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一篇:社保电脑号带英文怎么说,社保卡号有英文怎么办
- ·下一篇:社保缴费基数如何确定,社保缴费基数确定文件
广州社保转珠海社保卡,广州社保怎么转珠海社保
1. 广州社保怎么转珠海社保
在珠海交的社保不可以在广州开社保卡,珠海买的社保在珠海开社保卡,广州买的社保在广州开社保卡
2. 社保转入珠海
要把外地社保合并到珠海来 ,首先在外地社保的所在地 的社会保障部门的办事窗口 ,出示身份证 ,打印在当地所交社保的明细单,加盖当地社会保障局的公章,将明细单交由现在在珠海的所在单位 ,所在单位将代为该人员办理两地的社保接续手续。
3. 广州社保怎么转珠海社保卡
很简单啊 广州珠海都是广东省,同省份转移社保很简单,至于为什么公司给你转移,我猜是因为珠海的社保基数比广东低,说直白点就是在珠海给你交社保公司和你都会少交点,这样成本会低点,你自己承担的也低点。但是社保呢,本身是交的多,以后领取的养老金也会多点,具体看你衡量。
4. 外地社保转珠海怎么转
可以转,首先你要在珠海办理好社保。
转移方法如下:
1、你只要去广州社保局申请迁出社保(带身份证、社保卡),并办理一张“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2、你再到珠海参保地社保局申请异地社保合并即可。(带身份证、参保地社保卡、“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5. 珠海社保转入广州流程
坐城轨,珠海有3个站点,珠海站(终点站)、在香洲区前山站、珠海北站(在唐家湾那边),你可以选择靠近你的站点坐,每天都有班车,你可以提前在12306上面选择订票,到城轨站再领票,大概一个小时左右就到了
6. 深圳社保怎么转珠海社保
1.持身份证去珠海社保打印一张2.交给深圳给你买社保的单位在电脑中录入资料.3.将单位打印出来的申请表和交深圳社保局窗口.4.一周左右珠海的社保就和深圳的社保合并在一起了.
7. 珠海社保能转广州社保吗
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入广州市为例:1.申请人携带相关资料到广州市各区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转入申请,同时提交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加盖公章且近期打印《省内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凭证》原件。2. 广州市各区社保经办机构经审核符合转入条件的,上传《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联系函》信息至广东省转移平台。3、广州市各区社保经办机构通过省转移平台下载《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信息表》信息审核无误,且转移基金到账后,为申请人完成接续养老保险关系业务。4.申请人可到广州市各区社保经办机构查询并打印《广州市社会保险转入确认表》,或可通过社保网查询转移业务的办理情况
扩展资料
1.跨省转入:广州市各区社保经办机构受理申请人的相关资料并予以审核。符合转入条件的,在受理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邮寄至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已联网的地区要求同时上传《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信息至劳动部转移平台。广州市各区社保经办机构收到转出地社保机构提供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的15个工作日内办结转移接续业务。2.省内转入:广州市各区社保经办机构受理申请人的相关资料并予以审核。符合转入条件的,在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联系函》信息上传至广东省转移平台;广州市各区社保经办机构通过广东省转移平台下载《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信息表》信息审核无误,以及转移基金到账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人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参考来源: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入-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8. 广州社保怎么转珠海社保呢
新能源车广州牌迁入珠海的手续 :(一)《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原件(核档时需时提交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
(二)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由代理人代理的,还需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代理人为单位的,还需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原件;
三)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其中,二手车销售发票、《协助执行通知书》和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单位出具的调拨证明应当是原件;
四)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五)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六)机动车号牌(需变更号牌、转出车辆管理所辖区的);
9. 广州社保如何转到珠海
参保人员离开就业地,由社保经办机构发给参保缴费凭证;在新就业地参保,只需提出转续关系的书面申请,转入和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协调办理审核、确认和跨地区转续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10. 广州社保转珠海社保年限累计吗
社保需要转到珠海。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九条规定,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参照《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第三条规定,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由原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同转移到新参保地。参保人员达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其在各地的参保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未达到待遇领取年龄前,不得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办理退保手续;其中出国定居和到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定居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扩展资料参照《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按下列规定办理:(一)参保人员返回户籍所在地(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就业参保的,户籍所在地的相关社保经办机构应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二)参保人员未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由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但对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应在原参保地继续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记录单位和个人全部缴费。参保人员再次跨省流动就业或在新参保地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将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中的全部缴费本息,转移归集到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三)参保人员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不受以上年龄规定限制,应在调入地及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参照《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第六条规定,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按下列规定确定其待遇领取地:(一)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三)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四)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参照《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第八条规定,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按下列程序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一)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向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二)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作出书面说明。(三)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四)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参考资料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参考资料来源:浙江政务服务网 -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