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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医疗期一般多长时间 职工工伤医疗期多长时间

2025-01-13 08:57:07

一般我们在治疗工作中受伤,都应该有相应的医疗期。这个时期有多长? 职工工伤医疗期多长? 工伤医疗期现在称为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伤或者患职业病停止工作接受治疗并享受相关待遇的期间。为了遏制轻伤、大养、无限期停工的现象,带薪停工的期限应根据伤情的具体情况确定,一般不超过12个月。停薪留职时间由签订工伤待遇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提出,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并告知相关单位和工伤职工。 带薪工伤持续时间较长或者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治疗期限的,经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可以适当延长,但最多可以再延长12个月。 职工带薪停工期间,除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外,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发放。如果他们生活不能自理,他们工作的单位会照顾他们。这里的原待遇是指职工在受到伤害或者被诊断为职业病之前,原用人单位根据其出勤情况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工资和福利待遇。 非工伤医疗期工资怎么算? (1)病假工资 职工病假在6个月以内:职工连续工作满2年的,病假日工资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60%计发; 连续工龄大于等于2年、4年的,病假日工资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70%计算; 连续工龄4年、6年的,病假日工资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80%计算; 连续工龄6年、8年的,病假日工资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90%计算; 连续工作8年的,病假日工资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100%计算。 患病六个月以上的员工:连续工作满一年的,病假期间工资按员工月工资收入的40%计发; 连续工作1年、3年的,病假期间工资按职工月工资收入的50%计算; 连续工作3年的,病假期间工资按照员工月工资收入的60%计发。 (二)疾病救济费:因病失业6个月以上的职工,疾病救济费低于本企业职工月平均工资40%的,按照40%的标准计发,但不得高于职工月工资。 连续工作满1年的,疾病救济费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40%计算; 连续工作1年、3年的,疾病救济费按职工月工资收入的50%计算;(3)连续工作3年的,疾病救济费按职工月工资收入的60%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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