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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新参保及重新参保的职工连续缴费6个月即可享受医保待遇

2024-07-24 08:55:53

昨日从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获悉,为了更好地保障职工就医,烟台市放宽了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享受条件:新参保及中断缴费一年以上重新参保的职工依法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连续缴费满6个月的,按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职工参保险种、缴费基数和比例咋规定的

依据《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通过个人挂档的形式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保险费由个人承担。

企业职工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五个险种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为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年最低基数的按最低基数缴纳,高于当年最高基数的按最高基数缴纳。目前,我市缴费比例为养老26%、医疗9%、失业1%、生育1%、工伤。

那么,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险种、缴费基数和比例是怎么规定的根据规定,无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两个险种。缴费基数按上年度山东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至100%由个人自主确定,缴费比例为基本养老20%、基本医疗5.6%;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参保险种、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与企业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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