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个人缴纳社保,杭州个人缴纳社保可以领人才补贴吗
1. 杭州个人缴纳社保可以领人才补贴吗
买的杭州的社保后,如果想要领取杭州的租房补贴,需要达成几个条件。
第一,就是全日制应届本科以上毕业生且在杭州有正常工作或者自主创业。
第二,在杭州无自有住房,也就是未购买商品房。并且未享受杭州公共租赁住房或者人才租赁住房的优惠政策。
第三,需有杭州租房的合同。如果不在杭州住,但是在杭州有租房的,并且是有签租房合同的也是可以申请的。如果未租房且没有合同,那无法满足申请条件,不能申请。
2. 交过社保还能领杭州市人才补贴吗
要退还,补贴的要求应该只是持续在企业
你如果单纯离职待业,又没继续在杭州当地企业缴纳社保的话,当然没法正常拿到手
不过如果你已经找好了下家,下个月可以正常在杭州当地企业缴纳社保,这样好像问题不大,社保续上就可以接着领取了
3. 杭州人才补贴是不是交了社保就可以申请
社保断了只要补交就可以领补贴的。关于应届生来杭州补贴的最新政策。 首次申领: 在杭州用人单位社保连续参保(不含补缴)6个月后方可可申领第一笔补贴。
续发补贴应在领取上笔补贴后次月起,在杭州用人单位社保连续参保(不含补缴)6个月后方可申领。已按原政策申领过第一笔或两笔年度补贴的,视作已完成2次或4次补贴领取,第3次或第5次补贴续发应在第一笔补贴兑付成功1年半后提出申请
4. 杭州自己缴纳社保可以领人才补贴吗
是的,必须要。
在符合条件的杭州用人单位社保连续参保是指参保单位均需符合杭州用人单位条件。例如,李某,2021年3月至5月在符合条件的杭州A单位参保,6月至8月在不符合用人单位条件的B单位参保,仅认定为在符合条件的杭州用人单位社保连续参保3个月,不认定为6个月。
5. 杭州个人缴纳社保可以领人才补贴吗现在
取得电子商务师证书,不仅可提升就业竞争力,在杭州还可享受领补贴、奖励、落户加分、申请公租房等政策红利。
根据现行的杭州技能提升补贴政策,考取电子商务师高级技能培训证书后,满足下列条件,即可申领2000元/人技能提升补贴。
以电子商务师证书申请技能补贴还需要具备以下要求:
(1)证书可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网站上查询;
(2)在杭州市区内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36个月(含)以上;
(3)证书核发时须为在杭注册企业的职工(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等);
(4)单位必须是企业性质,拿证后一年内发起申请;
注意:若累计社保包含外地企业缴纳社保的月份也可计入,即证书核发当月和申领补贴当月需在杭州缴纳社保。
杭州技能提升补贴线上线下均可申请,线上可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等申报,线下全市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窗口可办理。
6. 杭州人才补贴交一个月社保可以领
实施“菁才弄潮”引才汇智行动
1.开展全球大学生招引行动。充分利用“后峰会、亚运会、 现代化”契机,主动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重点产业领域人才需求,大力招引全球大学生。对来萧工作的全球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含毕业5年内的回国留学人员、外国人才)发放生活补贴,其中第一次按本科1万元、硕士3万元、博士5 万元的标准发放,工作满三年后再给予一次性2-3万元补助,并按区“金梧桐”人才安居计划给予三年内额度最高10万元、20万元和30万元的银行贷款贴息。对来萧工作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符合条件的每户每年发放1万元租房补贴,共发放3年;期满后收入低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可继续享受租房补贴,最长不超过3年。
2.鼓励大学生来萧见习实习。与北京、上海、西安等地区的重点高校共建人才交流合作基地,联合开展大学生见习训练、招引、就业实习等活动。将大学生企业实训纳入大学生见习训练,优化见习训练基地认定程序,完善见习训练工作机制。对在我区企业进行实习的全日制在校毕业学年本科及以上学历学生,给予实习期间每人每月500元的生活津贴,最长补助6个月。参加我区见习训练基地企业实习的大学生不重复资助。
7. 社保缴在杭州,可以领取杭州的人才补贴吗
不可以的。
首先人才补贴换城市了就不能再申请了!人才补贴不可以领两个城市,人才补贴就是企业给有技术含量的人给予一定的补助,这这项补助只能在户口所在地才有,所以就不存在领两份的这一说。
希望对你有帮助。
8. 杭州人才补贴自己交社保可以吗
答法律分析:申请对象条件:全球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学习形式应为全日制,国(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需经国家教育部留服中心认证〕。毕业时间在2020年2月24日(含)之后,申请时限内在我市用人单位就业或自主创业,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申请家庭在杭无房且未享受公共租赁住房、人才租赁房等租房优惠政策。已享受应届大学生租房补贴的申请人再次获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或国(境)外高校学历学位的,不纳入新引进应届大学生租房补贴范畴。在职人员获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或国(境)外高校学历学位的,不纳入新引进应届大学生租房补贴范畴。用人单位条件:
(1)企业:税务登记注册在杭州市,且依法在杭州缴纳流转税(增值税、消费税)的各类企业。
(2)行政事业单位:市本级所属或区、县(市)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包含体制上实行双重管理,在我市各级机构编制部门办理登记发证手续的行政事业单位)。
(3)其他用人单位:发证机关为市级或区、县(市)级政府管理部门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基金会等。法律依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服务保障“抓防控促发展”落实“人才生态37条”的补充意见》
一、主要内容
1.实施新引进应届大学生租房补贴。对在杭州市无房且未享受公共租赁住房、人才租赁房等住房优惠政策,市、区县(市)各单位新引进的应届全日制本科(含)以上大学毕业生发放租房补贴。每户每年发放1万元,可发放三年,期满后收入低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可继续享受,最长不超过三年。补贴资金申报工作按照属地原则,由申请人向就业单位所在区、县(市)住房保障部门提出,并由各区、县(市)负责兑现。
2.支持高层次人才优先购房。经认定的A类人才在杭购买首套住房可免摇号;经认定的B、C、D、E类人才及符合条件的相应层次人才在杭购买首套住房,可在新建商品住宅公开摇号销售时按不高于20%的比例优先供应。该政策自2020年4月1日起施行。
3.提高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标准。对经认定的A类人才给予最高800万元,B、C、D类人才分别给予200万元、150万元、100万元的购房补贴。
4.提高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货币补贴标准。公共租赁住房货币补贴标准由每平方米18元/月提高至24元/月。
5.加大人才专项租赁住房建设力度。按照“三年开工、五年竣工”的要求,进一步加快人才专项租赁住房用地出让和建设进度,确保2021年底前开工建设5万套人才专项租赁住房。
6.实施高层次人才专项奖励。对经认定的A、B、C、D、E类人才,年度工资薪金收入在50万元(含)(税前)以上的境外人才,以及年度工资薪金收入在100万元(含)(税前)以上的境内人才,给予专项奖励。奖励资金申报工作每年办理一次,按照属地原则,由申请人向所在区、县(市)人力社保部门提出,并由各区、县(市)负责兑现。
7.加强抗疫人才招引服务。根据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对生命健康、公共卫生等领域创新领军人才、专业技术人才的招引。对疫情防控表现突出的各类人才给予更大政策支持和关心关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