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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两地缴纳社保,在两地缴纳社保违法吗

    1. 在两地缴纳社保违法吗

    两地同时交社保不算违法。但是一般都不允许社保两地缴纳,这属于“社保重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五条规定,“暂行办法实施之后重复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参保人员,由本人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协商确定保留其中一个养老保险关系并继续领取待遇,其他的养老保险关系应予以清理,个人账户剩余部分一次性退还本人。”

    因此,遇到这种问题要联系两地待遇发放的社保经办机构,并选择确定一地作为其养老金领取地,另一地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一次性退还个人账户余额,同时清理其养老保险关系。

    2. 缴两地社保可以吗

    首先如果是工作上公司缴交的社保,两地缴费很正常。

    按照我国现有社保法的规定,每个人在同一时间只能缴纳一份社保。但由于我国社保实行,地方缴纳,而且没有联网,这样实际上就造成同一个人在同一时间在两个地方缴纳社保。

    假如你还在缴纳,建议你停止其中一个地方的社保,最好停止自己交的那一份。单位缴纳的不要停。这样就可以避免造成较大的损失。

    已经缴纳的部分,暂时也没有办法退。只能等以后两个社保转移到一起,在社保合并时,就会发现有重叠的部分,重叠的部分社保局就会要求退其中的一个,而且只能退个人缴费部分。对于全部费用由个人承担的社保,是有损失的。

    3. 可以缴纳两地社保吗

    允许两地缴纳,但不允许两地同时缴纳,如果两地同时缴纳了,将来社保合并时重叠时间缴费段的社保必须放弃一份,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个人承担。

    4. 在两地缴纳社保违法吗怎么处理

    一、社保两地重复交怎么办?

    退保退回多缴的费用。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文件规定,参保人在两地以上同时存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或重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应按照“先转后清”的原则,由转入地经办机构负责按规定清理。参保人流动就业,同时在两地以上存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1、首先确定你原单位是否给你交了社保,这个你自己应该清楚的,如果你不清楚的话,找同事或者你原公司人事部问一下。

    2、如果原单位没有交社保,那么就好处理了,直接交给新公司的人事部来处理,他们会知道你怎么做的。

    3、如果原单位交了社保,那么你原公司和新公司是同一个城市吗?。

    4、如果是同一个城市:那么你在原来公司离职以后,原公司会把你的社保封存,当你在新公司入职的时候,向新公司提供社保账号就可以了。

    5、如果不在同一个城市:那么你在原来公司离职以后,原公司会把你的社保封存,当你在新公司入职的时候,向新公司人事部提供社保缴纳证明就可以了,新公司就会继续缴纳社保。

    6、社保缴纳证明需要到你所在城市的社保中心打印。

    5. 社保是否可以两地缴纳

    是因为在这2地都曾经参加过当地医保,这就是属于多号,我们必须本人拿身份证原件到当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多号合并。

    一般情况下同一个省份只能在一个市区参加社会保险,因为如果新单位在为员工办理社保时,在同一省份的另一个市区有办理过社保卡,那就需要把之前的停掉,或是去社保局办理并入的手续才能使用。至于具体的办理方式,在每个省份的办理流程是不一样的,需要向当地的社保局咨询。

    但如果是跨省份,那就可能出现同时拥有两张社保卡的情况的,因为目前社保局还没有实现全国联网。正常情况下,我们是不会两地都同时缴纳的,通常是一方处于停缴状态。

    6. 两地交社保违规吗

    劳动者可以两地同时交社保,但是最后养老金只有一份。

    同时在两地以上存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在办理转移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本人协商确定保留其中一个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同期其他关系予以清理,个人账户储存额退还本人,相应的个人缴费年限不重复计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第十九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7. 两地缴纳社保后果

    不吃亏。

    任何一个人只能在任何一个地方的社会养老保险机构参加一次社会养老保险,不能重复参加。即便是在两个不同地区重复参加的,也要将在两个地区参加的社会养老保险转移到一处进行合并,然后再办理退休手续。其中在合并社会养老保险时重复交纳的部分,可以申请社会养老保险机构退回交纳者

    8. 社保可以两地缴纳吗?

    对于异地人员,如果想要在当地办理社保缴纳的,需要申请社保转移手续,其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

    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

    (或个人账户信息,指本省内流动)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社会保险法》第十条: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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