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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转移单有滞纳金吗,社保费跨月申报收滞纳金吗

    1. 社保费跨月申报收滞纳金吗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一章第八十六条规定: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2、长时间未缴纳保险费,超过6个月后就会产生滞纳金。养老保险费滞纳金计算方法是:

    应缴费总额×欠费天数×2%。滞纳金封顶的金额是本金的40﹪,最高不能超过8000元,超过了也按照8000元收取。

    社保滞纳金如何计算

    1.社保滞纳金计算

    缴纳金开始计算的时间从用人单位未按时缴费日起算的,一直到重新开始缴费的那天打个比方,如果缴费时间是15日,自从2014年1月15开始起未缴费,

    然后到2014年10月15日重新缴费,一共也就是10个月,那就是全部需要补缴滞纳金的全部时间社保滞纳金如何计算欠缴费之日起,

    按日每天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这是每天都要计算进去的,如果每月按照勇敢900元来说按照上面所得到的时间也就是10个月,一共300天是怎么算呢?

    第一个月到缴费那天一共是10个月,那么900*0.05%*300(天数)第二个月到缴费那天一共是9个月,

    那么900*0.05%*270(天数)以此类推,最后一个月,也就是30天,然后将所有的月份加起来就是当然我们为了方便是将每个月的天数都算作30天,实际情况会根据每个月的具体时间做计算,

    当然这个差不了多少天社保滞纳金单位和个人缴纳如何区分和计算上面的计算方式只是简化来算,就是一个月全部的总额按照实际情况,是需要区分单位和个人来核算的社保滞纳金是什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一章第八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2.滞纳金的计算规则

    自2011年7月1日起,对用人单位新发生欠缴的社会保险费,自欠缴之日起至用人单位申报补缴成功的前一日止,根据其欠缴金额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由于我市采用当月申报,次月收款的征缴模式,因此,欠缴起始之日定为收款月的次月1日。

    例如:某用人单位2011年10月10日成功申报补缴当年7月份的社会保险费,正常的收款月应为当年8月份,则欠缴的起始之日为当年9月1日,因此用人单位除补缴7月份欠缴金额外,还应缴纳自9月1日起,至10月9日止共39天的滞纳金。

    2. 社保加收滞纳金

    1、网上查询的是个人社保信息,不显示单位缴费。只要您个人缴费部分已经实缴。即代表单位已经给您缴费。工伤、生育保险只有单位缴费,个人不缴费。我局实行的是“五险合一”,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只要您的养老、医疗保险已经实缴分账,则表示其他险种均已实缴。

    2、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湖北省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办法》(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230号)的规定,参保单位应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我省社会保险费由地税部门征收。城区各缴费单位从缴纳社会保险费到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系统自动接收相关数据,大概需要10个工作日。如果你单位是在5月底缴纳4-5月的社保费,当月是不能自动到帐的。所以查询到社保费缴费纪录显示的就是欠费。具体情况可先咨询单位。

    3. 社保费跨月申报收滞纳金吗怎么算

    到社保账户,社保部门通常10-15号会进行社保扣款,一般不存在公司扣款和个人扣款时间不一致的情况,不一致的情况有可能是公司社保账户金额不足,所以公司社保交到几月份,你的社保时间就到几月份。

    单位有时资金紧张就可能欠费,所以单位登记的和社保局记录的经常是会不同的。

    4. 社保跨年滞纳金是多少

    养老保险费滞纳金计算方法是:应缴费总额×欠费天数×2%。滞纳金封顶的金额是本金的40﹪,最高不能超过8000元,超过了也按照8000元收取。《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暂行办法》(1999年劳动部令第2号)规定:缴费单位应当在每月5日前,向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缴费申报。

    社保经办机构需即时审核,对不能即审核的,应当自收到缴费单位申报表和有关资料之日起,在最长不超过2日内审核完毕。

    缴费单位在社保经办机构核准其缴费申报后3日内缴纳社会保险费,未及时、足额缴纳社保费的,社保经办机构向其发出《催缴通知书》,拒不执行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下达《限期改正指令书》,逾期不缴纳的,加收滞纳金。

    5. 社保费跨月申报收滞纳金吗是真的吗

    自2007年10月1日起,将对欠缴社会保险费的单位和个人收取滞纳金。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未按规定缴纳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按照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规定,从2007年10月1日起,按日加收欠缴金额2‰的滞纳金。

      二、个体劳动者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以及断保职工,在2007年12月31日前补缴齐欠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免收滞纳金;凡是在2008年1月1日以后,未按规定缴齐2007年及以前年度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费的,从2008年1月1日起,收取欠缴2007年及以后年度两项保险费的滞纳金。

      三、逾期拒不缴纳社会保险费、滞纳金的,由劳动部门或地税机关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征缴。

    6. 社保延迟一个月滞纳金

    加收2‰滞纳金。每月25日前,参保单位延迟缴费的,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2‰滞纳金。可一次性缴一个月、一个季度、半年或一年的。按季度或按年度缴的,应从季度初或年初缴费。暂无能力缴纳的,申请缓缴,缓缴时间不得超过2个月。

    7. 社保逾期有滞纳金吗

    1、员工在人才的时候有欠费的情况。

    2、员工姓名错误,增员后给员工做姓名变更,身份证复印件和户口本首页本人业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3、员工之前的身份证号有错误,去社保查下身份证号,增员后给员工做身份证号码变更,身份证复印件和户口本首页本人业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4、员工原来缴纳过保险,按转入人员增加

    8. 社保逾期缴纳滞纳金怎么算

    据相关规定,长时间未缴纳保险费,超过6个月后就会产生滞纳金。养老保险费滞纳金计算方法是:应缴费总额×欠费天数×2%。滞纳金封顶的金额是本金的40﹪,最高不能超过8000元,超过了也按照8000元收取。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缴费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滞纳金并入社会保险基金。”

    9. 社保跨月扣款是否存在滞纳金

    如果已经离职,中间出现断缴,那如果要补缴就需要缴纳社保滞纳金。欠缴的月社保费和欠缴天数决定滞纳金的高低。计算公式为:每月社保费*欠缴天数*万分之五等于所需缴纳滞纳金。计算起止日期分别为,欠缴社保费收款月的次月1号和申报表补缴生成日期的前一天。欠缴天数计算为:欠缴起止日期相减,然后再加一天。

    这个比较复杂,好像是累进计算,简单地讲就是缴纳的总数*滞纳天数*万分之五吧。天数从次次月第二天计算,比如4月补交1。2。3月费用,3月不用交滞纳金,如果是4月1号补交2月费用应该也不用交滞纳金,按说2月的滞纳金从4月2日计算。具体还得社保机构计算为准,时间越久滞纳金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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