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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社保申报基数的网址,青岛社保缴费基数怎么申报

2025-01-16 10:23:01

1. 青岛社保缴费基数怎么申报

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

职工工资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

职工工资收入低于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

职工工资在300%-60%之间的,按实申报。职工工资收入无法确定时,其缴费基数按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公布的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确定;

每年社保都会在固定的时间(3月或者7月,各地不同)核定基数,根据职工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申报新的基数,需要准备工资表这些证明。

2. 青岛社保缴费基数申报花名册

指挥家:罗日杰斯特文斯基、约翰·尼尔森、里奥·夏巴多、克里斯蒂安·爱华德、托马斯·桑德琳、余隆、谭盾、吕嘉、李心草、谭利华、俞峰、陈燮阳等;演奏家:郎朗、宓多里、林昭亮、古特曼、吕思清、王亮、宁峰、陈萨、李传韵等;歌唱家:和慧、廖昌永、迪里拜尔、黄英、莫华伦、戴玉强等

3. 青岛社保缴费基数申报 是整数么

2021年青岛社保最低缴费基数为3746元。根据山东省统计部门提供的相关数据,经测算,2020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74906元。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我省2021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月最低基数为3746元。

4. 青岛社保缴费基数申报修改

企业参保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确定,由企业负责申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核定。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超过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300%的,按照300%予以封顶;低于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60%的,按照60%予以保底。在上年度(2020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公布之前,企业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2021年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上下限暂按19012元和3457元执行。全省2020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公布之后,月缴费基数超出300%、不足60%部分,多退少补。

2020年青岛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如下

养老保险:公司缴16%,个人缴8%;

失业保险:公司缴0.7%,个人缴0.3%;

工伤保险:公司缴根据行业,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公司缴1.5%,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公司缴8.8%,个人缴2%。

5. 青岛社保缴纳基数

2021年青岛市社会保障缴费基数标准表:根据公布的缴费基数,青岛市2021年最低缴费基数为3457元,最高缴费基数为19012元。社保缴费标准是需要确定好缴费比例规定和缴费基数的限定,职工社保缴费是需要由用人单位和个人来分别承担一定的比例。用人单位需要承担16%养老保险,9.5%医疗保险,0.1%工伤保险和0.7%失业保险。职工个人则需要承担8%养老保险,2%医疗保险,0.3%失业保险。

职工五险缴费比例都是固定的,确定缴费基数即可。

6. 青岛社保缴费基数申报时间

具体要求如下:

2022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开始申报啦

一、申报对象

1.在我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及失业保险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

2.用人单位以2021年12月在职职工人数为应申报人数。2022年1月1日后进入单位、用人单位申报基数时已办理退工停保手续(包括省内跨市和市内流动人员、跨省转出人员、死亡人员、退休人员)不在此次年度申报范围之内。

二、申报时间

2021年12月11日起至2022年3月6日止。

三、缴费基数的确定

1.用人单位以职工2021年月平均工资收入为依据申报缴费工资基数。

2.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至四级伤残并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的职工,在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标准范围内,以伤残津贴为依据申报缴费工资基数。

3.缴费工资基数的组成按《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令〔1990〕1号)和《关于规范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险中心函〔2006〕60号)、《关于规范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补充意见》(苏社险管〔2007〕9号)等规定执行。

四、申报材料(可至徐州市人社局官网下载)

(一)《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申报汇总表》;

(二)《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申报表》。

五、申报方式

(一)已开通“网上申报业务”的单位可通过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进行申报。申报路径:单位办事—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缴费申报—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请勿在上调模块做。

(二)未开通“网上申报业务”的单位需携带申报材料就近至区级社保经办大厅进行申报。各区社保经办大厅地址及联系电话如下:

此次申报,需要特别提醒的是:

1、以往都是每年6月底之前完成年度基数调整,全省从2022 年开始按自然年度申报缴费基数,也就是每年的1 月开始。

2、用人单位在2022年1月7日至2022年3月6日期间申报基数的,基数启用时间均从2022年1月份开始,系统自动补退差额部分。

3、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缴费工资基数的,2022年3月7日-10日社保结算期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按该单位2021年12月缴费工资的110%确定2022年缴费工资基数。同时作2022年1月、2月差额补收,与2022年3月单位当期社保费合并征收。

4、用人单位要严格按照2021 年1-12 月的职工平均工资收入(工资+奖金以及其他符合纳入缴费基数的项目)申报基数,不可仅以某一项工资或者基本工资申报基数。

5、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职工本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单位为其缴纳额和职工本人缴纳额告知职工本人;每年向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通报或者在本单位公共场所公布本单位全年社会保险费缴纳人数、单位应缴纳额和实际缴纳额、职工个人应缴纳总额和实际缴纳总额等情况,接受职工监督。

7. 青岛医保缴费基数怎么申报

7月,又称社保缴费基数的调整月,各市级城市已经陆续公布了2021年的社保缴纳基数调整。社保基数与工资挂钩,因此很有必要搞清楚社保基数是什么~

而日前不少小伙伴千呼万唤的青岛社保缴费基数,也终于有消息了!一起来来看看青岛调整基数后的社保费用变化情况吧!

青岛9月份社保的社保费用:

青岛一月份的社保费用:

可以看到,青岛社保费用在调基之后的变化:

在2021年1月份,社保费用是1265.26元,个人需要缴纳356.07元。

在2021年8月份,由于济南社保基数调整,按照最低缴纳基数为3746元计算,社保费用是1333.58元,其中职工个人部分需缴纳385.84元。

总结:9月起,如果按照最低缴费基数来计算的话,青岛单位缴费部分增加68.32元,个人缴费部分增加20.77元,总计增加89.09元!

具体缴费基数发生变化呢?我们来看看:

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我省2021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基数的上限为18726元,下限为3746元。

什么是社保调基补差?

各城市调整社保基数,实行新基数之后,部分按照最低基数参保的用户在1月至6月产生了缴费基数差额。

因此各地社保局会要求企业按新的社保基数标准,补收参保人员1-6月份的差价(低于社保局新社保基数参保的需要补收)

若选择最低基数缴纳,则收取一定的预付款,预付款用于填补将来基数上调产生的差价。

对应补款单生成后,登录易社保在个人中心点击【社保订单】查看对应【补款单】支付即可。

※补款单由社保局官方核账生成,请及时支付,以免对日后参保造成影响哦~

每年调整一次社保缴费基数,可以让大家在享受失业金、报销医疗保险、甚至未来领取养老金等事项时,所得到的待遇不会和当下社会生活水准、平均收入发生巨大的差距。

而且从长远看,社保费交的多,退休后拿到的养老金就多。

该是你的,还是你的。

8. 青岛社保缴费基数怎么申报出来

一、青岛社保缴费标准是多少?

青岛社保缴费标准不是固定的,在青岛社保缴费标准的最低基数是3269元(下限为全省全口径平均工资的60%),最高基数是16346元(上限为全省全口径平均工资的300%),社会报销的缴费比例是:

1、养老保险 :单位缴纳比例16%,个人缴纳比例8% ;

2、医疗保险:单位缴纳比例8.5%,个人缴纳比例2%

3、失业保险 :单位缴纳比例0.7%,个人缴纳比例0.3%;

4、工伤保险 :按照行业类别分为八类,分别为0.05%、0.1%、0.18%、0.23% 、0.28%、0.33%、0.4%、0.48%,职工个人不缴费;

5、生育保险和职工医保实行统一征缴,生育保险基金并入职工医保基金,不再单独征缴生育保险费。

二、社会保险费的征缴管理有哪些规定?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第七条 缴费单位必须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参加社会保险。

登记事项包括:单位名称、住所、经营地点、单位类型、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开户银行账号以及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 企业在办理登记注册时,同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前款规定以外的缴费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第九条 缴费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缴费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手续。

第十条 缴费单位必须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后,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保险费。

缴费单位不按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上月缴费数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缴数额;没有上月缴费数额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的经营状况、职工人数等有关情况确定应缴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并按核定数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第十一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由税务机关征收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向税务机关提供缴费单位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以及缴费申报的情况。

第十二条 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应当以货币形式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缴费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所在单位从其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社会保险费不得减免。

第十三条 缴费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滞纳金并入社会保险基金。

第十四条 征收的社会保险费存入财政部门在国有商业银行开设的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不同险种的统筹范围,分别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分别单独核算。

9. 青岛社保基数申报怎么操作

一、网上补缴1.登录“地税电子办税服务厅(电子税务局).税费办理.社保费管理.企业养老保险差额补缴申报”模块进行补缴申报和扣费操作。

二、实地补缴凭《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差额补缴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到所属地地税部门前台办理。《申请书》可通过以下途径获得:网报单位可通过佛山网报系统下载打印,定期定额户可到前台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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