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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社保可以补缴,肇庆补充医保

2024-07-03 11:43:17

1. 肇庆补充医保

上次在康乐路某牙科诊所,补了一只,前后共花了1200多.环境和医生都蛮好的,就是太贵了.卫校应该会便宜一点吧,但是医生有态度超差

2. 肇庆医疗保险参保指南

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下列项目费用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报销范围:

1、住院治疗的医疗费用;

2、急诊留观并转入住院治疗前7日内的医疗费用;

3、符合城镇居民门诊特殊病种规定的医疗费用;

4、符合规定的其他费用。

参保人员发生的下列费用,不属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报销范围:1.普通门诊医疗费用;2.在非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3.不属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和医疗服务设施目录支付范围内的费用;4.因无证驾驶或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车辆、驾驶无效牌证车辆、酒后驾驶肇事而发生的医疗费用和打架斗殴、吸食或注射毒品以及犯罪所发生的医疗费用;5.自杀、自残所发生的医疗费用;6.在境外和国外发生的医疗费用;7.因医疗事故和其他责任事故造成伤害和后遗症的医疗费用;8.国家和本市规定不予支付的其他情形。

3. 肇庆 医保补充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是如何规定的?     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为满25年,其中实际缴费年限不得低于5年,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视同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灵活就业参保人员从应参保之日起至退休前应连续缴纳医疗保险费。缴足最低年限仍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应当继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未缴足最低年限的,必须以上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6.8%比例一次性补缴,补缴的费用全部纳入统筹基金。一

4. 肇庆补充医保的保险

  1、生活补贴:每年4-5万元;

  2、每年举办能力培训,为每个“三支一扶”大学生开展岗前、在岗和离岗培训;

  3、每月统一缴纳社会保险;

  4、对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的,每人一次性发放3000元安家补贴;

  5、每人每年1000元交通补贴;

  6、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继续在经济欠发达地区镇(乡)及镇(乡)以下基层工作满1年以上的,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由省教育厅在省财政安排的专项经费中帮助归还;

  7、上岗退费是教育部门针对从教人员制定的政策,详见《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教师[2008]7号),关于具体条款的解释请咨询当地教育局;

  8、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参加市、县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可以适当加分。

  

5. 肇庆医保目录

可以在微信小程序“粤省事”社保购买。

打开微信,点击粤省事,社保。点击个人城乡医护。按操作指引交纳下一年度医保就可以了。

也可以在个人户口所在村委会由村委会工作人员代收缴费。

6. 肇庆补充医保报销比例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肇庆职工医保的报销比例是明显高于肇庆城镇医保的报销比例,一般来说,肇庆职工医保报销比例大约是70%只80%,肇庆城镇居民医保报销比例大约为50%。肇庆职工医保报销比例大约比城镇医保报销比例高20%左右。这是因为职工医保的缴费额度以及构成要比居民医保多的多,职工医保的缴费额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且单位承担较大部分,个人承担较小部分。2019年肇庆职工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是多少?能报销多少钱?本文将为你介绍关于肇庆职工医疗保险报销的相关知识。

肇庆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

(一)个人帐户(划入IC卡帐户)的额度

1、在职参保人员(含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45岁以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2.6%(含个人缴费的2%,下同);45岁以上,为本人缴费工资的3.1%。

2、退休人员:社保局当月所发养老金的4.5%。

(二)住院的待遇标准

1、在职职工(含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及参保的自由职业者)的待遇标准。现行起付标准(2012年7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三级医院1100元,二级医院730元,一级医院450元。市外转院为本地同级医院的150%。一个社保年度内从第2次住院起,起付标准递降20%,但最低为所住医院的20%。共付段: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基本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85%,个人自付15%;治疗恶性肿瘤的,统筹基金支付90%,个人自付10%。

2、退休人员的待遇标准

现行起付起付标准(2012年7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三级医院880元,二级医院584元,一级医院360元。市外转院为当地同级医院的150%。一个社保年度内从第2次住院起,起付标准递降20%,但最低为所住医院的20%。共付段: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基本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90%,个人自付10%;治疗恶性肿瘤的,统筹基金支付95%,个人自付5%。

*以上所述医疗费是指基本医疗费即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范围、医疗服务设施及支付标准等“三个目录”中规定应由基本医疗保险支付的费用。

*起付标准是指参保人每次住院发生的医保费用纳入住院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起点金额,参保人每次住院发生的基本医疗费在起付标准以下的部分,由参保人自付。

(三)2010年7月1日起,参保人统筹基金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16万元。

(四)补充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

参保人因疾病或意外就医的,发生超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部分的基本医疗费用按90%给付;补充医疗保险医疗费用结算年度与基本医疗保险结算年度一致。每一社保年度内补充医疗保险的最高支付限额累计为32万元。

7. 肇庆市城乡居民医保

       2023年度肇庆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时间为2022年10月1日-12月31日,每人每年350元。

      缴费方式有多种选择,您可以利用“粤省事”“粤税通”小程序、支付宝搜“城乡居民缴费”服务以及粤智助政府服务一体机等线上渠道缴费,也可到邮储、农商行等柜台或税务大厅前台缴费。

方式一:粤省事小程序缴费

       微信打开“粤省事”小程序→“服务”→“医保”→个人参保缴费→“城乡居民医保费清缴”→选择“险种”(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选择“缴费类型”(“本人缴费”或“代他人缴费”) →输入“户籍信息”的姓名、证件号码等相关信息→缴费成功。

方式二:粤税通小程序缴费

       微信打开“粤税通”小程序→(选择“肇庆市”)→登录验证→“城乡居民社保” →“城乡居民社保费清缴” →选择“险种”(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选择“缴费类型”(“本人缴费”或“代他人缴费”)→输入“户籍信息”的姓名、证件号码等相关信息→缴费成功。

方式三:支付宝缴费

       在支付宝搜索“城乡居民缴费”,点击进入选择“城乡居民保险清缴”,可选“本人缴费”、“家庭缴费”、“代他人缴费”、“代其他家庭缴费”选项,按提示操作。

8. 肇庆医疗保障

1、所有的大病患者,一旦住院后,要尽快将诊断书、本人基本医疗保险诊疗手册等,送所住医院医保科登记、审验,以免影响住院医疗费用的报销;

2、申请肝硬化等23种病的门诊报销,要持本人基本医疗保险诊疗手册及申报病种所需材料于每年5月、11月到规定的定点医院医保科填写相关表格进行初审,定点医院将初审合格参保居民信息报各城镇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

3、最终审核合格的参保居民由各城镇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组织发放《本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医疗证》,盖章后生效,从7月、1月开始享受门诊慢性病待遇。

9. 肇庆补充医保在哪里

可以,肇庆市城乡居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均可参保肇庆市普惠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肇福保”,不限制参保人年龄、职业及既往病史。

10. 肇庆补充医保政策

办理退休不需要补交医疗保险,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下列几种情况可以办理退休:

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工人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享受伤残津贴;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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