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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社保信息查询,芜湖市社保查询个人账户网上查询

2024-07-20 11:32:46

1. 芜湖市社保查询个人账户网上查询

第一节参保登记

1、参保人员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2张,照片1张到村(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站填写《芜湖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经村(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站确认,由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站每月月底前集中到劳动保障事务所办理参保登记。

所有的参保人员均须填写委托代扣养老保险费的协议并选择缴费银行。

2、乡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对《芜湖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及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等进行初审,并录入参保基本信息。20日前将《芜湖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和委托代扣养老保险费的协议交县(区)经办机构。

3、县(区)经办机构对参保人员基本信息及参保条件进行复核。如复核与初审的信息不一致,查明原因,进行修改。对不符合参保条件的,退回劳动保障事务所。对符合参保条件的,区经办机构将身份证复印件根据参保人员选择的银行分类送市经办机构。

4、市、县经办机构根据参保人员选择的缴费银行,办理缴费存折,同时核发《芜湖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证》。缴费存折和登记证通过村(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站,发给参保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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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芜湖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填表说明

(1)身份证号码:原则上以第二代身份证为准,未换身份证的,以户口簿上的身份证号码为准。

(2)户籍迁入时间:应与登记参保人员提供的户口本记载相一致。对从外市迁入我市超过5年或在本市内迁移人员可不填。

(3)缴费基数选择:市区参保人员不选择,三县参保人员可选择。

(4)特殊人员登记需提供有关证明或资料。

(5)本办法实施时男45—60岁、女40—55岁的城乡居民在两年内参保,需选择是否补缴不足15年缴费年限的养老保险费,并确定补缴年限。

第二节养老保险费缴纳

1、缴费基数和费率类型的变更

参保人员首次参保时需选定缴费基数和费率类型,如需变更,应于每年5—6月持《芜湖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证》到乡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申请,乡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将变更的内容记入信息系统并打印《芜湖市城乡居民缴费标准变更登记单》,交本人签字确定,同时在《芜湖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证》填写变更情况。

2、参保人员在本办法实施后两年内一次性补缴15年或不足15年缴费年限养老保险费的,在办理参保手续后,由乡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根据信息系统提供的数据,打印《芜湖市城乡居民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通知单》或《芜湖市城乡居民补缴不足15年缴费年限养老保险费通知单》,由村(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站交给参保人员。

3、参保人员按应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数额,每月10日前将资金存入缴费银行。

4、市(县)经办机构每月10日前将征缴计划发送银行,委托银行代扣。银行代扣后每月25日以纸质和电子文档的方式将代扣信息发送市(县)经办机构,同时将资金划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收入户。

5、参保人员个人缴费存折账户资金,足以缴纳应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由银行全额扣缴。当资金不足时,按以下顺序扣缴:首先扣缴当月应缴的养老保险费;其次扣缴当年应缴的养老保险费欠费;第三扣缴上年度应缴的养老保险欠费。不足一个月应缴数额的,不再扣缴。

6、参保人员需缴费收据的,凭本人的身份证和《芜湖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证》,到市、县(区)经办机构开具票据。经办机构在《芜湖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证》加盖票据打印的纪录。

第三节退保

1、出国、出境定居的参保人员向乡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提出退保申请,并提供出国定居证明;未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人员死亡,由指定的受益人(需提供遗嘱或相关证明)持身份证、参保人员的死亡证明、户口注销证明等材料向乡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提出退保申请,劳动保障事务所初审后打印《芜湖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缴费一次性支付申请单》,同时收回《芜湖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证》。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退回。

2、凭《芜湖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缴费一次性支付申请单》和身份证到市(县)经办机构办理领款手续。市、县经办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复核,符合领取条件的予以支付。

第四节社会保险关系转移

1、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人员,须持身份证原件和《芜湖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证》及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同意转入养老保险关系的证明或人事部门的相关证明到乡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提出申请。

劳动保障事务所对申请资料进行初审,打印《芜湖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单》,经申请人确认签字后,报市(县)经办机构审核。由市、县经办机构统一办理。

申请人可在转移手续办结次月25日到各级经办机构查询结果,也可到转入地经办机构查询资金到账情况。

2、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须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单》、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到市、县经办机构办理手续。

3、跨统筹区域转移的参保人员持身份证原件、《芜湖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证》和相关资料到乡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提出申请。乡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打印《芜湖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单》,经申请人确认签字后,报市、县经办机构审核。市、县统一办理基金转移。对不能转移的,办理退保手续。办理统筹区域内转移的参保人员,须持身份证原件、《芜湖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证》和相关资料到乡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提出申请。初审合格后到市、县经办机构办理变更登记。

第五节养老保险待遇的领取

1、参保人员在达到享受待遇年龄前1个月内,持《芜湖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证》、身份证、户口簿、照片1张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提出申请,劳动保障事务所进行初审。

(1)对符合享受待遇条件(含缴费满15年,参保人不愿补缴欠费)的,打印《芜湖市城乡居民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申请表》,并经参保人签字确认。

(2)对愿意补缴缓缴期间、上年度和当年缴费有欠费的,打印《芜湖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缴通知单》,经参保人员确认签字。参保人员按规定时间到银行缴纳。

(3)对缴费不满15年,参保人员自愿延期缴费的,打印《芜湖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延期缴费申请书》,经参保人确认签字,参保人员继续缴费,待缴满15年后再申请办理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手续。

(4)对达到待遇享受年龄时缴费不满15年,不愿延期缴费的参保人员按退保手续办理。

2、乡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将初审通过的人员资料集中于月底前报送市(县)经办机构审定。市、县经办机构对符合条件的,打印《芜湖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计算表》和《芜湖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证》。并在一个月内通过乡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发放到参保人。

第六节丧葬费领取

1、法定继承人或委托人向乡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提出申请,同时提供领取人身份的有效证明,参保人员死亡证明、辖区派出所户口注销证明等材料。

乡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初审后打印《芜湖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丧葬费支付申请单》,同时收回《芜湖市城乡居民参保登记证》。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退回。

2、法定继承人或委托人凭《芜湖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丧葬费支付申请单》和身份证到市(县)经办机构办理领款手续。市(县)经办机构进行复核,符合领取条件的,予以支付。

第七节与原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衔接

1、在参保时,选择是否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2、县(区)农保经办机构对愿意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打印《芜湖市转移折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结算表》,经参保人签字确认;对不愿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打印《芜湖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费退款结算表》,经本人签字确认后,办理退款手续。

第八节信息的修改

1、参保人员发现本人登记信息有误,携身份证、户口簿和《芜湖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登记证》,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向乡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提出申请,或直接携证件和资料到市、县(区)经办机构提出申请,经复核后确有误予以修改,其中:出生年月和身份证发生变化的要提供公关机关变更的依据和证明,并经市、县经办机构负责人批准,方可办理变更手续。

2、参保人缴费存折遗失或变更缴费银行。参保人员持《芜湖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市、县办机构办理更换缴费存折,经办机构将有关信息录入信息系统。

第九节档案资料的管理

1、档案资料的内容

参保资料;缴费资料(相关的缴费基数和费率类型变更);享受待遇资料以及其它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相关资料。

2、档案资料移交过程

(1)劳动保障事务所和区经办机构不保留档案资料,由市、县经办机构统一保管。

(2)劳动保障事务所或区经办机构按参保、缴费、享受待遇、其它分类,按月、按乡镇(街道)装订,按季度移交到市、县经办机构。

(3)参保人员需查阅个人参保的历史档案,持《芜湖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证》和身份证到市、县经办机构查询。参保人只能查阅本人档案。

2. 芜湖社保查询个人账户缴费明细查询

所需资料

  填写《芜湖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设立登记表》(四份)。

  1、个体工商户:提供身份证、营业执照(原件查验、提供复印件);

  2、本地户口自由职业者:提供身份证、户口簿、个人缴纳社保单据(原件查验、提供复印件);

  3、外地户口自由职业者:提供身份证、居住证、个人缴纳社保单据(原件查验、提供复印件);

  4、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或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的离职职工:提供身份证(原件查验、提供复印件)。

  办理流程:

  1、个人缴存者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携带所需资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管理部、管理处、办事处)业务窗口办理开户业务后,到指定的扬子银行网点办理开户登记手续。

  2、个人账户设立手续完成后,个人缴存者与汇缴银行签订委托扣款协议,办理扬子银行卡或存折,汇缴银行采取代扣方式办理汇缴。

  注意事项:

  1、每月25日为缴存业务承办银行办理个人缴存公积金扣款时间,请个人缴存者在每月25日前将款项存入汇缴银行借记卡或存折中以备扣款;

  2、个人缴存者每年7月可参加全市统一的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月缴存基数低于新一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的,由市、县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按全市公布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规定统一上调;

  3、个人缴存者的联系地址、电话、银行卡等信息若有变更,须及时到汇缴银行办理信息变更手续;

  4、个人缴存者若原来已开设过公积金个人账户现已封存且账户内仍有余额的,则应在办理个人缴存账户设立手续后,携带由原单位出具的《芜湖市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管理部、管理处、办事处)业务窗口办理转移手续;

  5、个人缴存者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后,除国家规定政策调整和退休外,必须按贷款时确定的缴存额继续缴存,不得停缴或降低缴存额;

  6、个人缴存者缴存公积金后,可在市住房公积金网站查询缴存情况。

3. 芜湖社保局官网医保查询个人账户

医保卡使用方法:

1、医保卡使用范围:参保职工在定点医院,药店就医购药时,可凭密码在pos机上刷卡使用,但无法提取现金或进行转帐使用。

2、医保卡余额查询:参保职工可通过拨打电话进行余额查询,也可在中行储蓄所或市区定点医院,药店查询。

4. 芜湖市社保查询个人账户网上查询官网

1.支付宝用户首页点击“更多”——“城市服务”;

2.用户定位地址,选择自己的城市,然后点击“社保”;是市级社保选择“市级社保服务”,是省级社保选“省级”;

3.页面转换后,用户点击“同意服务授权”;

4.页面转换后,用户根据提示登录或注册或绑定社保卡;

5.用户点击“社保待遇资格认证”进行资格认证,即可完成年度社保审核。

前提是,支付宝用户已经申请了实体社保卡,并且实体卡处于正常状态。具体卡绑定路径:登录支付宝APP-市民中心-电子社保卡。

社保年审

提示:如果支付宝用户遇到社保卡无信息、发卡地点显示不一致、社保卡状态异常等问题。他们可以联系当地的人社部门。

此外,支付宝用户可以沿着APP-市民中心-社保-支付宝社保查询路径查询社保卡余额。

进入“社保年审”操作界面后,可以自行办理“社保年审”或者帮亲友办理年审。

5. 芜湖市养老保险查询个人账户

点击搜索结果后即成功添加这一微信公众号。华衍水务相关工作人员提醒市民,在进行查询水费等操作之前,需要绑定户号。具体操作是点击“我的信息”- “户号绑定”,很快屏幕上出现一则关于户号绑定的推送。点开推送后,请输入自己的缴费户号,再点击获取密码,系统将会给在华衍水务登记的手机发送密码信息。使用该用户号及密码登录系统即可。

6. 芜湖社保余额查询

养老保险:公司缴16%,个人缴8%;

失业保险:公司缴0.5%,个人缴0.5%;

工伤保险:公司缴根据行业,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公司缴0.5%,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公司缴6.5%,个人缴2%。

7. 芜湖市社保局官网社保查询

芜湖市养老保险网上缴费的渠道有多种选择,建议选择各个银行的app缴费,每个银行的app都有养老保险缴费的窗口,只要输入身份证号就可以查询及缴费

8. 安徽省芜湖市社保查询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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