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单位社保缴费,南京市单位职工社保缴费标准
1. 南京市单位职工社保缴费标准
2021-2022年江苏五险一金缴费基数、标准、江苏五险一金缴纳比例2021缴纳比例
2021-2022年江苏五险一金缴费基,2021年江苏五险一金缴标准,江苏五险一金缴纳比例2021。江苏社保缴纳比例及基数
1、社保缴纳比例
养老保险:单位20%,个人8%
医疗保险:单位9%,个人2%+大病保险10元
失业保险:从8月1日至12月31日,失业保险缴费比例统一从3%下降为2%,其中用人单位应缴纳的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从2%下降为1.5%,个人应缴纳的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从1%下降为0。5%。
工伤保险:单位0。5%,个人不缴费
生育保险:单位0。8%,个人不缴费
2、社保缴费基数
从9月1日起,南京参保企业和职工以及灵活就业人员月缴费工资下限从2200元提高到2400元,上限从13678元提高到16200元。社保缴费基数的上调,也意味着个人社保费支出要增加,以下是详细的调整:
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的上下限
(一)我市(除溧水、高淳区,下同)参保企业和职工(含个体工商户,下同)以及灵活就业人员月缴费工资下限为2400元,上限为16200元。
(二)溧水、高淳区参保企业和职工以及灵活就业人员月缴费工资下限为2160元,上限为16200元。
参保企业和职工的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工资的上下限,按照上述规定执行。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度参加医疗保险的月缴费标准调整为170元(其中含大病救助10元),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度参加失业保险的月缴费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48元。调整后的缴费工资上下限及缴费标准从9月1日起执行。社会保险中的“五险一金”对企业来说缴费基数是企业上年度的职工工资总额;对个人来说,缴费基数一般就是个人的月工资。支付金额=缴费基数×缴费比例,社保缴费比例并不是统一的,需根据当地规定执行。江苏的社保比例如下:
养老保险:单位20%,个人8%;
医疗保险:单位8%,个人2%;
失业保险:单位2%,个人1%。
2. 南京市社保缴费比例
南京社保缴费基数:
1、企业职工:
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按19335元执行,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按3368元执行。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按19335元执行,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按3368元执行。
2、灵活就业人员:
2020年7月至2020年12月期间,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标准下限为673.6元,上限为3867元,在上、下限范围内按档差10元划分不同的档次,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主选择缴费标准。
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每人每月350元,含大病医疗救助10元(2011年7月1日起,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其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大病医疗救助费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个人不需缴纳)。
失业保险缴费标准为67元/月。
3. 南京市单位职工社保缴费标准是多少
老年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510元/年,财政补贴标准为每人1270元/年;其他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610元/年,财政补贴标准为每人1190元/年;学生儿童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250元/年,财政补贴标准为每人1160元/年;大学生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200元/年,财政补贴标准为每人680元/年。
4. 南京市单位职工社保缴费标准最新
1、在南京市企业单位参保,社会保险缴费比例:养老保险:单位16%,个人8%;失业保险:单位0.5%,个人0.5%;工伤保险:0.2%—1.9%(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由低到高,依次将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划分为一类至八类),个人不承担。
2、因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从2022年1月1日00:00起,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南京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我的南京”APP的“智慧人社”栏目不再办理涉及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的公共服务事项。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咨询服务热线12333不再提供涉及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的政策咨询及查询服务(人工及自助语音)。
上述事项办理和查询由南京市医疗保障局承办。如有医保(生育)问题,请咨询南京市医疗保障局,咨询途径:拨打医保服务热线12393、登录南京市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关注“南京医保”微信公众号!
5. 南京市居民社保缴费标准
据了解,按参保对象的统一分类,2023年城乡居民医保实行不同的缴费标准,具体标准是:老年居民筹资标准为1780元/人/年,其中财政补助标准1270元/人/年,个人缴费标准510元/人/年。其他居民筹资标准为1800元/人/年,其中财政补助标准1190元/人/年,个人缴费标准610元/人/年。学生儿童筹资标准为1410元/人/年,其中财政补助标准1160元/人/年,个人缴费标准250元/人/年。大学生筹资标准为880元/人/年,其中财政补助标准680元/人/年,个人缴费标准200元/人/年(注:大学生缴费标准自2023年9月1日起执行)。值得一提的是,“新市民”同样享受财政补助,户籍关系迁入南京市不满5年的老年居民和其他居民,按南京市老年居民、其他居民享受同等标准缴费,财政按照南京市居民同等标准给予补助。同时,今年提高基金支付上限,参保人员一个待遇年度内发生的医疗费用,基金累计最高支付限额统一调整为36万元。
6. 南京市职工社保缴费基数
在2021年7月份,由于南京社保基数调整,按照最低缴纳基数为3800元计算,社保费用是1427.60元,其中职工个人部分需缴纳409.00元。
总结:7月起,如果按照最低缴费基数来计算的话,南京单位缴费部分增加115.34元,个人缴费部分增加45.36元,总计增加160.7元!
7. 南京单位缴纳社保最低标准
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标准
南京市灵活就业人员2019年度参加养老保险的月缴费最低标准为673.6元,基本医疗保险的月缴费标准为340元,同时每月缴纳10元大病医疗救助费。参加失业保险的月缴费标准为每人每月67元。
8. 南京市单位社保缴纳比例
南京社保缴费基数:
1、企业职工:
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按19335元执行,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按3368元执行。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按19335元执行,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按3368元执行。
2、灵活就业人员:
2020年7月至2020年12月期间,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标准下限为673.6元,上限为3867元,在上、下限范围内按档差10元划分不同的档次,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主选择缴费标准。
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每人每月350元,含大病医疗救助10元(2011年7月1日起,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其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大病医疗救助费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个人不需缴纳)。
失业保险缴费标准为67元/月。
9. 南京市单位职工社保缴费标准表
南京社会保险费上限19335元/月、下限3368元/月。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上下限的规定,最低不能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私营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雇工和非本市城镇户口职工不得低于50%,私营企业法人、股东、个体工商户业主不得低于100%);最高不能高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本市职工平均工资每年由市统计局公布。
缴费基数在同一缴费年度内一年一定,中途不作变更。每年4-6月,用人单位应根据所在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通知,申报本单位职工新一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10. 南京市企业职工社保最低缴费标准
五险一金交多少=缴费基数*缴费比例
社保缴费基数一般为是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60%--300%为缴纳基数,比如社会平均工资是1000元,缴纳的基数可以是600元--3000元。有些地区缴费基数下限以上年度最底工资为标准。
2021年南京五险一金最低标准
根据南京市人民政府官网公布的数据,得出以下数据:
医疗保险按照3030元作为最低缴费基数,
生育保险按照3030元作为最低缴费基数,
养老保险按照3030元作为最低缴费基数,
失业保险按照3030元作为最低缴费基数,
工伤保险按照3030元作为最低缴费基数,
公积金按照2020元作为最低缴费基数。
养老保险最低缴费金额:
单位:3030×19%=575.7元;
个人:3030×8%=242.4元。
医疗保险最低缴费金额:
单位:3030×9%=272.7元;
个人:3030×2%=60.6元。
失业保险最低缴费金额:
单位:3030×0.5%=15.15元;
个人:3030×0.5%=15.15元。
工伤保险最低缴费金额:
单位:3030×0.1%=3.03元;
个人:不用交。
生育保险最低缴费金额:
单位:3030×0.8%=24.24元;
个人:不用交。
住房公积金最低缴费金额:
单位:2020×8%=162元;
个人:2020×8%=162元。
个人五险一金最低缴费金额:
242.4+60.6+15.15+10+162=490.15元
单位五险一金最低缴费金额:
575..7+272.7+15.15+3.03+24.24+162=1052.82元
11. 南京市职工社保个人与单位缴费比例
江苏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和省住建厅、财政厅、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决定从今年7月1日至9月30日调整2021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此次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2020年度月平均工资额。2021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按25134元执行。下限参照职工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基数3368元执行。2021年度职工本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机关事业单位为12%,企业等其它单位为8%-12%。职工个人和单位缴存比例应保持一致。
在今年的基数调整工作中,一是确保申报的职工公积金月缴存基数符合中心规定的下限和上限这个范围之间,下限是按照社保的下限3368元执行,然后上限比去年有所提高,到25134元,只要是在这个范围之内的,就属于合规的缴存基数,第二项,凡是按照基数下限3368元执行的单位,今年将重点审核缴存基数,这块需要单位提供职工过去6个月的工资明细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