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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社保,张家港社保缴费标准

2025-01-02 09:10:53

1. 张家港社保缴费标准

1、不知道39%包括哪些险种

2、比例是否正确 而1369×8%(个人承担部分)=109.52元是没错的。

2. 张家港社保缴费标准个人

有的交的,去各镇社保所办理。

农保需本地户口才可以办理,另农保不含医保,缴费为1500元一年。具体也可以在机关单位工作时间拨打12333询问。

3. 张家港社保缴费标准2020

1、参保职工至分娩、妊娠终止、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前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的;

  2、在规定的医院中分娩、流产、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3、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规定。

2020年张家港生育保险报销所需材料及流程

  报销材料

  1、在医院医保办登记时,需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张家港市医疗保险卡(职工生育保险联网实时结算所刷医保卡仅用于鉴定身份,不影响该医保卡内账户金额)。

  报销流程

  在全市可以挂账即时结算的生育保险定点医院入院时登记,出院时报销。

  首次就诊、产检转生产、更换审批项目,请先到就诊医院的医保办登记,再到收费处结算。同一项目第二次就诊不用再登记,直接到收费处结算。具体情况详询各医院医保办。

  注:

  普通门诊定点跟生育定点(就医确认)是两回事,普通门诊定点享受的是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待遇,生育定点(就医确认)享受的是生育保险的待遇。

2020年张家港生育保险报销多少钱

  女职工符合规定的产前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

  自费药品、营养药品的药费和医疗服务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生育保险医疗费用实行限额补贴。

  经审核符合规定的,低于限额结算标准,按实际发生医疗费用结算;高于限额结算标准,按限额结算。

(注明:以上数据依据网络历史资料整理,仅供参考,请以官方最新信息为准!)

4. 张家港社保缴费标准2022

5月23日,江阴张家港两地回复通勤!2022年疫情防控第25号通告显示,自5月23日零时起张家港解除封控管控区!江阴全市恢复正常出行!

张家港市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指挥部通告

(2022年疫情防控第25号通告)

自5月12日以来,张家港市相关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内无新增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区域内所有人员5月21日核酸筛查均为阴性,满足解封条件。

经研究,决定对《关于划定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区域的通告》(2022年疫情防控第23号通告)明确的相关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解除封控管控措施。

5. 张家港社保缴费标准十二档次是什么意思

苏州市社保统筹分为市区(市本级、姑苏区、高新区、相城区和吴中区)、工业园区甲类、工业园区乙类、吴江区、太仓市、张家港市、常熟市、昆山市8个;有不同的社保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所以当你的工作在这些区域切换时,都涉及到社保转移问题;当然苏州市目前正在加紧并轨中,将这些社保基数和比例合并,各种社保待遇统一;目前医保在大市范围内流动时逐步取消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实现一卡通结算,当然目前社保缴费基数仍然还是分开的,具体如下:

以下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的缴费期间是:2021年1月1日到6月30日

一、苏州市区(市本级、姑苏区、高新区、相城区和吴中区)

社保基数范围最低3368元~最高19335元

缴纳项目 企业缴纳 个人缴纳 社保基数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五险-养老 16.0% 538.88 8.0% 269.44 3368

五险-医疗 7.0% 235.76 2.0% 67.36 3368

五险-失业 0.5% 16.84 0.5% 16.84 3368

五险-工伤 0.4% 13.47 0.0% 0.0 3368

五险-生育 0.8% 26.94 0.0% 0.0 3368

补充-大病 / / / 5.0/月 3368

企业共缴纳: 831.89

个人共缴纳: 358.64

总计: 1190.53元/月

二、苏州工业园区乙类(由于甲类只对2011年改革前没有中断过的社保继续缴费外,新员工不再缴纳此标准)

社保基数范围最低3368元~最高19335元;

缴纳项目 企业缴纳 个人缴纳 社保基数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五险-养老 13.0% 437.84 8.0% 269.44 3368

五险-医疗 3.0% 101.04 2.0% 67.36 3368

五险-失业 0.5% 16.84 0.5% 16.84 3368

五险-工伤 0.4% 13.47 0.0% 0.0 3368

五险-生育 0.8% 26.94 0.0% 0.0 3368

企业共缴纳: 596.13

个人共缴纳: 353.64

总计: 949.77元/月

三、苏州工业园区甲类

社保缴费基数最低3368元-最高26400元;

个人缴费比例:18.5%

单位缴费比例:25.3%

合计缴费比例:43.8%(不含工伤)

自2020年5月1日起,工伤保险一类至八类行业基准费率分别为:0.15%、0.3%、0.5%、0.6%、0.8%、0.9%、1.1%、1.5%。同时在基准费率基础上同步实施浮动费率政策。

具体工伤缴费比例需公司到社保部门进行核实确定;

从2020年7月1日起调整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甲类综合社会保障计划的账户入账比例,即:养老统筹账户入账比例从9.5%调整为11%,特殊补充账户入账比例从3.5%调整为2%,其他账户入账比例维持不变。

四、苏州吴江区

社保基数范围最低3368元~最高19335元

缴纳项目 企业缴纳 个人缴纳 社保基数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五险-养老 16.0% 538.88 8.0% 269.44 3368

五险-医疗 7.0% 235.76 2.0% 67.36 3368

五险-失业 0.5% 16.84 0.5% 16.84 3368

五险-工伤 0.12% 4.04 0.0% 0.0 3368

五险-生育 0.8% 26.94 0.0% 0.0 3368

补充-大病 / / / 5.0/月 3368

企业共缴纳: 822.46

个人共缴纳: 358.64

总计: 1181.1元/月

四、苏州常熟市

社保基数范围最低3368元~最高19335元

缴纳项目 企业缴纳 个人缴纳 社保基数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五险-养老 16.0% 538.88 8.0% 269.44 3368

五险-医疗 7.0% 235.76 2.0% 67.36 3368

五险-失业 0.5% 16.84 0.5% 16.84 3368

五险-工伤 0.9% 30.31 0.0% 0.0 3368

五险-生育 0.8% 26.94 0.0% 0.0 3368

补充-大病 / / / 5.0/月 3368

企业共缴纳: 848.73

个人共缴纳: 358.64

总计: 1207.37元/月

五、苏州昆山市

社保基数范围最低3368元~最高19335元

缴纳项目 企业缴纳 个人缴纳 社保基数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五险-养老 16.0% 538.88 8.0% 269.44 3368

五险-医疗 7.0% 235.76 2.0% 67.36 3368

五险-失业 0.5% 16.84 0.5% 16.84 3368

五险-工伤 0.5% 16.84 0.0% 0.0 3368

五险-生育 0.8% 26.94 0.0% 0.0 3368

补充-大病 / / / 5.0/月 3368

企业共缴纳: 835.26

个人共缴纳: 358.64

总计: 1193.9元/月

六、苏州张家港市

社保基数范围最低3368元~最高19335元

缴纳项目 企业缴纳 个人缴纳 社保基数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五险-养老 16.0% 538.88 8.0% 269.44 3368

五险-医疗 7.0% 235.76 2.0% 67.36 3368

五险-失业 0.5% 16.84 0.5% 16.84 3368

五险-工伤 1.5% 50.52 0.0% 0.0 3368

五险-生育 0.8% 26.94 0.0% 0.0 3368

补充-大病 / / / 5.0/月 3368

企业共缴纳: 868.94

个人共缴纳: 358.64

总计: 1227.58元/月

七、苏州太仓市

社保基数范围最低3368元~最高19335元

缴纳项目 企业缴纳 个人缴纳 社保基数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五险-养老 16.0% 538.88 8.0% 269.44 3368

五险-医疗 7.0% 235.76 2.0% 67.36 3368

五险-失业 0.5% 16.84 0.5% 16.84 3368

五险-工伤 1.1% 37.05 0.0% 0.0 3368

五险-生育 0.8% 26.94 0.0% 0.0 3368

补充-大病 / / / 5.0/月 3368

企业共缴纳: 855.47

个人共缴纳: 358.64

总计: 1214.11元/月

八、苏州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档次自主选择: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自愿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工资基数分为十二档,依次为 3368 元、4000 元、5000 元、6000元、7000元、8000元、9000元、10000元、12000元、14000元、16000元及19335元。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可自主选择适当档次的缴费工资基数,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苏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  

  灵活就业人员的医疗保险费按统一标准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金额按5%的缴费比例计算。大病补充保险保费按5元/月从医疗个人账户存储余额中扣除。

缴费基数:3368元 缴费金额:168.4元;

以上是苏州大市范围内的社保基数和比例情况,除工伤保险会随公司的类型不一样而变动外,其他的变化主要是公司取什么为缴费基数了,是固定基数还、实际工资还是最低最高基数的问题。大家有没有发现社保缴费的基数已经都一样了,嗯,没错,正在进行基数和比例的并轨工作,说不定明年就不用记住这么多缴费基数和比例了,整个苏州市都同一个缴费标准,让我们共同期待吧!

6. 张家港社保缴费标准自费

核酸检测可以使用医保卡支付的。在医保定点医院检测,且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充足的话,是可以刷医保卡支付支付核酸检测的费用。现在核酸检测的费用已全额纳入医保报销,如果住院期间做的核酸监测费用是可以全部报销的,如果是门诊则需要患者自费或者用医保卡个人账户的部分支付。

7. 张家港社保缴费标准按个人平均工资

基本养老金计算涉及到退休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当事人缴费年限、退休年龄、退休时个人账户余额、历年缴费基数、当地历年社平工资等诸多因素,每个人情况不一样,其养老金自然有很大差别。

当前,企业职工退休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

1、基础养老金 = 退休时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2、个人账户养老金 = 个人账户储存余额/计发月数;

3、过渡性养老金,国发[1997]26号文件实施前参加工作、国发[2005]38号文件实施后退休的参保人员属于“中人”。由于他们以前个人账户的积累很少,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退休后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按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计算。

江苏省过渡性养老金=推算的1995年前全部缴费年限的储存额÷120。

《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

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36号

第十九条符合本规定第十八条规定条件的参保人员,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定的退休时间之次月起,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委托银行等机构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一)基础养老金以本人退休时全省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不足1年的缴费月数折算为年)发给1%;

(二)个人账户养老金按照本人个人账户的累计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确定。计发月数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参保人员1995年12月31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在本规定实施后退休的,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按照参保人员1995年底前的缴费工资和缴费年限,推算出1995年前全部缴费年限的储存额,再除以120按月计发。

8. 张家港社保缴费标准比例

补缴范围和对象

  1.我市实行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含退休费用社会统筹)以来,按规定应参保而未参保的各类企业及其职工、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应当补缴其应保未保期间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各项社会保险实施时间(即最早补缴时间)如下:

  ⑴我市实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含退休费用社会统筹)的具体时间,合同制职工为1985年1月,大集体以上固定工为1985年7月,区属小集体固定工为1991年1月,城镇临时工为1990年7月。

  ⑵我市市区全面实施职工医疗保险的时间为2002年7月1日。

  ⑶我市市区工伤保险的实施时间,企业及其职工为1997年7月1日,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为2006年4月1日。

  ⑷我市市区生育保险的实施时间,企业及其职工为1997年7月1日,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为2007年4月1日。

  ⑸我市市区失业保险费纳入社会保险费“五险合一”统一征缴时间为2000年9月1日。

  2.我市实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含退休费用社会统筹)后,有按国家、省规定可以计算为连续工龄的工作年限的职工(如大队干部、赤脚医生和经劳动部门批准由临时工转为合同制职工等),须补缴上述工作年限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后,方可计算缴费年限。

  补缴流程及有关规定

  1.用人单位中有上述补缴对象的,应当携相关材料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补缴手续:

  ⑴单位申报补缴社会保险费的,须提供补缴对应年度职工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依据及相关原始材料(包括劳动合同、《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登记证、劳动手册)》等),并填写《苏州市区参保职工补缴社会保险费申请表》。

  ⑵经市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执法检查后补缴社会保险费的,须提供经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盖章、监察员签字的《限期改正指令书》及《未按规定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人员花名册》。

  ⑶补缴退休费用社会统筹期间(1985年至1991年)养老保险费的,还须提供补缴对应年度的劳动工资统计年报或财务年报。

  ⑷补缴按规定可以计算连续工龄的工作年限的养老保险费的,还须提供职工档案等原始材料。

  2.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后,计算补缴金额,办理补缴确认手续。

  ⑴补缴基数执行统一标准,由市人社局、医保局、财政局确定并公布, 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按7216元执行。

  ⑵补缴比例按补缴对应年度各险种企业和职工缴费比例之和执行(补缴1985年至1992年期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统一按21%的缴费比例执行);补缴医疗保险费的,须同时补缴大额医疗费用社会共济基金。

  3.用人单位根据选定的缴款方式(计入结算表应收数或零星征缴),按规定缴清应补缴金额。

  4.补缴的社会保险费到账后,由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记载缴费基数、缴费年限和养老、医疗保险个人账户。

  ⑴补缴1996年1月1日后社会保险费的,按实际补缴基数记载补缴对应年度各险种缴费基数。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根据补缴基数按补缴对应年度记账比例记载,补记的个人账户金额从实际缴费到账之月起计息。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根据补缴基数,按补缴对应年月参保人员所属年龄段及划账比例记载,作为办理补缴年度实际应划账户金额,待结算年度末账户清算后结转使用。

  ⑵补缴1992年至1995年期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按补缴对应年度省、市职工平均工资平均数记载缴费基数。

  ⑶补缴退休费用社会统筹期间(1985年至1991年)养老保险费的,记载相应缴费年限。

  有关事项

  1.补缴对象必须为参加我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且未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人员。

  2.用人单位与职工订立劳动合同后,因滞后办理用工参保手续,造成职工缴费起始月晚于劳动合同期限起始月的,应从劳动合同期限起始月起一次性补缴社会保险费。社保经办机构根据应缴未缴的险种及时间计算应补缴金额后,计入用人单位当期社会保险费应缴数额。其中:在3个月以内(含3个月)补办用工参保手续的,补缴基数按职工本人实际月缴费基数执行;超过3个月补办用工参保手续的,从劳动合同期限起始月起一律按市区企业职工补缴社会保险费规定进行补缴。

9. 张家港社保缴费标准2021

江苏调整2022年度社保缴费基数如下:

明确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缴费工资基数下限

按4250元执行

缴费工资基数上限

暂按21821元执行;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生育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

按照上述标准执行

具体执行时间由各设区市确定

全文如下:

各设区市、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医疗保障局、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工业园区、张家港保税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税务总局有关文件精神,现就2022年度社会保险基数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按4250元执行,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暂按21821元执行。

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按照上述标准执行,具体执行时间由各设区市确定。

三、各地要严格执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政策,确保基金应收尽收。凡擅自降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下限造成基金短收的,认定为管理性缺口并予以问责。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2021年11月26日

10. 张家港社保缴费标准和苏州

不可以 在苏州买房 必须在苏州缴纳社保 虽然张家港属于苏州 但不是这项规定苏州社保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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