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社保比例,秦皇岛市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1. 秦皇岛市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城镇居民
住院起付标准
1.一级医院300元、二级医院600元、三级医院800元。
住院报销比例:
起付标准以上的统筹支付范围内医疗费用,
1,起付标准以上至10000元以内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基金支付60%,个人自付40%;
2,10000元以上至20000元以内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基金支付70%,个人自付30%;
3,20000元以上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基金支付80%,个人自付20%。
普通门诊
起付标准:300元
比例:居民报销50%,年最高报销500元
大学生住院用费比例
城镇职工
起付标准
1.一级医院600元、二级医院770元、三级医院840元。
2.第一次住院全额负担,第二次减半,第三次及以上均按100元负担
3.参保人门诊大病治疗,在一个年度内负担一个起付标准
2021年秦皇岛市医疗保险的不可报销范围
1、未经批准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发生的医疗费用
2、自杀、自残的(精神病)除外
3、打架、斗殴、酗酒、吸毒及其他因犯罪或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所致伤病的
4、交通事故、意外伤害、医疗事故等
5、因美容、矫形、生理缺陷等进行治疗的
6、属于工伤保险(含职业病)或生育保险支付范围的
7、国家和省市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其他不支付费用情形
2021年秦皇岛市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
1.起付标准至10000元为统筹基金支付85%
2.10000元以上至20000元为统筹基金支付87%
3.2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为统筹基金支付90%。
4.退休人员增加5%。异地就医降低5%
普通门诊
起付标准:300
报销比例:30%,年最高报销1200元
2. 秦皇岛社保卡报销比例
一、秦皇岛医保报销流程和所需材料
办理材料
参保职工住院报销需提供以下材料:
1.医疗保险卡;
2.住院发票原件(盖章有效);
3.汇总明细清单原件(盖章有效);
4.诊断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诊断证明专用章);
5.住院病历复印件(包括首页、住院志、检查化验单、长期医嘱和临时医嘱);
6.转往外地住院的需提供转诊转院审批表原件、本地住院发票原件或复印件;
7.异地安置人员需提供异地安置人员登记表原件和复印件。
普通门诊报销提供以下材料:
1.医疗保险卡
2.门诊发票原件(盖章有效)
3.门诊明细清单原件
4.门诊病历手册原件(需有病情记录)
5.转往外地门诊的需提供转诊审批表原件
6.异地安置人员需提供异地安置人员登记表原件和复印件
门诊慢性病报销提供以下材料:
1. 医疗保险卡
2. 门诊发票原件(盖章有效)
3.门诊明细清单原件
4.门诊慢性病本原件(需有病情记录)
5. 转往外地门诊的需提供转诊审批表原件
6.异地安置人员需提供异地安置人员登记表原件和复印件
办理流程
参保职工住院报销需提供以下材料
参保居民出院后,携相关材料到所参保的县(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医疗保险费报销手续。
普通门诊报销提供以下材料
在医院结算时,现场报销
二、秦皇岛医保报销比例及相关政策
报销条件
城镇居民
住院起付标准
1.一级医院300元、二级医院600元、三级医院800元。
住院报销比例:
起付标准以上的统筹支付范围内医疗费用,
1,起付标准以上至10000元以内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基金支付60%,个人自付40%;
2,10000元以上至20000元以内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基金支付70%,个人自付30%;
3,20000元以上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基金支付80%,个人自付20%。
普通门诊
起付标准:300元
比例:居民报销50%,年最高报销500元
大学生住院用费比例
城镇职工
起付标准
1.一级医院600元、二级医院770元、三级医院840元。
2.第一次住院全额负担,第二次减半,第三次及以上均按100元负担
3.参保人门诊大病治疗,在一个年度内负担一个起付标准
报销比例:
1.起付标准至10000元为统筹基金支付85%
2.10000元以上至20000元为统筹基金支付87%
3.2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为统筹基金支付90%。
4.退休人员增加5%。异地就医降低5%
普通门诊
起付标准:300
报销比例:30%,年最高报销1200元
3. 秦皇岛城镇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首先,必须是秦皇岛的定点医院住院,才可以享受医保待遇. 不同等级的医院报销的起付标准是不一样的. 3级甲等医院是840(人民和中医院);二级医院770,三级医院690元 在职人员住院报销比例: 起付标准以上——5000元 甲类报销82% 5001元 ——10000元 甲类报销84% 10001元 ——20000元 甲类报销87% 20001元 ——46000元 甲类报销90% 乙类费用先自付5%,再按甲类比例报销。
丙类费用不能报。
退休人员高5%,外地就医降5%。
参保职工住院报销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医疗保险卡; 二、住院发票原件(盖章有效); 三、明细清单原件(盖章有效); 四、诊断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诊断证明专用章); 五、转往外地住院的需提供转诊转院审批表原件、本地住院发票原件或复印件; 六、异地安置人员需提供异地安置人员登记表原件或复印件。
具体的您可以咨询秦皇岛市医保中心窗口
4. 秦皇岛职工医保政策
秦皇岛市社保征稽处负责人介绍,杨先生可选择两种参保方式中的一种,一是参加职工医保,前提是必须先参加职工养老保险,此外缴费年限需达到30年,才能在达到退休年龄后继续享受医保待遇。
另一种是居民医保,无须先参加养老保险,可一年一参保,成年人一年需缴医保费180元,新参保人员从办理并缴费的次月,开始享受居民医保待遇,一年内医保基金累计支付医疗费用最高限额为8万元。
5. 秦皇岛市职工医保报销比例表
全市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开展系统切换 各项医保业务4月30日20时将暂停办理 预计5月16日恢复
4月25日,记者从秦皇岛市医疗保障局获悉,为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秦皇岛市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将统一切换到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4月30日20时将停机系统切换,在此期间全市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及定点医疗机构的各项医保业务将暂停办理,预计5月16日全市陆续恢复各项医保业务办理。
据悉,在系统停机期间,秦皇岛市各医保经办机构暂停各类现金报销单据接收业务;参保人员市域内就医购药,先由个人垫付相关费用,待新系统上线后可到原就诊定点医药机构进行医保费用结算;参保人员市域外就医,如需要在停机期间办理出院结算的,参保人可向定点医疗机构申请系统恢复服务后进行补结算,或由参保人全额垫付医疗费后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手工报销;系统停机期间,办理入院手续的,可在系统恢复后补办异地就医备案和入院登记手续。
市医疗保障局提醒,本次信息系统迁移切换带来的影响和不便,敬请参保人员、各相关单位和社会各界谅解。
6. 秦皇岛医疗保险基数
由于医疗保险目前没有实现全国统筹,各地医疗保险缴费的金额不一样,返还给个人账户的钱不一样、返钱的方法也不一样。以河北秦皇岛为例:
35岁以下,按照缴费基数的2.2%划入;
35(含)~45岁(含),按照缴费基数的2.7%划入;
46岁至享受医疗保险退休待遇前,按照缴费基数的3.2%划入;
总的来说,医保卡每月返钱的前提是参保人缴纳较高档次的医保,不过高档次的医保费用会比低档次的医保要高很多,各位还是根据自己的经济能力选择,虽然医保卡里没有钱,但是因病住院的报销待遇和二档基本上没什么区别。
灵活就业医保一般都是按照当地人社部门公布的缴费标准来执行,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自己的经济状况来选择档次,第一档一般没有个人账户,也就是说不给医保卡内转入资金,社保卡里不返钱,第二档建立个人账户,每月按比例向社保卡里返钱。可用于门诊看病,平时到药店买药等。
7. 秦皇岛医保报销比例最高多少封顶
秦皇岛第三医院是三甲级医院,住院是农合报销比例高
8. 秦皇岛市职工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
上了医保后,如果是在职职工,到医院的门诊、急诊看病后,2000元以上的医疗费用才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50%。如果是7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70%。如果是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80%。而无论哪一类人,门诊、急诊大额医疗费支付的费用的最高限额是2万元。
职工医保门急诊报销比例可见下表:
职工医保门急诊报销所需材料
1、社保卡 原件
2、市基本医疗保险手工报销费用明细表 原件1份
3、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上传费用明细表 原件1份
材料2、3二选一
4、市医疗保险手工报销费用审核表 原件2份
5、市医疗保险门诊上传费用审核表 原件2份
材料4、5二选一
6、收费票据 原件
7、处方底方 原件
8、检查、治疗等费用明细 原件
9、急诊诊断证明 原件 仅限急诊费用提供(以下任何一项即可:急诊科(室)急诊处方、盖有急诊章的医保专用处方、急诊诊断证明书)
10、市医疗保险转诊(院)单 原件 仅限医院转诊提供
11、报盘文件 原件 存入U盘
9. 秦皇岛社保报销比例
办理大病医疗保险二次报销的参保人员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参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参合证(卡)原件;
2、新农合补偿结算单;
3、费用清单、出院小结或加盖原件收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4、医疗机构费用发票,或加盖原件收存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5、特殊慢性病患者提供慢病证,或者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特殊慢性病诊断证明、门诊病历;
6、患者本人或能够提供与患者有关系证明的关系人银行汇款帐号。
二、大病二次报销流程:
1、救助对象向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2、村(居)民委员会接到申请后,应对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申请人家庭收入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将调查核实意见提交村(居)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
3、经村(居)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后,由村(居)民代表会议提出民主评议意见,并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村(居)务公开栏内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
4、对公示无异议的,由村(居)民委员会提出初审意见,并将其他材料一并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
5、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村(居)民委员会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意见和其他材料报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批;
6、县(市、区)民政部门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填写批准意见和救助金额,发放由市民政局、卫生局统一印制的《城乡困难居民大病医疗救助证》;
并送同级财政部门复核;对不符合救助条件的,应及时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三、大病医保二次报销的标准:
1、起付标准为0~2万元(含2万元)的,其大病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为50%;
2、2~4万元(含4万元)的,其大病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为60%;
3、4~6万元(含6万元)的,其大病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为70%;
4、6万元以上的,报销比例达80%;
5、全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农合一个年度内的大病保险实际支付比例是不能低于53%。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意见》随着大病保险筹资能力、管理水平不断提高,进一步提高支付比例,更有效地减轻个人医疗费用负担。按照医疗费用高低分段制定大病保险支付比例,医疗费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