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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社保报销范围,哈尔滨市市医保报销范围

2024-07-22 11:01:19

1. 哈尔滨市市医保报销范围

哈尔滨医保高档和低档的区别在于高档的医疗保险报销比例高些。低档的医疗保险报销比例低些。这里面的区别还有一点就是缴费基数也不相同。哈尔滨的医疗保险按照缴费基数设置了高档丶标准丶低档三个部分,投保人可根据自己经济实力选择。

2. 黑龙江省医保 哈尔滨市医保报销比例

1、在异地用医保报销的比例一般是70%到95%。贵重药品、特殊检查和特殊治疗按70%报销;乙类药品按80%;门槛费以上至3000元的报88%;3000-5000元报90%;5000-10000元报92%;1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内的报95%。

2、《社会保险法》规定: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3. 哈尔滨市医保报住院报销标准

哈尔滨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一、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

1.医疗费用不满1000元的部分,报销35%;

2.医疗费用在1000元(含1000元)以上,不满5000元的部分,报销45%;

3.医疗费用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不满10000元的部分,报销55%;

4.医疗费用在10000元(含10000元)以上的部分,报销65%。

二.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

1.医疗费用不满10000元的部分

①三级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55%;

②二级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65%;

③一级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75%。

2.医疗费用在10000元(含10000元)以上的部分,不满20000元的部分

①三级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60%;

②二级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70%;

③一级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80%。

3.医疗费用在20000元(含20000元)以上的部分

①三级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65%;

②二级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75%;

③一级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85%。

哈尔滨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1.成人居民缴费标准为290元,

2.学生儿童缴费标准为50元。

3.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员和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老年人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全额补助。

4. 哈尔滨医保报销是怎么报销的

哈尔滨城镇医疗保险住院按80%报销!哈尔滨城镇医疗保险属于职工保险,职工医保有单位负责缴纳的统筹部分。保险会在可以记录进统筹范围的药品或者耗材部分,按80%的比例进行报销。大概会有变动,因为具体每一项耗材的报销比例不一致。

5. 哈尔滨市市医保报销范围有哪些

医疗保险待遇支付标准

1、普通门诊:医保范围内的费用使用个人帐户资金结算,个人帐户不足的,由个人现金自付。

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待遇的:

在一个年度内门诊医疗费用累计超过800元(含个人帐户支付部分,不包括门诊特殊疾病和门诊特殊治疗)以上的部分,由公务员医疗补助资金(以下简称公补资金)对一般公务员补助80%,医疗照顾人员补助95%。

参保人员异地居住、长期驻外人员、非定点医疗机构急诊门诊发生医疗费用补助标准同上述普通门诊医疗费补助标准一致。

2、门诊特殊疾病(门诊十八种慢性疾病):

在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80%,参保人员自付20%,不设起付线,但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对每人每年最高支付金额为5000元,超出部分由参保人员个人负担。

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待遇的:

统筹基金支付限额内个人自付部分,由公补资金对一般公务员补助85%,照顾公务员补助90%;对照顾公务员每年超过最高支付限额规定的合理医疗费,由公补资金补助95%。

3、门诊特殊治疗:

组织器官移植后抗排异反应用药治疗、恶性肿瘤放化疗、尿毒症的透析治疗,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90%,不设起付线。超过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部分,由大额医疗费用补助资金支付90%。

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待遇的:

  公务员医疗补助基金对门诊特殊治疗发生的医保内个人自付部分补助75%

6. 哈尔滨市医保门诊报销范围

带着身份证、社保卡、门诊病历、住院病历、出院小结、医疗明细、各种单据,回哈尔滨医保处报销。只要住院期间治疗、用药、材料、检查都在医保报销目录之内,报销比例不少于70%

7. 哈尔滨医保卡报销范围

医疗保险待遇支付标准

1、普通门诊:医保范围内的费用使用个人帐户资金结算,个人帐户不足的,由个人现金自付。

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待遇的:

在一个年度内门诊医疗费用累计超过800元(含个人帐户支付部分,不包括门诊特殊疾病和门诊特殊治疗)以上的部分,由公务员医疗补助资金(以下简称公补资金)对一般公务员补助80%,医疗照顾人员补助95%。

参保人员异地居住、长期驻外人员、非定点医疗机构急诊门诊发生医疗费用补助标准同上述普通门诊医疗费补助标准一致。

2、门诊特殊疾病(门诊十八种慢性疾病):

在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80%,参保人员自付20%,不设起付线,但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对每人每年最高支付金额为5000元,超出部分由参保人员个人负担。

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待遇的:

统筹基金支付限额内个人自付部分,由公补资金对一般公务员补助85%,照顾公务员补助90%;对照顾公务员每年超过最高支付限额规定的合理医疗费,由公补资金补助95%。

3、门诊特殊治疗:

组织器官移植后抗排异反应用药治疗、恶性肿瘤放化疗、尿毒症的透析治疗,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90%,不设起付线。超过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部分,由大额医疗费用补助资金支付90%。

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待遇的:

  公务员医疗补助基金对门诊特殊治疗发生的医保内个人自付部分补助75%

8. 哈尔滨市市医保报销范围是什么

普通住院:参保人员住院时首先自付起付标准的医疗费用(三级医院:720元;二级医院:480元;一级医院:240元;一年多次住院起付标准依次降低100元,住院三次以上均与第三次住院标准相同)。精神病患者在省直定点精神病专科医疗机构住院,不设起付线,且不参与非此类别住院起付线递减计算。  起付标准以上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用,根据医院的不同等级支付,三级医院:统筹基金支付88%,个人自付12%;二级医院:统筹基金支付91%,个人自付9%;一级医院:统筹基金支付94%,个人自付6%;退休人员个人自付比例分别降低三个百分点。参保人员在精神专科医院治疗精神疾病发生的符合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95%。  超出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合理医疗费,由大额医疗费用补助资金支付符合规定费用的90%,个人自付10%。  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待遇的:参保人员住院期间使用乙类药品和部分支付的诊疗项目(不含医用材料)个人自付部分,由公补资金对一般公务员补助80%,医疗照顾公务员补助95%;住院起付线部分,公补资金对一般公务员补助85%,医疗照顾公务员补助95%;起付线以上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下应由个人负担的部分,公补资金对一般公务员补助85%,医疗照顾公务员补助95%;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下医保内个人自付部分,公补资金对一般公务员补助90%,医疗照顾人员补助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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