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7月社保缴费基数,南京市社保缴费基数
1. 南京市2017年社保缴费基数
2021年7月1日起,江苏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暂按20586元执行,缴费基数下限暂按3800元执行。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基数参照执行。
缴费比例如下:
1、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16%,个人缴费比例为8%;
2、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9%,个人缴费比例为2%;
3、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0.5%,个人缴费比例为0.3%;
4、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比例根据行业标准缴纳(0.08%-0.76%),个人不缴纳。
2. 南京市2017年社保缴费基数文件
在2021年6月份的时候,按最低缴费基数3368为例,社保费用是1427.60元,个人需要缴纳409.00元。在2021年7月份,由于南京社保基数调整,按照最低缴纳基数为3800元计算,社保费用是1427.60元,其中职工个人部分需缴纳409.00元。因此,从2021年7月起,如果按照最低缴费基数来计算的话,南京单位缴费部分增加115.34元,个人缴费部分增加45.36元,总计增加160.7元。
3. 南京社保缴费基数2018
个人社保7月份调整了。8月份的缴费要看你的基数是多少,然后乘以缴费比例就知道了。
2021年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可以在3364元至18969元之间自主选择缴费基数;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基数为3364元;城镇职工大额医疗救助费每季度首月缴费标准为21元/月,其他月份缴费标准为22元/月。
2021年度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人员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基数为3364元;城镇职工大额医疗救助费每季度首月缴费标准为21元/月,其他月份缴费标准为22元/月。
4. 南京市社保缴费比例及缴费基数
2021年8月南京企业社保最低缴费基数依然和2020年一样,为3368元。
5. 南京市2018年社保缴费基数
上限暂按19335元执行,缴费工资下限暂按3368元执行。
依据来源:
2021年度南京市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1、职工缴费基数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限暂按19335元执行,缴费工资下限暂按3368元执行。
此前,江苏省发布通知,自2021年起执行全省统一公布的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按全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和60%确定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标准,且企业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缴费基数参照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执行。
6. 2016年南京市社保缴费基数
2021-2022年江苏五险一金缴费基数、标准、江苏五险一金缴纳比例2021缴纳比例
2021-2022年江苏五险一金缴费基,2021年江苏五险一金缴标准,江苏五险一金缴纳比例2021。江苏社保缴纳比例及基数
1、社保缴纳比例
养老保险:单位20%,个人8%
医疗保险:单位9%,个人2%+大病保险10元
失业保险:从8月1日至12月31日,失业保险缴费比例统一从3%下降为2%,其中用人单位应缴纳的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从2%下降为1.5%,个人应缴纳的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从1%下降为0。5%。
工伤保险:单位0。5%,个人不缴费
生育保险:单位0。8%,个人不缴费
2、社保缴费基数
从9月1日起,南京参保企业和职工以及灵活就业人员月缴费工资下限从2200元提高到2400元,上限从13678元提高到16200元。社保缴费基数的上调,也意味着个人社保费支出要增加,以下是详细的调整:
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的上下限
(一)我市(除溧水、高淳区,下同)参保企业和职工(含个体工商户,下同)以及灵活就业人员月缴费工资下限为2400元,上限为16200元。
(二)溧水、高淳区参保企业和职工以及灵活就业人员月缴费工资下限为2160元,上限为16200元。
参保企业和职工的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工资的上下限,按照上述规定执行。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度参加医疗保险的月缴费标准调整为170元(其中含大病救助10元),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度参加失业保险的月缴费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48元。调整后的缴费工资上下限及缴费标准从9月1日起执行。社会保险中的“五险一金”对企业来说缴费基数是企业上年度的职工工资总额;对个人来说,缴费基数一般就是个人的月工资。支付金额=缴费基数×缴费比例,社保缴费比例并不是统一的,需根据当地规定执行。江苏的社保比例如下:
养老保险:单位20%,个人8%;
医疗保险:单位8%,个人2%;
失业保险:单位2%,个人1%。
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是由企业承担的,各在1%左右,个人不需要缴纳。单位所缴比例,各地区略有差别,以当地规定为准。
住房公积金:以省会南京为例,目前,南京地区职工根据单位性质的不同,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分为三种:机关及事业单位的缴存比例为12%;外商、港澳台商企业的为10%—12%;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他企业,缴存比例为8%—12%,企业单位可以根据企业经营效益状况,向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获批后即可参照执行。
有工作单位的,由单位办理缴纳社保手续,费用双方共同承担;没有工作单位,城镇户口,可以在户口地自己缴纳社保,费用个人承担。有任何社保疑问,也可直接咨询当地社保中心。
一般情况下,参保职工按照自己的实际工资收入作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按相关比例每月缴纳各项保险的参保费用。但是,工资收入较低和太高的参保职工,则要按照人社部门每年公布的缴费基数下限和上限作为自己的缴费基数。而社保缴费工资的上限和下限,跟统计部门公布的全省上一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相挂钩。江苏省人社厅下发通知,发布2016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了解到,下月起,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工资上限将从去年的14496元提高到15446元,月缴费工资下限将从2899元提高到3089元。
7. 南京市2017年社保缴费基数表
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江苏省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按4250元执行,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暂按21821元执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按照上述标准执行。
上一次缴费基数调整:此前,江苏省发布通知,自2021年起执行全省统一公布的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按全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和60%确定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标准,且企业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缴费基数参照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执行。2021年7月至2022年6月全省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上限为20586元,下限为3800元。
南京市遵照上述标准进行。
8. 2017年南京社保基数及缴费比例
南京市社保最低缴费基数为2772元,按照比例来算的话:
个人最低交301.06元,单位最低交823.28元,总共1124.34元。
养老保险:公司缴19%,个人缴8%;
失业保险:公司缴0.5%,个人缴0.5%;
工伤保险:公司缴根据行业,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公司缴0.8%,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公司缴9%,个人缴2%;
补充大病:公司不缴,个人缴10元。
2018至2019年南京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一览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2018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160号)精神,经市政府批准,现就我市2018年度社会保险基数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9935元,下限为3030元。期间参保人员月缴费基数大于等于3125元的,相应年度的最低缴费系数按1.0计算。
二、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9935元,下限为3360元。
三、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月缴费基数上下限,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我市灵活就业人员2018年度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月缴费标准为300元,同时每月缴纳10元大病医疗救助费。对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办理退休手续后,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不足规定年限的,月补足标准按本人退休前一个月缴费基数的9%确定。
我市灵活就业人员2018年度参加失业保险的月缴费标准为每人每月60元。
四、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期间达到退休年龄或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年龄的参保人员,以及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达到退休年龄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基础养老金计发基数为6645元,计算实际缴费工资指数的基数为79741元。
扩展资料:
社保缴费基数,就是你的工资收入的平均值。大概半年会调一次。工资越高,社保扣的越多.
每个人的应发工资不同,所以确定了他们的缴费基数不一样。不过我们国家有规定,社保基数的范围是在当地公布的社会平均工资的60%到300%之间浮动。如果我们的应发工资低于60%,那么我们要按照60%基数缴费,保险的各项费用。如果高于300%,也只能最高按照300%缴费。其实60%的缴费基数不太合理,完全可以参照最低工资标准,否则会降低最低工资待遇的。
9. 南京市2017年社保缴费基数是多少
南京市社保最低缴费基数为2772元,按照比例来算的话:
个人最低交301.06元,单位最低交823.28元,总共1124.34元南京市社保最低缴费基数为2772元,按照比例来算的话:
个人最低交301.06元,单位最低交823.28元,总共1124.34元。。
10. 2016年南京社保缴费基数
退休金的计算公式全国基本上是一样的,只是在过渡性养老金公式最后面的系数发达城市高点一般城市低奌,低的0.12高的0.13~0.14。标准差距大的主要是机会事业单位与企业单位的差距,而地区之间的差距不大,地区之间差距主要体现在社会平均工资不一致,有的高有的低,这是正常的,一线发达城市生活水平高,物价高,社平工资高养老金多一些,三四线城市生活水平低,物价便宜,社平工资低,养老金少一些这很正常。
但是有些规定相差太远就有失公平了。比如都是“中人”都有过渡性养老金,都有视同年限,但视同指数的规定,企业是各地规定一个固定值,有的省市为1.4有的现定为1,事业单位更是离奇。视同指数以职级分高低,如副高5级为1.9887,副高七级1.657,而企业副高与普通工人样,统一规定为1。都是同一职级悬殊相隔太大,养老金出现成倍差距,象这种现象全国就应该统一。不然对有职称的企业人员是一大打击。如果国家不纠正这种乱象,将来大学生还有谁到企业工作?还有谁去读理工科?这不是人为造成的不合理吗?目前国家在考虑社保资金全省内和全国内调拨使用,尽量使资金平衡。但在养老金计算规定上,不要全国各地一人把号各吹各的调,要在规定上达到全国统一,特别是“中人”视同指数的规定上达到全国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