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社保填写指南,北京社保使用说明
1. 北京社保使用说明
北京社保可以给家人用,是只能用账户里的钱,不是直接用社保卡看病!
2. 北京社保使用方法
电子社保卡亲情服务的作用就可以帮助家人申领电子社保卡,特别对于不会使用智能手机的老人和小孩而言是无法自行申领电子社保卡的。
亲情服务推出之后,就可以帮助家中的老人和小孩申领电子社保卡,并且也便于家庭社保卡的集中管理。需要注意的是,只有7岁以下人员的电子社保卡无需人脸认证,其他人员的电子社保卡都是需要经过人脸认证、密码确认才可申领成功的
3. 北京社保使用说明书
2021年北京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办理流程
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可通过网络或到街道相关的服务中心现场办理。
①通过网络办理有四个渠道:“北京人社”微信公众号、“北京人社”APP、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及北京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平台。
②北京人社微信公众号网上申请
1.进入“北京人社”微信公众号。
2.点击“微服务”—“办理服务”。
3.点击“灵活就业申请”,注册登录后,按照提示信息完成相关申请。
③注意事项: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人员,自补贴月起,每三个月内至少登录一次“北京人社”微信公众号,点击“微服务”—“办理服务”—“灵活就业状况报告”,报告灵活就业情况。如果未按要求报告,灵活就业社保补贴自动停止。
补贴标准
1、基本养老保险:以本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为缴费基数,按照20%费率,补贴14%,个人缴纳6%;
2、失业保险:以本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为缴费基数,按照1%的费率,补贴0.8%,个人缴纳0.2%;
3、基本医疗保险:以本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0%为缴费基数,按照7%的费率,补贴6%,个人缴纳1%。
特别说明:
1、符合条件人员申请成功后,可按标准连续享受最长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2、如申请人员在申请月男满55周岁、女满45周岁,一次性最长可享受5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4. 北京社保表格
缴费人办理参保登记后,如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必须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注销手续。
一、缴费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合并以及其他情形的;
二、按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的缴费人,经有关主管机关批准或宣布终止、解散的;
三、缴费人按规定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或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
缴费单位发生解散、破产、撤销的,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后30日内;因其他情形终止缴费的,须在缴费义务终止之日起30日内,持相关资料到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办理社会保险缴费资料注销登记。
所需递交的材料:
缴费人应在规定的期限内申请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填写《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注销社保缴费登记申请审批表》,并按注销税务登记的业务要求附送相关资料。
办事流程:
一、申请
缴费人应在规定的期限内申请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填写《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注销社保缴费登记申请审批表》,并按注销税务登记的业务要求附送相关资料。
二、受理
税务登记机关登记部门受理缴费人填报的表格,审阅其填写表格是否符合要求,资料是否齐全。
三、审核
(一)注销社保缴费登记
地方税务机关对缴费人填报的《注销社保缴费登记申请审批表》有关材料进行审核,检查是否缴清费款、滞纳金、罚款。
(二)注销税务登记
地方税务机关按注销税务登记的业务流程,对缴费人填报的《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审核。
四、录入资料
对已核准注销登记的缴费人,地方税务机关在大集中系统录入资料,录入时应先录入应注销社保缴费登记信息、后录入注销税务登记信息。
上述事项办完后,地方税务机关给缴费人下达《注销社保缴费登记通知书》、《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五、资料归档
将缴费人有关注销登记资料整理归档。
六、注销社保参保登记
地方税务机关完成注销社保缴费登记后,定时将数据传递给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费人凭地方税务机关下达的《注销社保缴费登记通知书》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注销参保登记。
以灵活就业方式缴费的个人(即灵活就业人员)也按同样的办法办理。
医保卡和社保卡如何注销
注销医保卡、社会保障卡需要提供材料:本人或代理人携带参保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由代理人办理的还需提供代理人有效证件及复印件,需注销的社会保障卡,人力社保相关终止业务办结证明。
社保卡需要注销的,请参保人或代理人到人力社保业务窗口办结各项业务及相关终止手续后,携带人力社保出具的相关证明到卡中心窗口办理社保功能注销手续,然后到指定银行窗口办理银行功能销卡手续并交还社保卡。
5. 北京社保使用说明怎么写
能。
北京社保卡需要激活。参保人在领取到社会保障卡需要在半年内办理激活,否则原医疗保险卡将限制使用。
三、激活社保卡的方法
1、参保人需持本人社会保障卡、身份证明原件到对应银行营业网点激活社会保障卡,激活后医疗保险账户将恢复正常。
2、在医保定点医院使用社保卡直接启用社保功能。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首次使用社保卡时,只需正常办理门诊或住院挂号登记业务,即可直接启用社保功能。
3、参保人员在医保定点药店首次使用社保卡时,插入原医保卡,再按要求插入社保卡后,即可启用社保卡。
6. 北京社保使用说明书下载
1.自行登陆社保服务平台线上修改
点击进入“个人基本信息变更”模块,变更参保人联系电话,系统提示成功后即可,无需到社保中心审核。
2.社保中心线下修改
携带本人身份证以及社保卡原件,前往社保大厅,直接在前台窗口办理参保资料变更业务,进行身份证认证,随后根据窗口工作人员的要求进行办理。
3.北京通修改
打开北京通APP,点击下方“办事”,进入后点击“个人办事”,然后找到“变更社保手机号”。根据要求填写相关信息,然后点击【申请变更手机号】 ,接下来按提示进行操作即可。提交变更申请后可通过变更记录或北京通“消息”可查看变更结果。
7. 北京市社保参保证明
外地灵活就业社保转入北京的流程如下:
1、在转出地开具社保缴费凭证。
2、本人在北京单位提出转移接续申请。
3、北京审核后,向转出地开具同意转入函。
4、转出地接到函后,打出缴费明细并转移养老基金至北京。
灵活就业人员可以按月、季度、半年或者年缴费,参保人可以自由选择缴费方式,但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灵活就业人员不得以事后追补缴费的方式增加灵活就业期间的缴费年限。也就是灵活就业人员必须在12月31日前完成当年灵活就业社保的申报和缴费。
8. 北京市社保卡使用说明
1、参保人员可持社保卡和本人身份证件到参保所在城市任何一家定点医院住院、门诊等治疗。
2、参保人员到参保所在城市任何一家定点医院看一般门诊或到定点药店购药,所需费用可刷卡支付。本人住院治疗、门诊治疗等按规定应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可刷卡支付。参保人员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只能用于定向医疗消费。
9. 北京社保企业版使用说明
一、网上查询:
1、打开浏览器在搜索引擎中输入“地区+社保查询”,例如北京社保查询,点击搜索出当地的社保官网查询网址,然后点击网址进入居住地的社保官网;
2、进入官网后需要登录,第一次登录的社会保险号就是自己的身份证号码,初始密码一般都是123456,不是的话也没问题,初始密码是会有提示的。登陆后要记得自行修改密码,否则别人使用你的身份证号码和系统提示的初始密码也能登录并查看你的社保缴纳情况;如果之前有登陆过但是忘记了密码可以按照官网提示找回密码后再登录查询;
3、登录后在界面内就可以看到“社保缴费与待遇查询”了,点击进入,然后选择社保缴费信息就可以查看自己的社保缴纳情况了。
二、社保中心查询:
1、前往当地的社保中心大厅,那里会有自助服务机,使用自助服务机根据提示进行操作;
2、点击查询社保,打印就可以完成查询了。
10. 北京社保医保手册
(1)医保卡可以再就医时候使用。
首先,在挂号时必须出示社会保障卡,以现金交纳个人自付和自费费用,医院为参保人员出具收费票据;
其次,到诊室看病时,要向医生主动出示社会保障卡和北京地区医疗机构门急诊病历手册;
再次,交费时,须将社会保障卡和交费单据一起交给结算人员,缴纳个人自付和自费费用;
最后,拿到结算单据后,认真核对单据上的各项内容,收回社保卡。领到社保卡的参保人员在已开通持卡就医结算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须出示社保卡。
(2)医疗保险卡的报销。
持卡就医后,患者只负担个人应负担的医疗费用,应报销的费用由医疗机构与医保部门直接结算。
11. 北京社保文件
01
遗属待遇
遗属待遇不是新生事物,暂行办法中明确遗属待遇包括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为一次性待遇,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因病或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遗属待遇。
02
遗属范围
死亡职工的直系亲属都属于遗属待遇领取的合法主体,包括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或者其他直系亲属关系。
03
支付标准
之前各省市的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根据当地规定发放,没有统一标准;
现在根据暂行办法的规定,各地在遗属待遇的支付口径上能达成统一标准。
1、丧葬补助金标准
参保人员死亡时本省 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
2、抚恤金标准
分为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两种情况。
北京市退休职工王某今年75岁,退休年龄为60岁,退休前核定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为30年。如果其9月1日后自然死亡,根据统计局数据北京市2020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6300元,他的遗属能领到多少?
04
特殊说明
北京市对于领取遗属待遇需要符合以下情况,比如未在外地领取待遇、不得重复领取待遇等。
1
最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为北京;
2
未领取外省市社会保险待遇,不存在外省市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记录;
3
不符合或放弃领取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4
不存在多领取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5
不存在死亡后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记录;
6
已清算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7
2021年9月1日前不属于服刑期间死亡或因犯罪行为导致死亡以及被判处死刑并执行的;
8
在职死亡人员存在视同缴费年限的,须经最后养老保险关系所属视同缴费年限认定部门认定。
05
领取方式
1
网上申领
(1)遗属申领人通过“北京人社”APP办理申领手续;
(2)单位通过“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办理申领手续。
2
现场申领
(1)遗属申领人(已办理社会化)可以到街道社保所进行办理;
(2)单位携带材料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办理。
06
办理流程
1、涉及到在职死亡人员,审核视同缴费年限需要提交档案等资料认定。
2、公示期间,对参保人员和申领人基本信息或遗属待遇享受条件存在异议的人员,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佐证材料以书面形式向社保中心或各街镇社保所反映,如属实会重新审核另行公示。
07
法律风险
遗属待遇发放完毕的情况下,如果其他遗属对遗属待遇领取和分配有异议的,可以通过诉讼等法律途径向申领人追索。
另外遗属待遇可不是天上掉馅饼的事情,如果伪造材料等方式骗取待遇的申领人将被列入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人名单,并由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涉及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目前遗属待遇申领在北京刚刚开始,办理截止时间等具体安排社保中心未发布文件通知,预想在此过程中会遇到各类问题,我们会继续关注此项工作的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