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缴纳社保承诺书,不缴纳社保承诺书会有效吗
1. 不缴纳社保承诺书会有效吗
不合法。
放弃社保承诺书是无效的。因为此承诺书违法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法定的义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2. 自愿不缴纳社保承诺书效力
如果自己强烈要求不缴纳社保,根据劳动法不违背劳动者意愿的原则,是有效的。但是如果员工时被迫写自愿不缴纳社保的保证书,则无效。 需要知道的是,社保是国家强制企业为员工缴纳的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并且缴费是由企业和员工共同承担的。如果自己交的话,费用是比企业缴纳要多的,因此还是建议不要签署不交社保的证明书。
3. 不缴纳社保承诺书有用吗
根据《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 :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该规定属于国家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对于员工来说,既是权利也是义务,是不允许通过个人约定改变的,否则该约定视为无效。
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规定 :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
也就是说不管是通过自愿签订、还是胁迫签订的协议约定的不购买社保,都是违反了强制性规定,所以协议是无效的。公司应该为员工补缴欠缴的社保费,并且要缴纳相应的滞纳金。
那也许不少公司以商业保险代替社保是否合法?
商业保险从其性质、保障范围、资金用途各方面来看均与社会保险有所不同,不能替代社会保险对员工的保障。
以商业保险和“协商”放弃社会保险的形式规避社会保险缴纳义务,在面临员工举报或申请仲裁时,不仅不能免除企业应承担的社会保险缴纳义务,反而还可能因此承担更多的滞纳金和行政处罚。
若员工自愿不交社保有效吗?
部分员工提出要求,希望公司不要给他们买社保,而把买社保的钱直接发给他们,而他们自愿写承诺书,承诺因自身原因不购买社保,保证以后不会因社保的问题找公司的麻烦,因未买社保的责任由员工自行承担,与公司无关。
而大部分公司认为自己已经支付了这笔费用不会有什么问题,便同意了他们的请求。但现实中,如果社保局发现公司未给这批员工买社保,一般会责令公司限期补缴这批员工的社保费用,并且随着《社会保险法》的施行,用人单位将承担着更大的惩罚责任。
针对这样的情形,员工自己的承诺难道没有法律效力吗?
是员工自己要求不买,不是公司不愿给员工买,员工不配合买社保,公司又能怎么办,以及公司以前发给劳动者的那笔社保费用又该如何处理?
现实类似这样的案例很多,如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缴纳社保的费用作为员工的福利直接作为工资的一部分予以发放,他们实际上涉及一个共同的问题,就是社会保险是否可以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协商约定的问题。
其实,自治、平等协商是合同法的一大基本原则,但这种自治必须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
不管是签劳动合同还是书面承诺书,双方虽然在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但是由于协议中有关社会保险的内容违反了国家现行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从而导致双方合同中约定的条款无效。
我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从法律的规定我们可以看出,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保险,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即使劳动者主动提出要求也不能免除用人单位为职工参加社会保险的法定义务。
劳动者虽主动要求用人单位不为其参加社会保险,并作出书面承诺,但会有最终会被认定为无效的风险。
《民法通则》也明确规定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无效。故公司把相应费用直接支付给劳动者本人而并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将给公司带来不利的法律后果。
另外,《社会保险法》规定: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也即意味着公司仍应依法补缴社会保险费。针对公司以前发给劳动者的那笔社保费用如何处理的问题,《民法通则》规定没有合法依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
因此,公司在履行法定义务后可依法要求劳动者退还已实际支付的相应费用。也可依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因无效合同所获取的利益应当予以返还。
另外,我们还应看到缴纳社会保险不光是用人单位的责任,劳动者也是责任的主体。我们知道,权利是可以放弃的,法律不会干涉,即是说劳动者的权利,劳动者可以放弃,但是对于义务,就必须履行,无权放弃。因此,即使劳动者不想参加社会保险也是不允许的。
对社保的误解是导致员工不愿购买的重要原因之一。
保险费用不是公司扣掉你了,只是把这部分钱从你的工资账户转移到了社保账户,一样多的钱,只是放在了你名下的两个户头里。如果缴满了15年,以后你就可以享受养老金;缴不满也没关系,退休以后可以领出来的。让他们明白缴纳社会保险是国家赋予劳动者的一种福利,大多数劳动者在理解之后是不会拒绝缴纳社会保险的。
4. 未缴纳社保承诺
纳杰人力资源武汉分公司被派遣到江夏一家企业工作。每个月的工资,企业都会先打给纳杰,纳杰再发放给他,可每个月的工资条都显示扣除了392元社保金,他却查询参保明细单发现,纳杰公司已有几个月未帮他缴社保,并且多次催促公司补缴无果。
为了解情况,记者联系上该公司工作人员,对方称是社保系统升级改造,导致操作失误,已于2月28日补缴。
可记者联系武汉人社部门核实时,蔡先生的社保费仍处于未缴状态,为此记者又联系上了武汉市武昌区税务局,经过协调,纳杰公司写了承诺书,承诺在3月5日前补缴完毕。
5. 员工签署了不缴纳社保承诺书
为员工缴纳社保是强制的,你们公司的老板这样做风险很大,万一这些签了协议的人到劳动部门去举报,公司要受到处罚,同时还必须再为员工办理社保。这一点你应该跟老板说清楚。
解决你的问题:
协议一般这样写:
编号:_____________
员工自愿放弃社保协议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
身份证号:
鉴于:
1、乙方于 年 月 日起到甲方处工作,当日甲方通知乙方,甲方将统一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并按照规定由双方分别缴纳参保费用,乙方应负担的费用由甲方按照规定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2、乙方在充分了解到社保的相关规定,清楚其在社保上的权利义务以及不缴纳社保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后,仍然决定不由甲方为其统一缴纳社会保险。原因是乙方已经在 户口所在地区已缴纳社会保险。
在此情况下,根据乙方申请,双方达成本协议:
一、经乙方申请,甲方不再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
二、甲方每月向乙方支付社会保险补贴 元,与月工资一起发放。
三、在工作期间,如有需要,乙方可以重新申请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甲方亦可终书止本协议,要求乙方办理社会保险参保。
甲方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的情况下,不再发放社会保险补贴。
四、无论是乙方在职期间还是离职后,如乙方要求甲方补缴社保,或者政府机关要求补缴社保,则乙方需退还已从甲方处领取的全部社会保险补贴,并承担补缴社保中的个人社保费用。同时,对在补办社保保险中社保机构按照规定要求缴纳的滞纳金全部由乙方负担。
对按照规定能够补办的社保项目,甲方在收到乙方按照前款支付的费用后,按照规定为乙方补办社保。乙方不按前款支付和退还费用的,甲方有权拒绝补办直至其完全履行止。
对因不能补办社保项目所导致的利益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因乙方未在甲方购买社保而导致的法律风险与损失,包括工伤待遇中应由工伤保险基金赔付的项目,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乙方不得以未缴社保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辞职),亦不得主张经济补偿金。
七、本协议中的社会保险,包括下列项目:
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
八、附则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2、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盖章):
地址:
联系方式:
乙方(签字):
地址:
联系方式:
6. 员工不缴纳社保承诺书有法律效力吗
公司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保,那要是员工自己承诺不缴纳社保这样的承诺是否具有效力?有些公司让员工签自愿放弃五险一金的合同,是违法的行为。职工可以签订这种合同,但签了的合同是无效的。
给职工签合同、缴纳保险是法律规定的企业和职工应当承担的义务,不是可以私相授受的。企业和职工签订这种合同,实际上是非常不合算的行为。正规企业一般不会采取这种方式。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不给职工签订缴纳社会保险费,职工可以主动提出离职,同时用人单位要给予其经济补偿金。职工也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或社保稽核部门申请维权,劳动监察部门或社保稽核部门,将依法责令企业为职工补交保险,同时要承担滞纳金。依法缴纳社保这既是切实保障员工享受的社会保险权利,同时也可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