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2地交社保,在二地交社保
1. 在二地交社保
社保停交后,你的社保关系在原地,要把社保关系迁移到异地后可以在异地续交,如果异地不在同一省,可以先再重新办理个社保,以后再把先前交的再过迁移到一起,使二地社保累积起来
2. 二地交养老保险
把二地所交的养老保险转到户口所在地,到了退休年龄,到社保局去申请办理退休手续,方可拿到退休金。
3. 在2地交社保
一、可以转移社保到其他省继续交,社保是可以累计的,但是只能转移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不能转移。二、办理流程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5、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申请资料一、申请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缴费职工于缴费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后,可以由本人或缴费单位携带以下材料到所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1)《申请》(附件二)、
(2)缴费职工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缴费职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请提供委托书及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5)缴费职工的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等相关信息需要认定的,需出据缴费职工本人的《人事档案》
(6)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调动手续原件及复印件(7)政策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二、出示《参保凭证》,申请接续养老保险关系缴费职工向新就业地社会保险机构出示本人的《参保凭证》原件和复印件并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附件一),符合转入条件的,由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向原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三、办理基金转移手续原社保经办机构收到《联系函》后,核对有关信息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并办理基金划转手续,传送给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四、办理接续保险手续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在收到《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的15个工作日内核对《信息表》及转移基金额,将转移基金额按规定分别记入统筹基金和该参保人员个人账户,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携带以下材料确认转移接续情况:
1、《职工养老保险手册》,2、缴费职工的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等相关信息需要认定的,需出据缴费职工本人的《人事档案》,3、政策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
4. 交两地的社保
感谢邀请,更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您好,可否两地同时购买社保呢?首先我可以很肯定的告诉你是不能够两地同时来购买社保的,因为两个地区同时来购买社保,那么你最终是享受不到双份养老金待遇的,因为你同时购买社保就相当于是你重复参保,基本养老保险,所以说最终你只能够享受到一份养老金待遇,那么重复参保的这一份养老保险只能够退还出来。
并且参保的养老保险它是分为两个账户的,其中一个账户是个人养老金账户,另外一个账户是统筹养老金账户,但是在最终退还养老保险交费的时候,只能够退还个人账户部分的费用,大概只是占有你交费总额的1/3左右,剩余的2/3是没有办法来直接退还的,所以说对于我们个人来说,重复交费是没有任何实际意义的,最终退还的数额和我们的交费数额也是完全不一致的。
所以说两个地区同时来购买社保,很明显是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最终也是享受不到两份养老金待遇的,我们只能够享受到一份养老金待遇,所以说自己如果经济条件好的话,可以适当的提高自己的缴费指数,因为这个提高缴费指数就意味着你每年交的钱是有所增加的,那么最终享受到的养老金待遇也是会有所提高的,等同于获得一个更高养老金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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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在二地交社保怎么交
●持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复印件)和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单位所在地社保局打印《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凭证》。●由现单位持《劳动合同》(复印)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凭证》申请转移。●二地社保可以合并累计计算交费年限。
6. 在二地交社保怎么办
持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复印件)和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单位所在地社保局打印《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凭证》。由现单位持《劳动合同》(复印)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凭证》申请转移。二地社保可以合并累计计算交费年限。
7. 在二地交社保,结果有5年交重了,怎么退这5年的保费?
重复参保不可以合并计算。浙江省内社保系统尚未联网,非同城,同社保系统有可能出现重复缴纳的现象,比如某人在户籍地工作并缴纳社保若干年后,在未中止社保的情况下,到省内另一城市找工作并缴纳社保的人,会出现二地重复缴纳。
到龄退休时可将二地社保转移合并,但应先将重复缴纳的部分退还当事人后,才能合并计算缴费年限。
8. 在二地交社保可以在高退休金高的地方办理退休吗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不能在户口所在地领取养老金。只能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相关政策如下: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
第六条 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按下列规定确定其待遇领取地:
(一)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三)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四)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9. 在二地交社保对退休有没有影响
当然可以。
有社保卡与参加社保是不同的概念。因为目前杭州与金华属于不同的统筹地区,所以同时参保是不冲突的.但在两地同时参保,其实没有多大作用,退休时如果将账户合并累计,不值得(有人提到过两地同时参保满15年,两地同时享受退休待遇,这种情况实际是很亏的,退休后一个很大的福利医保是浪费了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