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产假新标准 武汉产假是128天还是9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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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生育的妇女,除法定产假外,将额外享受60天产假,配偶享受15天哺乳假;产假、护理假视同出勤,工资奖金照发。
怀孕4个月后流产的女员工享受15天假期。
怀孕4个月后流产的女工享受42天产假。
正常分娩,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休假15天。
妊娠28周以上早产或过期分娩视为正常分娩。
分娩时难产的,增加15天产假。
如果是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将增加15天产假。
综上所述,湖北省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生育妇女产假天数如下:正常分娩的产假为158天(按照湖北省现行计划,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生育妇女产假将在法定的98天之外增加60天);
生育产假为173天(湖北省增加法定98天产假、60天产假、15天困难产假);
多胞胎(每多一个婴儿15天);
怀孕不满12周流产的,产假为30天;
怀孕满12周不满28周的,产假为45天;
如果引产超过28周,产假为98天;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产妇,给予配偶15天哺乳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