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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社保缴费基数,兰州社保缴费基数查询

2025-01-04 09:37:21

1. 兰州2014社保缴费基数查询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社会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充分发挥社会保险对保障人民基本生活、调节社会收入分配、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省人社厅制定了《关于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省级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实施方案》,印发了《关于2021年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省级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向各市州明确调标执行时间、标准、范围和资金来源等要求,明确甘肃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省级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20元,即在原每人每月15元基础上增加5元,提标后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达到每人每月113元。同时,省人社厅及时完成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信息系统中的调标参数调整配置工作,凝聚系统合力,协同推动工作落实。

2. 兰州社保缴费明细查询

2020年兰州社保缴费基数标准:2020年度月缴费工资基数。兰州社保缴费比例如下:养老保险为公司缴16%,个人缴8%;失业保险为公司缴0.7%,个人缴0.3%;工伤保险为公司缴根据行业,个人不缴;生育保险为公司缴1%,个人不缴;医疗保险为公司缴8%,个人缴2%;住房公积金为公司缴5-12%,个人缴5-12%。

3. 甘肃兰州社保缴费基数

2020年度,甘肃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61869元,月平均工资为5155.75元。

2020年甘肃社保缴费基数最高标准为15467.3元/月(5155.75*300%),社保缴费基数最低标准为3093.5元/月(5155.75*60%)。

缴费比例:

 1、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16%,个人缴费比例为8%;

 2、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8%,个人缴费比例为2%;

 3、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0.7%,个人缴费比例为0.3%;

 4、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0.2%-1.9%,个人不缴纳;

 5、生育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1%,个人不缴纳。

4. 兰州社保缴费记录查询

参保人员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查询:

1.网上查询,登陆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查询。

2.电话查询,市养老保险中心统一查询电话12233。

5. 甘肃兰州市社保查询

兰州银行金融社保IC卡是由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兰州银行联合发行,集社会保障卡功能和银行卡功能为一体的智能芯片卡。

金融社保IC卡不仅全面应用于社会保障领域,办理信息查询、社会保险费缴纳、社会保险待遇领取等业务,同时作为银行卡还广泛应用于金融领域,具有现金存取、转账、消费等金融功能。

6. 兰州市社保缴费基数

兰州2021年社保缴费档次表,2021年兰州社保缴

1、自2021年1月1日起,全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下限调整为2020年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5542元的60%即3325.2元。

2、目前社保系统中参保人缴费基数低于3325.2元的,在本月社保缴费核定中,系统将自动按照最新下限基数进行核定。

3、自2021年1月1日起灵活就业人员缴纳职工养老保险费的,缴费基数下限同步调整为3325.2元

社保缴费基数是社会平均工资的60%--300%为缴纳基数

7. 兰州市社保缴费截止日期

2022年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时间如下: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按年度征缴,每年10月1日至12月20日为下一年度的集中缴费期,

缴费期结束后进行补缴的,不享受缴费补贴。

参保者带上自己的身份证或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机构或县市区社保经办机构进行养老保险登记办理。

8. 2016年甘肃省社保缴费基数

2016年企业养老保险缴费比例政策规定

【企业缴费比例】19%

【个人缴费比例】8%

【注】个别城市根据城市经济发展情况而定,但最新比例均有所下调。

目前各省份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比例都是8%,单位缴费比例,上海是21%,山东和福建是18%,广东和浙江是14%,其他省份都是20%。按照要求,全国大部分省市是符合降低企业养老保险费率条件的。具体来说,有21个省市区,其中上海由21%降到20%,江西、山西、四川和新疆都已降到19%,其余16个省市区是北京、天津、内蒙、江苏、安徽、河南、湖北、湖南、广西、海南、重庆、云南、贵州、西藏、甘肃和宁夏,符合降低费率的条件,可以由20%降低到19%。

2016年养老保险单位和个人缴费比例是多少?

根据国家最新的社保政策规定,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已经有所降低,对于单位和个人的缴费比例是大家非常关心的事情。据悉,从2016年5月1日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超过20%的省(区、市),将单位缴费比例降至20%;单位缴费比例为20%且2015年底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高于9个月的省(区、市),可以阶段性将单位缴费比例降低至19%,降低费率的期限暂按两年执行。具体方案由各省(区、市)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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