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安市社保缴费标准、档次、比例及基数
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按照2017年度四川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71631元)确定。缴费基数上限为2017年度四川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71631元)的300%(17908元),缴费基数下限为2017年度四川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71631元)的40%(2388元)。
基本医疗保险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按照2016年广安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6034元)确定。缴费基数为2016年广安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6034元)的80%,即4402元/月。
失业保险
参加失业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按照2017年广安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9813元)确定。缴费基数为2017年广安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9813元)的60%,即3491元/月。
广安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公司缴19%,个人缴8%;
失业保险:公司缴0.6%,个人缴0.4%;
工伤保险:公司缴根据行业,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公司缴0.5%,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公司缴6%,个人缴2%。
广安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广安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基本养老保险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按照四川省2017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71631元)的40%—100%确定。总的有3个档次,由个人根据本人经济状况选择确定。分别是40%(2388元/月)、60%(3582元/月)、和100%(5970元/月)。
基本医疗保险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按照广安市全部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50756元)的100%(4230元)确定。
广安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个人缴20%;
医疗保险:5%。
广安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按照最底缴费标准计算
养老保险:2388*20%*12=5736元/年
医疗保险:4402*5%*12=2640元/年
合计:5736+2640=8376元/年
按照最高缴费标准计算
养老保险:5970*20%*12=14328元/年
医疗保险:4402*5%*12=2640元/年
合计:14328+2640=16968元/年
以上信息来自网络收集,具体可工作日咨询广安市社保中心。
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四川省广安市紫金街209号
电话:0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