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医疗保险医疗知识

珠海市社保缴费多少,珠海社保缴费标准

2024-08-15 15:56:11

1. 珠海社保缴费标准2018

1.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20%,个人缴费比例8%;

2.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10%,个人缴费比例2%;

3.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1%,个人缴费比例0.5%;

4.生育保险:单位缴费比例1%,个人缴费不缴费;

5.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比例0.5%,个人缴费不缴费。

2. 珠海社保缴费标准2022

每月缴3958元,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基数下限(即2020年广东省第二类片区(含珠海市)全口径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6597元的60%)

。22941元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即2020年广东省全口径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7647元的3倍);019791元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限(即2020年广东省第二类片区(珠海市)全口径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6597元的3倍)。

根据珠医保〔2021〕49号文规定,自2022年起统一将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确定为我市医疗保险年度,2021年7月1日至12月31日为社保年度更改医保年度的过渡期。

 

3. 珠海社保缴费标准2020

2020年珠海市五险一金的具体缴纳比例大概如下:

1.养老保险。单位的缴纳比例为20%,个人的缴纳比例为8%。

2.医疗保险。单位的缴纳比例在6-10%之间,个人的缴纳比例为2%。

3.失业保险。单位的缴纳比例为1.50%,个人的缴纳比例在0.5-1%之间。

4.生育保险。单位的缴纳比例为0.8%,个人不缴费。

5.工伤保险。单位的缴纳比例在0.5-1.2%之间,个人不缴费。

6.住房公积金。单位的缴纳比例在5%-12%之间,个人的缴纳比例在5%-12%

4. 珠海社保缴费标准2021年7月

现在儿童社保缴费一年至少是170现在好像是220

5. 珠海社保缴费标准2018年

珠海当地最低缴费基数还是按照1720元来作为标准,自2021年7月起,养老保险下限变更为3958。如果要计算社保费用,那么则需要按照原本的缴费基数来进行计算,用人单位也需要重新来进行缴费基数的上报。 珠海社保2021年最新费用其实只是恢复了原本的社保缴费,用人单位减免的三项社会保险费用也都是要在21年1月开始进行费用缴纳。

所以用人单位要承担的养老保险14%,工伤保险0.08%,以及失业保险0.48%的比例都是要恢复的,所以21年1月就要重新进行费用的计算,按照相关标准来进行社保费用缴纳。

6. 珠海社保缴费标准2021到2022

2023年缴费时间:2022年9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每年由学校在集中参保期统一为在本市就读的大学生参保,扣缴次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自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其中,未参加本市居民医保的秋季新入学的大学生,集中参保缴纳下一年度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待遇享受期为当年9月1日至次年12月31日。

  注意:社保年度更改医保年度的过渡期(2021年下半年)已缴费的大学生,毕业年度可选择扣缴次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待遇享受期为次年1月1日至次年12月31日;也可选择扣缴次年上半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待遇享受期为次年1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

7. 珠海社保缴费标准2018查询

查询网址:http://www.zhrsj.gov.cn/使用说明:

1、使用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查询及网上申报系统的个人用户和单位用户,都需要在网上服务平台中重新注册用户,方可登录和进行相关的业务信息管理。

2、个人凭本人身份证和社保卡进行注册,可查询社保信息。若无社保卡,可到八家合作办卡银行(中行、农行、工行、建行、交行、华润、光大、广发)自主选择其中一家银行办理。首次办卡是免费的。

3、如果您在使用系统过程中遇到问题,可拨打电话获取支持,业务咨询电话:12333。

8. 珠海社保缴费标准2021年9月

是的。因为生育保险不扣公司和个人,是国家社会政府统筹规划缴纳,不止是10月其他月份也是0,职工保险五险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其中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个人都不缴纳,公司只不缴纳生育保险,养老失业医疗都有固定税率,每月从公户进行划款缴纳,发放员工工资时再扣除个人应承担部分。

9. 珠海社保缴费标准2010到2022

2021年7月至12月为社保年度更改医保年度的过渡期,未成年人医保缴费标准如下:

个人缴费140元,财政补贴325元(由市、区财政按市政府规定的比例承担)。

请参保人(监护人)确保缴费账户资金充足,以便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若参保人缴费账户余额不足导致在2021年9月下旬前仍未能成功扣缴的,将从2021年8月1日起停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并从2021年10月1日起作停保处理。

自2022年起,我市医疗保险政策凡涉及社保年度的统一更改为医保年度,即统一将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确定为我市医疗保险年度。


【免责声明:】本站信息来自网友投稿和网络收集,信息仅供参考,如果有错误请反馈给我们更正,对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本站不提供任何保证,不承但任何责任,谢谢。
版权所有:医保知识网 Copyright 2011-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