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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社保养老保险,芜湖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2025-09-09 16:06:10

1. 芜湖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第一节参保登记

1、参保人员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2张,照片1张到村(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站填写《芜湖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经村(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站确认,由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站每月月底前集中到劳动保障事务所办理参保登记。

所有的参保人员均须填写委托代扣养老保险费的协议并选择缴费银行。

2、乡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对《芜湖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及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等进行初审,并录入参保基本信息。20日前将《芜湖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和委托代扣养老保险费的协议交县(区)经办机构。

3、县(区)经办机构对参保人员基本信息及参保条件进行复核。如复核与初审的信息不一致,查明原因,进行修改。对不符合参保条件的,退回劳动保障事务所。对符合参保条件的,区经办机构将身份证复印件根据参保人员选择的银行分类送市经办机构。

4、市、县经办机构根据参保人员选择的缴费银行,办理缴费存折,同时核发《芜湖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证》。缴费存折和登记证通过村(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站,发给参保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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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芜湖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填表说明

(1)身份证号码:原则上以第二代身份证为准,未换身份证的,以户口簿上的身份证号码为准。

(2)户籍迁入时间:应与登记参保人员提供的户口本记载相一致。对从外市迁入我市超过5年或在本市内迁移人员可不填。

(3)缴费基数选择:市区参保人员不选择,三县参保人员可选择。

(4)特殊人员登记需提供有关证明或资料。

(5)本办法实施时男45—60岁、女40—55岁的城乡居民在两年内参保,需选择是否补缴不足15年缴费年限的养老保险费,并确定补缴年限。

第二节养老保险费缴纳

1、缴费基数和费率类型的变更

参保人员首次参保时需选定缴费基数和费率类型,如需变更,应于每年5—6月持《芜湖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证》到乡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申请,乡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将变更的内容记入信息系统并打印《芜湖市城乡居民缴费标准变更登记单》,交本人签字确定,同时在《芜湖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证》填写变更情况。

2、参保人员在本办法实施后两年内一次性补缴15年或不足15年缴费年限养老保险费的,在办理参保手续后,由乡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根据信息系统提供的数据,打印《芜湖市城乡居民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通知单》或《芜湖市城乡居民补缴不足15年缴费年限养老保险费通知单》,由村(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站交给参保人员。

3、参保人员按应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数额,每月10日前将资金存入缴费银行。

4、市(县)经办机构每月10日前将征缴计划发送银行,委托银行代扣。银行代扣后每月25日以纸质和电子文档的方式将代扣信息发送市(县)经办机构,同时将资金划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收入户。

5、参保人员个人缴费存折账户资金,足以缴纳应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由银行全额扣缴。当资金不足时,按以下顺序扣缴:首先扣缴当月应缴的养老保险费;其次扣缴当年应缴的养老保险费欠费;第三扣缴上年度应缴的养老保险欠费。不足一个月应缴数额的,不再扣缴。

6、参保人员需缴费收据的,凭本人的身份证和《芜湖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证》,到市、县(区)经办机构开具票据。经办机构在《芜湖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证》加盖票据打印的纪录。

第三节退保

1、出国、出境定居的参保人员向乡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提出退保申请,并提供出国定居证明;未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人员死亡,由指定的受益人(需提供遗嘱或相关证明)持身份证、参保人员的死亡证明、户口注销证明等材料向乡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提出退保申请,劳动保障事务所初审后打印《芜湖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缴费一次性支付申请单》,同时收回《芜湖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证》。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退回。

2、凭《芜湖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缴费一次性支付申请单》和身份证到市(县)经办机构办理领款手续。市、县经办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复核,符合领取条件的予以支付。

第四节社会保险关系转移

1、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人员,须持身份证原件和《芜湖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证》及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同意转入养老保险关系的证明或人事部门的相关证明到乡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提出申请。

劳动保障事务所对申请资料进行初审,打印《芜湖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单》,经申请人确认签字后,报市(县)经办机构审核。由市、县经办机构统一办理。

申请人可在转移手续办结次月25日到各级经办机构查询结果,也可到转入地经办机构查询资金到账情况。

2、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须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单》、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到市、县经办机构办理手续。

3、跨统筹区域转移的参保人员持身份证原件、《芜湖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证》和相关资料到乡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提出申请。乡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打印《芜湖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单》,经申请人确认签字后,报市、县经办机构审核。市、县统一办理基金转移。对不能转移的,办理退保手续。办理统筹区域内转移的参保人员,须持身份证原件、《芜湖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证》和相关资料到乡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提出申请。初审合格后到市、县经办机构办理变更登记。

第五节养老保险待遇的领取

1、参保人员在达到享受待遇年龄前1个月内,持《芜湖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证》、身份证、户口簿、照片1张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提出申请,劳动保障事务所进行初审。

(1)对符合享受待遇条件(含缴费满15年,参保人不愿补缴欠费)的,打印《芜湖市城乡居民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申请表》,并经参保人签字确认。

(2)对愿意补缴缓缴期间、上年度和当年缴费有欠费的,打印《芜湖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缴通知单》,经参保人员确认签字。参保人员按规定时间到银行缴纳。

(3)对缴费不满15年,参保人员自愿延期缴费的,打印《芜湖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延期缴费申请书》,经参保人确认签字,参保人员继续缴费,待缴满15年后再申请办理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手续。

(4)对达到待遇享受年龄时缴费不满15年,不愿延期缴费的参保人员按退保手续办理。

2、乡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将初审通过的人员资料集中于月底前报送市(县)经办机构审定。市、县经办机构对符合条件的,打印《芜湖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计算表》和《芜湖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证》。并在一个月内通过乡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发放到参保人。

第六节丧葬费领取

1、法定继承人或委托人向乡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提出申请,同时提供领取人身份的有效证明,参保人员死亡证明、辖区派出所户口注销证明等材料。

乡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初审后打印《芜湖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丧葬费支付申请单》,同时收回《芜湖市城乡居民参保登记证》。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退回。

2、法定继承人或委托人凭《芜湖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丧葬费支付申请单》和身份证到市(县)经办机构办理领款手续。市(县)经办机构进行复核,符合领取条件的,予以支付。

第七节与原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衔接

1、在参保时,选择是否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2、县(区)农保经办机构对愿意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打印《芜湖市转移折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结算表》,经参保人签字确认;对不愿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打印《芜湖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费退款结算表》,经本人签字确认后,办理退款手续。

第八节信息的修改

1、参保人员发现本人登记信息有误,携身份证、户口簿和《芜湖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登记证》,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向乡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提出申请,或直接携证件和资料到市、县(区)经办机构提出申请,经复核后确有误予以修改,其中:出生年月和身份证发生变化的要提供公关机关变更的依据和证明,并经市、县经办机构负责人批准,方可办理变更手续。

2、参保人缴费存折遗失或变更缴费银行。参保人员持《芜湖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市、县办机构办理更换缴费存折,经办机构将有关信息录入信息系统。

第九节档案资料的管理

1、档案资料的内容

参保资料;缴费资料(相关的缴费基数和费率类型变更);享受待遇资料以及其它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相关资料。

2、档案资料移交过程

(1)劳动保障事务所和区经办机构不保留档案资料,由市、县经办机构统一保管。

(2)劳动保障事务所或区经办机构按参保、缴费、享受待遇、其它分类,按月、按乡镇(街道)装订,按季度移交到市、县经办机构。

(3)参保人员需查阅个人参保的历史档案,持《芜湖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证》和身份证到市、县经办机构查询。参保人只能查阅本人档案。

2. 芜湖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标准表

养老保险:公司缴16%,个人缴8%

失业保险:公司缴0.5%,个人缴0.5%

工伤保险:公司缴根据行业,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公司缴0.5%,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公司缴6.5%,个人缴2%

3. 芜湖市社保缴费比例

涨了不少,去年好像也涨了。今年缴费基数涨了不少,我们公司从十月份开始补缴前面的费用,我们公司交的是最低档,社保多交了三十二元,医保多交了八元。

4. 芜湖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是多少

答:这要分两种情况来看。

芜湖社保缴费基数有2种,一种是低端3429元的,另一种是高端17925元的,这两种缴费基数对应了不同的收入群体,普通工薪阶层和一般灵活就业人群普遍按低端的3429交,收入高的人群当然要交高端的了。

所以不能说哪个缴费基数好,只是根据各人的收入来决定哪种适合自身。条件允许的话,当然是交高端的好了,毕竟现在交的多今后退休金就拿的多!

5. 芜湖市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一是定期交费。在收入比较稳定或比较富裕的地区和人群采用这种方式。如乡镇企业可按月、按季交纳保费,富裕地区的农民可按半年或按年交纳保费,其交费额既可以按收入的比例,也可以按一定的数额交纳。

二是不定期交费。多数地区因收入不稳定而采取的方式。丰年多交,欠年少交,灾年缓交。家庭收入好时交,不好时可不交。

三是一次性交费。多数是岁数偏大的农民,根据自己年老后的保障水平将保费一次交足,一直到60岁以后按规定领取。

6. 安徽省芜湖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

2023年芜湖市居民医保缴费10月1日开始缴费了,缴费方式分为线上和线下,线上可以通过皖事通App里的“安徽医保公共平台”或者是关注微信公众号“安徽医保公共服务”进行缴费(首次缴费者需要首先在平台上登记参保者信息,然后在平台上点击缴2023年城乡居民医保进行缴费),线下11月1日直接去银行缴费(首次参保缴费者需要到户籍所在地居委会进行登记),。

7. 芜湖社保缴费标准

自2022年1月至2022年12月,核定芜湖市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依据的2021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以下简称全口径社平工资)为76642.92元,月平均工资为 6386. 91元;个人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最高为19160元,最低为3832元。

  一、单位职工

  单位职工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参保单位缴费基数按本单位全部参保人员缴费基数之和确定,职工个人缴费基数高于上限的,按上限计缴;低于下限的,按下限计缴。

8. 芜湖个人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1、缴费基数上限为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 2、缴存基数下限为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

9. 芜湖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最新

一、2021年度社保缴费基数

个人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7925.42元,按照国家关于缴费基数下限过渡相关要求,为减轻企业及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负担,安徽省2021年社会保险费个人月缴费基数下限为3429.11元。

二、2021年度平均工资

自2021年1月至2021年12月,核定芜湖市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依据的2020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以下简称全口径社平工资)为71701.68 元,月平均工资为5975.14元。

三、单位职工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参保单位缴费基数按本单位全部参保人员缴费基数之和确定,职工个人缴费基数高于上限的,按上限计缴;低于下限的,按下限计缴。

四、个体参保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分为九个档次,其中选择缴费档次为下限的,月缴费基数为3429.1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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