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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中心妊娠登记需要什么材料,社保申请生育险需要什么资料

2024-04-28 10:07:44

1. 社保申请生育险需要什么资料

生育津贴办理流程:

1、需要产后3个月内把材料交女方单位人力资源部。2、需要填写《xx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并由单位盖章。

3、需要个人执此表到爱人单位盖章并双方本人签字,返还女方单位。

4、女方单位每月5日-25日报社保申报,资金到公司帐后发给本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二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2. 办理社保的生育险需要什么资料

生育险办理流程:生育保险属于强制性保险,由本人所在单位进行交纳,而且是用人单位必须为你交纳,个人是无法交纳的,生育保险是国家立法对女职工权益保障的一种社会政策,而且不论胎儿是否正常产下,即使胎儿死亡,流产等均能享受生育保险。

1.在享受生育津贴前,单位需要为本人申缴生育保险,需要准备三个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申报汇总表、社保登记表、养老、工作和生育保险人员增减表,些三表由企业准备;

2.由单位持此三表前往社会劳动保险部门进行申报,劳动保险部门受理后,会返回两个盖章后的表;

3.等到下个月,单位就可以正常缴纳新增员工的生育保险费用,这个要去税务部门交纳;

4.办理医疗证:怀孕后,由用人单位携带相关材料到社会劳动保险部门进行办理;

5.女职工生完孩子,产假满30内前(注意时间哦,逾期办理比较麻烦)向社会劳动保险部门提交材料进行保险支付的办理;

6.等待审核后,工作人员开据城镇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费申请表;

7.在进行保险支付办理的材料主要有:城镇企业职工生育情况表、身份证明信息、出生证、医院的医务证明、医务结算的单子等;

8.等待社会劳动保险部门审批完成后,本人可以携带相关证件到社保部门领取生育保险的报销金。

3. 申请生育保险需要什么证件和材料

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在职工产后或手术后 18 个月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申办时应填报《职工生育待遇申领表》,并提供以下资料: 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核发的生育证明; 生育医疗证明、门诊病历、出院小结、计划生育手术记录等原始材料; 婴儿出生证。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对用人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将生育保险费用拨付给职工所在用人单位,并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发给职工。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职工办理生育保险参保手续的,职工发生的生育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

报销需要带的材料有: 医疗费用申报单; 本人身份证或社会医疗保障卡; 本人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 本人的病历本; 生产收费原件; 费用明细单; 出院小结。最好准生证也一起带上。如由他人代领,需带上代领人的身份证。

4. 社保申请生育险需要什么资料呢

要的

(一)用人单位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

2、参加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人员增减表;

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申报汇总表。

(二)生育女职工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

1、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育女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职工生育医疗证审领表》

5、《企业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证申领表》

6、《企业职工生育医药费报销申请单》

7、《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核准结算表》

8、《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外地就医申请表》

9、生育医疗费用票据、费用清单、门诊病历、出院小结等原始资料

10、收款收据

(三)配偶生育的男职工需要提交的材料

1、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男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 社保申请生育险需要什么资料和材料

生育妇女,可自生产或流产后九十天内向单位或者个人缴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申请手续,其中失业妇女 向户籍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请手续,在提出申请时,应 交下列材料:

1.生育妇女户籍所在地的街道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计划生育审核表》;

2.生育妇女的身份证;

3.生育机构出具的《生育医学证明》;

4.失业妇女还须提交失业保险机构审核的《劳动手册》;

5.委托他人申请的,还须提供委托人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

6.农村妇女,按本市城镇社会保险规定缴费比例缴纳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的生育妇女另外还要提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缴费情况证明;

7.在本市就业,并参加城镇社会保险的非本市城镇户籍生育妇女。单位没有参加农村社会保险,但按本市城镇社会保险规定的比例缴纳养老保险费、医疗费的职工。

6. 社保申请生育险需要什么资料和手续

生育险办理流程:生育保险属于强制性保险,由本人所在单位进行交纳,而且是用人单位必须为你交纳,个人是无法交纳的,生育保险是国家立法对女职工权益保障的一种社会政策,而且不论胎儿是否正常产下,即使胎儿死亡,流产等均能享受生育保险。

1.在享受生育津贴前,单位需要为本人申缴生育保险,需要准备三个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申报汇总表、社保登记表、养老、工作和生育保险人员增减表,些三表由企业准备;

2.由单位持此三表前往社会劳动保险部门进行申报,劳动保险部门受理后,会返回两个盖章后的表;

3.等到下个月,单位就可以正常缴纳新增员工的生育保险费用,这个要去税务部门交纳;

4.办理医疗证:怀孕后,由用人单位携带相关材料到社会劳动保险部门进行办理;

5.女职工生完孩子,产假满30内前(注意时间哦,逾期办理比较麻烦)向社会劳动保险部门提交材料进行保险支付的办理;

6.等待审核后,工作人员开据城镇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费申请表;

7.在进行保险支付办理的材料主要有:城镇企业职工生育情况表、身份证明信息、出生证、医院的医务证明、医务结算的单子等;

8.等待社会劳动保险部门审批完成后,本人可以携带相关证件到社保部门领取生育保险的报销金。

7. 去社保办理生育保险要什么资料

生育保险报销条件:连续缴纳社保满12个月(中间中断不超过3个月,视作连续),且生育前一月还在缴纳社保的,才能报销国家规定标准的100%。 生育医疗待遇费用报销办理程序: 申领条件:参保人享受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待遇,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⑴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不含政策外怀孕而采取的补救措施);

⑵参保人在生产之日(以排胎或新生儿出生日期为准),已连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满6个月以上(含本数),且生育前一个月按时缴纳医疗保险费。

参保人连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不满6个月的,不能享受生育医疗待遇;连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满6个月不满12个月的,按定额标准的30%支付;连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满12个月以上的,按定额标准的100%支付 。

8. 社保局办理生育保险需要什么资料

社保生育险办理流程: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申报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贴,需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结婚证、出院小结等材料。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七十二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9. 办理生育保险申请需要什么资料

提供准生证,出生证明,结婚证,出院证明,发票,费用汇总清单,生育保险申请表

10. 社保生育险怎么申请

生育保险选择定点医院申请的填写流程:

说明:此表由参保人填写,单位经办人携带此表及所要求的资料到市中心办理就医确认手续。

参保人参加生育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处于参保状态、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的,在施行人流、引产手术前或怀孕满16周后,进行产前检查、分娩前,由单位经办人(代办人)到所属区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凭证》,办理时需提供《生育保险选择定点医院申请表》(须盖单位公章并填写上联系人和电话)。 如产检、分娩都在市内老八区,只能选择一家生育保险定点医院为产检和分娩的医院;如果产检、分娩其中一项在市内老八区、另一项在两区两市(即番禺、从化、增城、花都),可以分别选择一家市内老八区生育保险定点医院和一家两区两市的生育保险定点医院就医,在选定医院门诊产检、住院分娩、妊娠引起的并发症或合并症住院所发生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按生育保险相关规定报销。

生育保险就医确认及申报生育定点医院须知

女职工参加生育保险满一年,且现是在保状态,在怀孕16周后,凡需享受产检、分娩等的,须由用人单位到市医保中心五楼服务厅办理就医确认及申报生育定点医院手续,领取《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凭证》。确定就医医院后,一般不予更改。

办理就医确认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

2.《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手册》原件或医院诊断怀孕周数及预产期证明的原件;

3.小一寸近期照片1张;

4.《生育保险选择定点医院申请表》一式一份(须盖单位公章并填写上联系人和电话)。

属于以下4种情况之一的,须先到单位所属经办机构备案后,再到市医保中心办理就医确认手续:

1.参保时间未满一年的军人军属人员;

2.参保时间未满一年的关闭、破产企业女职工;

3.当年从机关调入企业人员;

4.在省有参加生育保险的历史,在市参保时间未满一年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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