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社保卡余额提取,北京市社保提取
1. 北京市社保提取
北京医保统筹帐户在2022年9月1日前的可以通过医保存折提取现金,2022年9月1日以后的医保统筹帐户只记帐不能提取现金了,但可以通过医保卡在医院门诊看病时消费使用,也可在药店买药时使用,这是今年的新规定,预计明年初,医保帐户可以在家庭内通用。
2. 北京社保提取流程
不能,只有到领取年龄时,并且已经交满15年社保的才可以。这两个条件是同时都要的。 《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根据这项法律规定,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必须符合两个条件:
一是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二是要累计缴费满十五年(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
3. 北京 社保 提取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20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市退休人员2021年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经批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
本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含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范围内,2020年12月31日前经批准已办理退休(含退职、退养人员,下同)手续的人员,自2021年1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
二、调整办法
(一)每人每月增加50元。
(二)退休人员按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下同)调整基本养老金。
缴费年限满10年及以上的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元,对于不足整年的月数,每月增加0.25元;
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退休人员(不含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
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5元。
(三)退休人员按下列绝对额调整基本养老金:
按本通知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前,月养老金在5786元及以下的,每人每月增加55元;
月养老金在5786元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
其中,调整前月养老金在5786元以上的,按绝对额增加20元养老金后(不含按本条第(一)款、第(二)款增加的调整金额),低于5841(5786+55)元的,补足到5841元。
(四)企业退休的军队转业干部、原工商业者按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后,低于调整后我市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平均水平。
(五)企业退休的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按原劳动人事部《关于建国前参加工作的老工人退休待遇的通知》(劳人险〔1983〕3号)规定,享受原标准工资100%退休费的老工人,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355元;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325元。
(六)在按照上述规定增加基本养老金的基础上,2020年12月31日(含)前年满65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再按照下列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
1.年满65周岁不满70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50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6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70元。
2.缴费年限30年及以上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元。
(七)企业退休的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原标准工资100%退休费的老工人,按照本条第(五)款、第(六)款规定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作为每年增发1~3个月生活补助费的基数。其增加部分自本通知执行之月起,一次性全额发给。
三、资金来源
此次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
四、其他问题
(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范围内,按照原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关于中央科研机构和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参加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京劳社养发〔2001〕74号),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有正常事业费的中央转制单位,转制前已退休(退职)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调整,仍执行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原人事部、财政部、科技部、建设部《关于转制科研机构和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转制前离退休人员待遇调整等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2〕5号)的规定。
4. 北京社保卡提取
北京银行的医保存折里面的钱现在能取出来。医保存折是支持随时取现的,持身份证到相应的银行办理即可。北京银行医保存折,里面的钱其实是本人缴纳的医保,以及每个月医保的返额。初期都是2.8%的,并且返额百分比会随着年龄的增长而增加。
1、带上身份证,医保存折(医保存折初始密码000000,第一次使用必须拿本人身份证到北京银行更改密码);
2、办理医保存折联名卡,然后开通储蓄卡的超级网银,办理医保转账业务申请表:直接申请到账即转;
3、回到家,把医保存折的钱最终转账到常用的银行卡里面。
5. 北京市社保提取多久到账
原则上是在三个工作日以内把公积金打到提取人的账户中,第二天公积金就会到账,前提是需要办理好公积金的提取手续。也有的是会在三个工作日内把公积金划到提取人的账户中。
通常情况下,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租住商品住房时,可申请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
职工和配偶可每年提取一次,每间隔12个月可以申请提取一次。职工租住公共保障房的,按实际缴纳租金提取。职工租住商品住房的,一般根据当地市场租金水平和租住面积而定,各地规定不同
6. 北京社保取款
个人社保在以下几种情况下是可以取出来的:
1、达到退休年龄,未满足缴费15年的条件(个人账户储存额全部给付);
2、参保人因故死亡;
3、参保人出国定居;
4、退休后死亡,个人帐户尚有余额的
在北京的朋友们注意了,北京社保有一个独一无二的专属福利,就是医保个人交上去的钱都能返回来,不像其他地方只能在医院花,是直接打到银行卡里,这一来一回还少交了个税呢。拿出来存定期,做理财,吃好吃的都随意没有副作用。赶紧来了解一下。
如何才能拥有医保存折?
在北京第一次参加社保,正常缴费两个月以上的,单位就会给申请一个北京银行的医保存折。
如果你参保很久了还没有,可以到北京银行看看是否有过办理记录,通过挂失补办把这个存折找回来。
医保存折里会有多少钱?
35岁以下(不含35岁)=个人账户(2%)+单位账户(0.8%)=缴费基数*2.8%
35岁(含)-44岁(含)=个人账户(2%)+单位账户(1%)=缴费基数*3%
45岁(含)以上=个人账户(2%)+单位账户(2%)=缴费基数*4%
实际上也就是每个月在工资里扣掉的医保钱,哪怕按照最低缴费每个月也有114元,而且年纪越大领的越多。
7. 北京市社保提取条件
当然可以了,只要你在北京交够最低缴费年限,符合享受退休待遇的领取条件,到时候,你就可以把北京的社保转移回老家,就可以回家领取退休金了。不过在北京缴纳的社保,回家领取退休金,肯定不如在北京领取的多,回家领取退休金,同样的缴费年限要少领取很多。不如直接在北京办理退休。
8. 北京社保公积金提取
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新政是: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6、租房自住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在北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商品房,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7、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8、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9、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10、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11、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12、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9. 北京市医保提取
一、2021公积金提取新政策
公积金提取新政:取消房租支出占家庭收入比例的限制,不需提供完税证明和租赁合同备案,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联合出台新规定,放宽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住建部、财政部、央行发出通知: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二、住房公积金要怎么提取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2、离休、退休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4、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7、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三、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有哪些要点
1、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凭证;
2、购买二手房的,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协议或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凭证;
3、建造、翻建住房的,提供规划部门建房、翻建批准文件、支付费用凭证;
4、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有资质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房屋权属证明、工程预决算及支付费用凭证;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借款合同、银行出具的还款证明;
6、租赁自住住房的,提供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房租发票、家庭收入证明;
7、离休、退休的,提供本人离、退休证明或劳动人事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8、出境定居的,提供户籍注销证明或出境定居的证明;
9、死亡、被宣告死亡的,由其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供缴存人死亡证明或被宣告死亡证明、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继承权或受遗赠权证明、公证书;
10、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
11、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或失业证明;
12、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和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