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报销材料
1.已审批的异地分娩申请表
2.本人社保卡或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卡;
3.身份证
4.《结婚证》
5.《生殖保健服务证》或《生育证》;
6.婴儿《出生医学证明》或流(引)产证明;
7.医疗费用凭证;
8.医疗费用明细清单;
9.出院记录等相关病历资料
四、办理流程
参保职工在异地发生的符合职工生育保险法规的生育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出院后60日内持身份证、《结婚证》及婴儿《出生医学证明》或*产(引产)证明的复印件各一份以及下列材料的原件,到市医保中心办理报销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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