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社保卡住院报销比例,河北省医保住院报销比例
1. 河北省医保住院报销比例
一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85%;二级医疗机构为70%;市属三级医疗机构为65%;省属三级医疗机构为60%。
石家庄参保居民在市区医疗机构住院就医的起付线和支付比例是多少?
一级医疗机构每次起付线为200元,支付比例为85%;
二级医疗机构每次起付线为800元,支付比例为70%;
市属三级医疗机构每次起付线为1000元,支付比例为65%;
省属三级医疗机构每次起付线为1500元,支付比例为60%。
县(市)参保居民经参保地经办机构备案到市区医疗机构就医的,按此规定执行。
2. 河北省住院医保标准报销标准
超过四百以上按比例报销
3. 河北省医保职工住院报销比例
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由原88%、86%、83%调整为91%、88%、83%;统筹基金支付额3-7万元(含)段,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由原90%、88%、85%调整为93%、90%、85%;统筹基金支付额7-20万元(含)段,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由原92%、90%、87%调整为95%、92%、87%。以上各支付段,医保退休职工报销比例还将再提高1个百分点,老年患者就医将更加受益。
4. 河北省市医保住院报销比例
1、城镇居民起付标准。一级医院400元、二级医院600元、三级医院900元;
2、居民支付比例。一级医院80%、二级医院70%、三级医院60% ,连续参保缴费的,从连续缴费的第二年起每增加一 年,住院报销比例提高1% ,最高增加10个百分点;
3、普通门诊起付标准200元,居民报销50%;
4、城镇职工起付标准以上至1万元部分赔付50%,1万元以上至2万元部分赔付60%,2万元以上至3万元部分赔付70%,3万元以上至4万元部分赔付80%,4万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部分赔付90%;
5、住院医疗费的个人负担报销比例。参保在职职工在市域内县、市医疗机构住院,医疗费的起付线和支付比例,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每次起付线为200元,支付比例为92%,二级医疗机构每次起付线为300元,支付比例为90%。藁城区、鹿泉区、栾城区、矿区和正定县域内医疗机构住院,参照此条支付办法执行;
6、参保在职职工在市区。一级医疗机构就医,每次起付线为200元,支付比例为90%,二级医疗机构每次起付线为700元 ,支付比例为85%,市属三级医疗机构每次起付线为900元,支付比例为83%,省属三级医疗机构每次起付线为1200元,支付比例为80%。经备案转往省内其他地市市区就诊,参照此支付办法执行;
7、经参保地经办机构备案,在职职工转省外医保协议医疗机构就医的, 每次起付线为1500元,支付比例为76%;
8、门诊市区普通病的起付标准。一级及以 下医疗机构700元,二级医疗机构1000元,三级医疗机构1500元。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80%,二级医疗机构70%,三级医疗机构60%。
5. 河北省医保住院报销比例是多少
省本级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职工在一、二、三级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住院起付标准分别为500元、650元、800元。职工一个年度内在同一级别医疗机构多次住院、且上次住院医疗费超过起付标准的,在所住医疗机构起付标准基础上依次降低20%,最低不低于200元。
调整住院报销比例
省本级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起付标准以上,医保统筹基金住院分段报销比例调整为:在职职工在一、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统筹基金支付额3万元(含)段,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为91%、88%、83%;统筹基金支付额3-7万元(含)段,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为93%、90%、85%;统筹基金支付额7-20万元(含)段,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为95%、92%、87%。以上各支付段,医保退休职工报销比例再提高1个百分点。
调整异地住院报销比例
省本级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职工,按照省本级医保异地就医相关规定备案后,在北京、天津、上海、广州、深圳(简称“京津沪广深”)的医保定点三级医疗机构住院就医(京津地区纳入省本级医保定点互认范围的医疗机构除外),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比例在各支付段均降低10个百分点;在“京津沪广深”的一、二级医保定点、或在“京津沪广深”之外的异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均不降低住院报销比例。
6. 河北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比例
A
1、门诊报销
普通门诊不设起付线全体参保居民均享受普通门诊待遇。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普通门诊不设起付线,进入门诊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按60%的比例报销,统筹基金年度个人最高支付限额为400元。
2、住院报销比例
连续参保时间越长报销比例越大参保居民连续缴费每满5年,医保基金住院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累计不超过10个百分点。如果从2007年连续10年参保,那么在三级、二级、一级医院的住院报销比例分别达到70%、80%、90%。
3、二次报销比例
“二次报销”后还可能有“再次报销”在参保居民单次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中,属城镇居民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的部分,在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后,其个人负担超过8000元以上的部分,由大病保险资金对超过部分按55%的比例给予“二次报销”。
参保居民个人年度多次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及“二次报销”支付后,个人年度累计负担的住院医疗费(含合规、合理的自费部分)超过2.5万元以上的部分,由大病保险资金对超过部分按55%的比例给予“再次报销”,大病保险资金年度个人最高支付限额为25万元。
4、报销额度
每年最高可报销37万元参加我市城镇居民医保的居民,其基本医保的年度支付限额为12万元,大病保险的支付限额为25万元。因此,参保者每年最高可报销37万元。
7. 河北省医保住院报销比例2021
缴纳社保的单位职工住院按百分之八十报销
8. 河北省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比例
答法律分析:城镇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住院治疗二次以上的,从第二次住院治疗起,不再收取起付标准的费用。转院或者二次以上住院的,按照规定的转入或再次入住医院起付标准补足差额。
1、学生、儿童
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8万元以下医疗费用,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650元,报销比例为50%,上限为2000元;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2、年满70周岁及以上
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650元,报销比例为50%,上限为2000元;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3、其他城镇居民
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的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659元,报销比例为50%上限为2000元;二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55%;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0%。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9. 河北省医保住院报销比例调整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一、学生、儿童(18万元以下)
1、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55%;
2、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0%;
3、一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5%。
二、70周岁以上老年人(10万元以下)
1、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50%;
2、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0%;
3、一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5%。
三、其他城镇居民(10万元以下)
1、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50%;
2、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55%;
3、一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0%。
基本药物医保报销比例
1、一级医院报销
①一级医院基本药物报销比例为20%;
②未实施基本药物报销比例为40%
2、二级医院报销
基本药物按42%报销。
3、三级医院报销
基本药物按55%报销。
10. 河北省医保住院报销比例2020
在职职工,到医院的门诊、急诊看病后,2000元以上的医疗费用才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50%。如果是7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70%。如果是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80%。而无论哪一类人,门诊、急诊大额医疗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