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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男职工生育保险怎么用?什么情况下可以报销的?

      报销时间期限多久?

      生育医疗费,应当在女职工妊娠至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前申办;

      生育津贴、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和异地就医的生育医疗费,应当在女职工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后申办;

      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应当在手术前申办;

      男职工假期津贴,应当在其配偶生育后申办。

      逾期申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予受理。

      延伸知识

      1、生育津贴;

      2、生育医疗费用;

      3、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

      4、我国和本市确定的其他费用。

      (二)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标准需要调整时,由市劳保部门会同市财务部门提出调整方案,报市相关部门批准后公布施行。

      (三)职工正常生育的产假为98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女职工妊娠不满4个月流产的产假为15天至30天,妊娠满4个月以上流产的产假为4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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