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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社保南充,四川南充农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1. 四川南充农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60%的养老保险是以当地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为标准,从60%到300%作为交费基数,共分6个档次,每个地方的职工工资标准不一样,你可以拨打统一服务热线12333,咨询当地社保中心。
2. 四川南充农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表
南充市以个体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个体参保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可以选择40%至100%七个不同档次缴费。
七个档次缴费标准分别是:40%全年缴费金额4843.20元,50%全年缴费金额6052.80元,60%全年缴费金额7262.40元,70%全年缴费金额8472.00元,80%全年缴费金额9684.00元,90%全年缴费金额10893.60元,100%全年缴费金额12103.20元。
3. 南充农村养老保险领取标准
男年满60岁。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通知》(川办发(2008)15号 )的规定,南充市参加失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年龄为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通知》
川办发(2008)15号
二、分类指导,建立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对象,主要是因政府统一征收农村集体土地而导致失去全部或大部分土地,且在征地时享有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的在册农业人口。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涉及的移民安置按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规定办理。
(一)按城镇人口安置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在城镇建设规划区内,按批次征收土地在城镇安置的被征地农民和在城镇建设规划区外按建设项目征地需要在城镇安置的被征地农民,按以下方式建立社会保障:
1.养老保险。批准征地时年满16周岁的被征地农民应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上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28%的缴费比例(其中被征地农民个人负担不高于8%),根据批准征地时被征地农民的实际年龄,按照从16周岁开始实际年龄每增加2周岁增加1年缴费年限的办法,一次性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年限最多不超过15年。被征地农民按照实际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时间确定为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时间。被征地农民在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前,应按规定继续参保缴费。被征地农民在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按规定领取基本养老金并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金调整政策。
2.医疗保险。批准征地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被征地农民,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每年由当地政府按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缴纳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本人不缴费,其个人应缴纳的部分从政府土地收益中列支。尚未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地区,可以将这部分被征地农民暂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单建统筹,每年按照当地规定的单建统筹缴费标准缴纳医疗保险费,享受住院和门诊大病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当地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后,应及时转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建统筹所需资金从政府土地收益中解决。
批准征地时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的被征地农民,重新在城镇就业的,随用人单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灵活方式就业的按照统筹地区灵活就业人员参保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没有就业的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各地人民政府对上述就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可根据本人年龄和当地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的规定,给与一定缴费年限补助,用于建立医疗保险关系,所需经费从政府土地收益中解决。
4. 南充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1.月领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超年限加发养老金。基础养老金标准按国家公布的标准执行。目前标准为75元/月,随着国家政策调整而调整。
2.个人账户养老金领取标准为个人账户积累总额除以139,超年限加发养老金是指本人正常缴费年限超过15年所加发的养老金。统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后,为鼓励早参保、不断保,对正常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参保人,每增加1年缴费年限,每月加发2元基础养老金。
3.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一次性支付给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无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的,个人账户资金余额用于继续
5. 南充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南充市农民一次补交三万每月可能领500到600
6. 南充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南充社保基数现在最低是2697,个人按照这个基数缴纳五险的话,每个月社保费用大概在1020左右。提醒因为各城市社保缴费基数不同,所以费用方面会有出入,更多城市的社保缴费基数,可以参考人人保。
7. 四川南充农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查询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13个档次,其中,100元档次只适用于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的最低选择。除100元档次外,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市政府根据国家和省政府统一规定以及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
8. 南充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南充2021年社保缴费标准 :
社保缴费是指参加各类社保保险并缴纳保费的行为。一般情况下特指社会统筹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缴费。社保缴费分为两部分:单位缴纳部分和个人缴纳部分。社保缴费是指参加各类社保保险并缴纳保费的行为。一般情况下特指社会统筹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缴费。社保缴费分为两部分:单位缴纳部分和个人缴纳部分。
2020年社保缴费标
2697元≤缴费基数≤17317元
失业保险
3236元≤缴费基数≤17317元
9. 四川省南充市农村养老保险
只要符合条件的农民,男性年龄达到45岁、女性达到40岁,可以一次补缴最多10年。男性达到45岁、女性达到40岁,可以一次补缴15年。据悉,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调整为13个档次。分别为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7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3500元、4000元。
参保人可按照自己的经济条件合理选择缴费档次
10. 南充个人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养老保险 单位:16%;个人:8%医疗保险 单位:6%;个人:2%失业保险 单位:0.6%;个人:0.4%工伤保险 单位:0.2%、0.4%、0.7%、0.9%、1.1%、1.3%、1.6%、1.9%(并在现行基准费率和浮动费率政策规定基础上下调50%);个人:0%生育保险 单位:0.4%;个人:0%法律依据:《四川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实施办法》 5月1日起,延长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的期限至2020年4月30日。
其间,失业保险总费率按1%执行;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18(含)至23个月的统筹地区和可支付月数24(含) 个月以上的统筹地区, 分别以2018年阶段性降低费率前的实际执行费率为基础下调20%和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