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买社保政策,买了社保可以享受低保吗
1. 买了社保可以享受低保吗
可以享受低保。只要你符合低保条件,享受社保和低保不冲突。
2. 有低保还可以买社保吗
低保户可以缴纳五险。
低保户,指的是全家人均年收入低于当地规定的一个金额,经审核后纳入低保并享受低保补贴。但并不代表低保户其中人员不能缴纳五险,毕竟现在用工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保是法定义务。之前规定低保不能缴纳五险,是为了规避骗取低保补贴的风险。
3. 买了低保还能买社保吗
低保人员可以购买城乡灵活就业养老保险,购买了灵活就业养老保险之后也不会取消你的低保资格。
低保户交社保,并不会影响其领取低保金,但日后其领取社保金时,这部分收入将计入他的家庭收入。若家庭人均月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的,将不再对其家庭实施最低生活保障;如果家庭人均月收入未达到低保标准,则可继续保障。
4. 参加低保可以买社保?
可以的 带上你的身份证以及工作证明去当地的社保部门办理;
一、一般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性要求购买的一种保险,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建立社会保险基金,目的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享受保险待遇。我国《劳动法》《社会保险法》都明文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明显具有国家强制性的特点,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拒绝承担该项法定义务;
二、养老保险也是可以异地转移的,要求到所在社保部门提交相关的资料,社保部门开具社保转移的证明即可;
5. 有低保可以买社保吗
按规定低保户必须缴纳居民医疗保险不允许缴纳职工医疗保险,因为职工医疗保险是在职职工才可以缴纳的,所以不可以。
首先不论是任何对象,都是有权利,参保职工社保的。那么,你现在正在领低保。如果你开始交纳社保,并且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享受养老金待遇的时候,你的低保是要被取消的。
6. 买了社保可以享受低保吗农村
领取社会保险,可能会失去领取低保的资格,领取了低保不影响领取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是参保人依照国家规定参保缴费,达到法定年龄,由社会保障部门发给养老金。
低保的领取,是根据家庭人均收入确定的,由民政部部门发给的生活补助。
领取了社会保险后,你的家庭收入低于低保水平的,可以申请低保。但是由于你领取了养老金,收入高于低保水平的,就不能再领取低保。也就是说,领取社会保险,可能会失去领取低保的资格,而不是领取了低保,影响了领取社会保险。
扩展资料:
社会保障金是政府为了保证一些生活困难人群的正常生活,从财政收入中,拿出一部分资金补贴给这些困难群众。主要有残疾人保障金,失业人员保障金等。
低保是国家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政府公告的最低生活标准的人口给予一定现金资助,以保证该家庭成员基本生活所需的社会保障制度。
一个是防止贫困,一个是扶助贫困。
参考资料:
参考资料:
7. 买了社保可以享受低保吗北京
申请条件
㈠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简称城乡低保)。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申请城乡低保:
1.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乡低保标准;
2.符合本市城乡低保家庭财产状况规定。
㈡非本市户籍居民与本市户籍居民结婚组成的家庭中,非本市户籍居民持有本市居住证,且符合城乡低保或低收入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规定的,可申请城乡低保或低收入家庭救助。
㈢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市户籍人员,可直接纳入城乡低保范围:
1.低收入家庭中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残疾人和残疾等级为一、二、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
2.符合本市城乡低保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依靠兄弟姐妹或60周岁及以上的老人扶养或抚养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
所需材料
身份证明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申请表《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收入证明收入证明(包括家庭其他有收入人员。
如家庭成员在困难企业工作的,收入证明应由企业及其上级(集团)公司,市或区县主管委、办、局分别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就业状况证明或求职证明在劳动就业年龄内(男16-60周岁、女16-50周岁)、有劳动能力的无业人员,需提供就业状况证明或求职证明离婚证明夫妻离婚的需提供离婚证或者离婚判决书以及有关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协议书等其他材料。
原国民党人员需提交起义投诚、特赦和刑满释放转业等身份证明;华侨身份证明;因公致残返城知青身份证明;六十年代初精减退职老职工身份证明;
2、家庭中的残疾人需提供残疾证,重残人需提供区县残联组织出具的重残证明;
3、夫妻另一方为本市农业户口或外地户口(指与持有本市城镇户口居民结婚,并在城区定居)的,需提供结婚证和户口证明;有子女的,同时提供子女户口证明;
4、离退休证及其他收入证明;
5、企业实行内部退休制度的相关文件和领取生活补助费凭证材料等;
6、与企业签定的“保留社会保险关系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包括收入证明);
7、失业保险金领取证和其他收入证明;
8、刑满释放或解除劳动教养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的社区矫正、监外执行、保释候审等证明材料);
9、领取一次性经济补偿金凭证及复印件;
10、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养老、医疗、失业保险等缴费手续凭证及复印件;
11、因病、因灾等特殊情况已使用一次性经济补偿金的有效证明材料;
12、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凭证及复印件;
13、一次性领取住房拆迁补偿费凭证及复印件(包括家庭成员分享此项补偿费的证明材料);
14、已购住房或预购住房的相关手续证明及开支情况证明;
15、家庭其他房产情况;
16、领取一次性安置补助费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等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17、其他家庭成员的相关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家)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如果符合申请条件,填写《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书》,并告知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2、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社会保障事务所自收到申请后,应当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及申请人个人及家庭的实际生活情况进行核查。
核查结束后,填写《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并提出审核意见。
3、区(县)民政局核实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上报的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对符合享受城市低保待遇的,在《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上签署审批意见,核实救助金额。发放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