴纳社保(五险);还有一种是,公司正式员工(转正后)自愿放弃社保后,公司以现金的形式,给员工补贴一部分钱!
现在,再也不用担心公司不给我们交社保了!
相关主管部门表示:即便员工自愿放弃社保,公司(用人单位)也不能因此免责!
上述相关主管部门(人社部)在接受官媒(中国新闻网)的报道时,告诉记者: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应该按时、按量(足额)给员工缴纳社保(特别是基本养老保险费),这既是公司和员工的权利,也是义务;
该主管部门还表示:不能因为员工的个人意愿(尤其是公司意愿),就可以想不交就不交(不能免除),否则公司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上述消息一经发出,立刻引发广大网友的关注和热议;
其中,大部分网友都表示:被自愿!
同时,还有网友评论表示:希望我的Boss(老板)也可以看到,希望我们也能足额交社保,但公司不愿意,还说是为了让我们拿到手的工资能多一些,要是真的为我们着想,你到是涨工资啊!
不过,有一位网友评论表示:其实很多在工厂工作的普工,都不愿意缴纳社保,但工厂规定必须交社保!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现在很多城市的“限购”政策,都和社保挂钩(一般需要缴纳一定年限的社保)!
下面,我们就来看一看,全国的那些“限购”城市,对社保有什么样的要求?
北京本地户口“限购”1套,外地户口需提供连续5年(含)以上社保(或个税)证明;
上海和北京一样,非本地户口也需要提供连续5年及以上社保(或个税)证明;
广州本地户口“限购”2套,外地户口购买首套房,需提供连续缴纳3年以上社保(或个税)证明;
深圳本地户口家庭“限购”2套、单身限购”1套,外地户口需提供连续5年及以上(自购房之日起计算的前5年)社保(或个税)证明;
厦门本地户口“限购”和深圳一样,外地户口需提供连续2年(购房之日前3年内)社保(或个税)证明;
杭州本地户口“限购”2套,外地户口需提供连续2年(此前为1年)以上(自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社保(或个税)证明;
南京本地户口“限购”2套,外地户口购买首套房,需提供累计1年及以上(自购房之日起前2年内)社保(或个税)证明;
据不完全统计:全国“限购”的城市早已超过5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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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入职不给交社保
感谢邀请,更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您好,公司一直没有给员工交纳社保,该怎么办?作为公司的在职员工,那么如果没有享受到社保待遇,那么应该要求企业单位来给自己缴纳相应的社保待遇,这是劳动合同法中的明确规定。所以说作为员工来讲,首先应该和自己的企业单位面谈来解决这个问题,因为只有通过面谈的结果,对于双方来讲才是比较有利的。
那么当然有些企业单位在面谈拒绝补交这个社保待遇的前提下,那么我们只能够通过法律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我们可以通过劳动监察举报的方式来解决这样的问题,我们可以持有自己的劳动合同书,去公司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进行举报和投诉,要求劳动监察大队出面调查解决这个问题,如果说情况属实的话,那么它会按照限定的期限之内,责令要求企业单位来进行相应的社保补交。
同时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由劳动仲裁委员会出面来调查和解决这个问题,那么会出具劳动仲裁结果的报告,持有这样的劳动仲裁结果的报告,企业单位也是需要无条件的来执行的,所以说它都是具备法律效力的,但前提条件是你只要证明,你跟这家企业单位存在正常的劳动合同关系,那么就可以依法来申请进行补交社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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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如果不和员工签合同不交社保
单位应为职工办理参加社会保险手续,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个人承担的部分由单位从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职工入职一定要与单位签订合同,一旦发生了纠纷,合同可以作为职工与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的凭证,按照《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只要存在劳动关系,企业就应该为员工办理社保。
对于职工入职没有签订合同的,职工可以将历年的工资条、盖了章的证明、工作服装等各种可以证明与单位有劳动关系的材料,保存下来。一旦单位不给办理社保,可以前往企业所在地的劳动仲裁机构,提出仲裁。所在地劳动部门将会出具仲裁意见,职工可以根据仲裁意见,向企业提出补办、新办社保要求。
7. 没有入职合同,不买社保
在公司工作之后,用人单位既不签劳动合同,也不购买社保,员工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要求公司及时补签劳动合同;也可以去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没签劳动合同没买社保怎么维权?
入职一个月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企业应支付二倍工资补偿。超过一个月,用人单位不和劳动者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属于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补偿,公司若不支付,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
如果单位一直没有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可以这样维权:
1. 以“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为理由提出离职
2. 要求单位补缴在职期间的社会保险费
3. 要求单位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金额为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综上所述,未签劳动合同维权:入职一年以内,可以要求单位支付二倍工资补偿金。一年以后,视为已经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再有二倍工资补偿金。未缴纳社保维权:补缴在职期间社会保险费;如果劳动者以此为理由离职的话,还可以要求单位给予经济补偿金。
二、没有签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用人单位自开始用工之日起超过了一个月但还未满一年,还没有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用人单位想要终止劳动关系,并且还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若工作满一年的,支付一个月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工作了六个月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计算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公司既没签劳动合同也没买社保,员工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不同,所支付的赔偿也不同。超过一个月不足一年没签劳动合同的,每个月给员工双倍的工资即可。超过一年没签劳动合同的,不仅要每个月给员工双倍的工资,还可以认定为和员工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8. 交了社保不签合同
用人单位给劳动者缴纳了社会保险,但是没有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该用人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入职的第2个月开始,最多11个月)等。劳动仲裁的时效是一年,劳动者应在时效内申请劳动仲裁。
1、劳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部分地区需要提供)。立案后,开庭,然后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委不收费;
2、劳动争议,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是关键,例如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用人单位为你办理的暂住证、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派工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或老板签字的的书面材料等;当然,没有证据也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只是有败诉的风险;
3、如果请专业人士指点,劳动案件完全可以自己处理,一样能胜诉,且劳动仲裁委不收费。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