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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城镇职工社保缴费基数,忻州市社保缴费基数

2024-07-22 15:18:02

1. 忻州市社保缴费基数

山西省企业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全省统一,其中参保单位20%,个人8%;从2006年1月起,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比例为20%(有雇员的个体工商户,雇主为雇员缴纳12%,雇员本人缴纳8%)。

2. 忻州市社保缴费基数表

2021年山西五险一金缴纳比例

2021-2022年山西五险一金缴费基,2021年山西五险一金缴标准,山西五险一金缴纳比例2021。

一、社保缴费基数

1、职工社保缴费基数

职工社保缴费基数通常是按职工本人工资确定的,不过会确定上下限的标准。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是按上年度山西省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标准确定的。

2020年太原企业职工社保缴费基数上线为15387元/月,缴费基数下限为3077元/月。

2、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有两档可选择,分别是山西省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和100%,即5129元和3007元。

二、职工社保缴费比例

1、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16%,个人缴费比例为8%;

2、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7%,个人缴费比例为2%;

3、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0.7%,个人缴费比例为0.3%;

4、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比例根据行业标准缴纳,个人不缴纳;

5、生育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1%,个人不缴纳。

三、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

本年度缴存基数实行上下限控制,上限不得超过20016元;下限不得低于2019年度最低工资标准。

2020年1月1日以后新参加工作或者新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应当从参加工作或新签订劳动合同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以第二个月的当月工资为缴存基数;2020年1月1日以后新调入的职工,应当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以调入当月工资为缴存基数;上述两种情况缴存基数在本年度内不再进行调整。

企业单位执行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为5%,最高不得超过12%,单位可在上下限区间内,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和个人应当执行同一缴存比例;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可按原标准执行。缴存比例一律取整数。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可以按照《单位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者缓缴相关事项的规定》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

3. 山西忻州2020社保基数

今年医保卡是否能返钱,要根据情况而定,有以下三种情况:

1、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

如果参加了城乡居民医保(含原新农合),那么医保将不会返钱。因为我国从2019年开始已逐步取消了城乡居民医保个人账户,2020年底已全面取消,所以现在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已经没有医保个人账户了,因此医保卡也不会返钱了。

2、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

若参加的是职工医保,只要正常参保,那么每月医保个人账户会返钱,具体返多少钱要根据医保缴费基数来算。

3、退休人员

如果退休人员之前参加的是城镇职工医保,且缴费年限满足终身享受医保待遇的要求,那么医保个人账户每月是会返钱的,并且返钱的额度通常要比在职时的高一点。如果退休人员职工医保的缴费年限未达到要去,那么不仅医保个人账户不会返钱,并且之后也不能享受职工医保待遇,只能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交一年保一年。

4. 忻州市社保缴费基数是多少

1、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16%,个人缴费比例为8%;

2、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7%,个人缴费比例为2%;

3、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0.7%,个人缴费比例为0.3%;

4、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比例根据行业标准缴纳,个人不缴纳;

5、生育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1%,个人不缴纳。

6、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为5%,最高不得超过12%。

5. 忻州市社保缴费基数调整

1、不得低于当地城镇居民的平均生活水平,并应要根据当地城镇居民平均生活水平的提高适时调整。

2、最低的标准按照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公布的各区县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确定。

3、每年的第二季度,各区(县)民政、财政部门根据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公布的相关数据,制定本区(县)当年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报本级人民政府在批准以后于当年的7月1日实施。

6. 忻州市养老保险基数

各相关单位、有关人员:

为切实做好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工作,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社〔2019〕1号),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财政厅等《关于做好当前新形势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晋人社厅发〔2019〕4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申领2020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领补贴对象

对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的、创业失败的人员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离校2年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

二、申领补贴的项目、方式、标准及期限

2020年度补贴项目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按“先缴后补”的方式,根据参保人员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额度,原则上不超过2/3的标准进行补贴,社保补贴的缴费基数原则上不超过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超额部分不予补贴。

社会保险补贴期限分类确定,创业失败人员最长不超过1年,灵活就业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最长不超过2年,其他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

对就业困难人员、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期满仍未实现稳定就业的,政策享受期限延长1年,实施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补贴申请、审核及发放程序

(一)补贴申请、审核程序

1.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审核程序

(1)申请人持《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能通过系统联网查询的可不提供),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乡(办)社会保障事务所申请办理社保补贴。

(2)乡(办)社会保障事务所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审核申请人就业困难认定、灵活就业登记、社会保险费缴纳以及享受保险补贴等情况,指导申请人填写《侯马市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表》一式三份(申请表可登录侯马市政府门户网站自行下载或就近在社保所领取),并在申请表相应栏内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对受理资料进行整理汇总,及时报送市职介中心复核。

(3)市职介中心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完成复核工作,并及时将汇总花名册、个人补贴申请表和相关资料报送市人社局就业促进股,经就业促进股审核同意并公示后,报财政部门。

2.创业失败人员申请审核程序

(1)申请人持《居民身份证》、创业失败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能通过系统联网查询的可不提供),到市职介中心申请办理社保补贴。

(2)市职介中心通过山西省公共就业服务网络平台、社保信息比对、工商营业注册登记比对认真完成审核工作,指导申请人填写《侯马市创业失败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表》一式三份(申请表可登录侯马市政府门户网站自行下载或在职介中心领取),并在申请表相应栏内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对受理资料进行整理汇总,及时将汇总花名册、个人补贴申请表和相关资料报送市人社局就业促进股,经就业促进股审核同意并公示后,报财政部门。

3.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申请审核程序

(1)申请人持《居民身份证》、高校毕业生毕业证、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能通过系统联网查询的可不提供),到市人才交流中心申请办理社保补贴。

(2)市人才交流中心通过山西省公共就业服务网络平台、社保信息比对、工商营业注册登记比对认真完成审核工作,指导申请人填写《侯马市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表》一式三份(申请表可登录侯马市政府门户网站自行下载或在人才交流中心领取),并在申请表相应栏内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对受理资料进行整理汇总,及时将汇总花名册、个人补贴申请表和相关资料报送市人社局就业促进股,经就业促进股审核同意并公示后,报财政部门。

(二)补贴发放程序

人社部门将审核汇总情况分批报送财政部门,财政部门根据审核汇总意见分批拨付资金,人社部门将补贴资金划拨至申请补贴人员个人社保卡账户。申请补贴人员要及时激活社保卡的社保、金融两个账户,确保补贴申领到位。

四、申报受理时间

2020年度社保补贴申报受理时间自2020年12月1日至2021年3月20日(节假日和非工作时间不予受理,时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侯马人社微信公众号和侯马市政府门户网站)。

社保补贴资金将在2021年4月30日前分批拨付至符合申领条件本人社保卡金融帐户。

五、本通知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7. 忻州市社会保障

可以用。

异地安置、长期驻外参保人员无法在本市持卡消费,可由用人(或管理)单位持参保人员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卡》及市医疗保险中心和用人(或管理)单位盖章确认的花名册到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卡金支付,若参保人员个人办理还应同时出具本人身份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异地安置参保人员的卡金支付于每年的7月和次年的1月分两次办理。

8. 山西忻州社保缴费

灵活就业养老保险网上缴费流程:1、在微信的支付页面点击城市服务;2、进入到城市服务页面后,点击该地社保缴纳;3、在页面中点击灵活就业;4、选择医保自主申报;5、点击添加人员,即可缴纳灵活就业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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