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 养老金 | 医保 | 公积金 | 生育 | 失业金 | 工伤 | 社会保障 | 保险知识 | 医疗保险 | 五险
当前位置:首页保障生育

洛阳女职工生育津贴申请材料有哪些内容

2023-01-14 16:18:36

  洛阳女职工生育津贴申请材料有哪些内容

  申领生育津贴的女职工,可携带以下材料到参保单位对应的市、县(区)医保中心窗口现场办理:

  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两份(加盖单位公章)

  身份证复印件两份

  出生证明复印件

  生育证复印件

  结婚证复印件

  住院发票原件

  出院证或者诊断证明原件

  住院费用总清单

  住院病历复印件(顺产的不用提供病历)

  参保女职工生育津贴的待遇如下:

  1.2020年1月1日以后生育的,按照法规产假可享受98天生育津贴;符合《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等法律、法规生育子女的,在增加的90天产假期间,也可以享受生育津贴,即合计享受188天生育津贴。此外,难产的女职工可增加15天生育津贴。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生育津贴。

  2.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产的,可享受15天生育津贴。怀孕满4个月*产的,可享受42天生育津贴。

  3.生育津贴日标准,按照女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月平均缴费工资除以30计发。


【免责声明:】本站信息来自网友投稿和网络收集,信息仅供参考,如果有错误请反馈给我们更正,对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本站不提供任何保证,不承但任何责任,谢谢。
版权所有:医保知识网 Copyright 2011-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