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 养老金 | 医保 | 公积金 | 生育 | 失业金 | 工伤 | 社会保障 | 保险知识 | 医疗保险
当前位置:首页保障公积金

关于阶段性调整广州工伤保险缴费标准的通知

2024-07-25 11:30:36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财政局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关于阶段性调整广州市工伤保险缴费标准的通知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地税分局,广州开发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和的规定,经报广州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对本市工伤保险的缴费标准进行阶段性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15年10月1日起,将第四条的工伤保险缴费标准分别下调20%,即:本市工伤保险费根据一、二、三类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分别按上年度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4%、0.8%、1.2%的比例征缴。

  二、本市将于2016年内实施国家和省文件规定的“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和“工伤保险浮动费率”,进一步调整完善工伤保险的相关政策。届时,本通知随之停止执行。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财政局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2016年1月18日


【免责声明:】本站信息来自网友投稿和网络收集,信息仅供参考,如果有错误请反馈给我们更正,对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本站不提供任何保证,不承但任何责任,谢谢。
版权所有:医保知识网 Copyright 2011-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