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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县社保一,湘潭市社保缴费标准

2024-06-20 17:04:50

1. 湘潭市社保缴费标准

1、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降至16%,职工个人缴费比例维持8%不变。

2、按照本省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简称全口径平均工资),作为核定职工缴费基数上下限的基准值(上限为基准值的300%,下限为基准值的60%)。

3、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在本省上年度全口径平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自由选择缴费基数,按20%的比例缴费。

4、符合潭政办发〔2010〕38号文件规定享受社保补贴的4050人员,社保补贴将在应缴金额中直接冲减(同缴同补),即参保人员只需在银行缴纳冲减后的差额部分。扩展资料:企业按该职工实际的平均工资的20%缴纳养老保险,缴纳的基数范围是上年度的社会平均工资(浙江省2008年的社会平均工资为24603元)的80%--300%。即实际职工应缴纳的社保企业部分最低应该为24603*0.8/12*0.2=328.04元,最高为24603*3/12*0.2=1230.15,该企业缴纳部分进入社会统筹账户。个人按本人的实际工资的8%缴纳养老保险,缴纳的基数范围同企业的相同,实际缴纳的社保个人部分最低应为24603*0.8/12*0.08=131.22元,最高为24603*3/12*0.08=492.06,该个人缴纳部分进入个人账户。个人工资是税前工资,包括个人在这个单位得到的所有相关劳动报酬,加班费、奖金,计算方法是个人交费为工资的8%,单位交费为工资的25%。(此比例各地不同,各时间段也可能不同,以当地社保规定为准)

2. 湘潭市个人社保缴费标准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企业社会保险费和机关事业单位 职业年金交由税务部门征收的公告》(湘人社规〔2020〕21号)规定,我省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自2021年1月1日起向税务部门申报缴费。为切实维护广大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方便广大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参保缴费范围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

二、新增参保登记

本人持居民身份证去人社、医保部门或所在街道(乡镇)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参保登记。

三、参保缴费时间

(一)养老保险:参保人员2021年度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在2021年12月31日前缴纳到位,否则为缴费断档,过后不能补缴。依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税务局《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的通知》(湘人社规〔2020〕10号)文件规定,因受疫情影响,2020年底前未缴纳2020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可于2021年12月31日前按人社部门原有缴费渠道补缴2020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

(二)医疗保险:2021年3月31日前续保的可在缴费之日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当年参保缴费和3月31日以后续保的须满90天后方可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参保职工,3个月之内以灵活就业人员续保的,从续保缴费到账之日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四、参保缴费标准

(一)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可以在全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自由选择缴费基数,按20%的比例缴费。

(二)医疗保险:灵活就业人员按全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5%或10%,由个人全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并同时缴纳大病医疗互助120元/年。

其中:符合申请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全额缴费后按原有渠道或现行公示的有关规定申请社会保险补贴。

五、参保缴费方式

2021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按以下方式办理,即:

持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到湘潭市内农业银行、建设银行、长沙银行的营业厅、网上银行、自助终端缴费,或使用湘税社保APP、湘税社保微信小程序进行手机缴费。

按以上方式缴费时,如果缴费系统提示无法缴费,则可能是缴费人未登记基础信息或身份证号码、姓名与系统数据不一致。请缴费人及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到人社、医保部门或所在街道(乡镇)政务服务中心更新信息后再缴纳保费。

六、缴费凭证打印

灵活就业人员如需打印缴费凭证,可在缴费完成2个工作日后在湖南税务社保费网上缴费系统“完税证明”模块中打印。

3. 湘潭社保政策

        2022湖南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标准如下:

        缴费基数: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相关通告:2022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暂定缴费基数基准值为6006元/月,最低缴费基数为3604元/月(60%),最高缴费基数为18018元/月(300%)。可在60%-300%之间任选一个档次为缴费基数。

  缴费比例:灵活就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20%。

  比如

  灵活就业基本养老保险:

  按缴费基数基准值的60%为缴费基数的缴纳标准:3604×20%×12=8649.6元/年(720.8元/月);

  按缴费基数基准值100%为缴费基数的缴纳标准:6006×20%×12=14414.4元/年(1201.2元/月);

  按缴费基数基准值的300%为缴费基数的缴纳标准:18018×20%×12=43243.2元/年(3603.6元/月)。

4. 湘潭职工医保缴费标准

2022年度湘潭市的城镇医保缴费标准是每人320元比2021年度每人增加了40元,我记得我笫一次缴城镇医疗保险的费用是20元以后就每年涨一点反正是年年都涨了,涨得让人受不了我从缴费到现在也没有看过一次病,自己也在想到底今年是缴费还是不缴费?

5. 湘潭市社保缴费标准表

8月31日,湘潭市税务局、湘潭市医疗保障局联合发布通告,湘潭市于9月1日起正式启动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个人缴费标准统一为320元/人。

湘潭市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覆盖了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根据政策,一个结算年度内,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大病保险累计最高补偿额为30万元,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可以有效减轻疾病费用负担,防止因病致贫返贫,防范意外伤害带来的风险。”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2022年湘潭市参保缴费标准执行全省统一标准320元/人,缴费时间原则上为9月1日起至2022年2月28日,参保人员务必在截止日前完成缴费,以免影响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续保居民可持本人身份证到市内定点银行网点缴费,或通过网上银行、湘税社保App、湘税社保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化便捷渠道缴费。新参保居民需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到所属街道(镇)政务中心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然后再按续保居民缴费渠道缴纳保费。

该负责人特别提醒,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贫困残疾人等困难人群待政府相关部门确定补助标准、做好身份更新和标识后再缴费。同时,如果市民正常缴费时,遇到系统提示无法缴费的情况,可能是参保人未登记基础信息或身份证号码、姓名与系统数据不一致。请居民及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到就近街道(乡镇)政务服务中心更新信息后再缴纳保费

6. 湘潭县社保局缴费方式

2010年度湘潭市基本养老保险月平均缴费基数已经确定,标准为为2270元/月。

单位从业人员以本人上年度实际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本人上年度实际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市月平均缴费基数300%(6810元)的,高于部分不作为缴费基数,本人上年度实际月平均工资低于全省月平均缴费基数60%(1362元)的,以全省月平均缴费基数60%作为缴费基数。

个人投保者的缴费基数以本市基本养老保险月平均缴费基数的100%和60%两个档次确定,所以,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在缴纳养老保险时,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以2270元和1362元作为月缴费基数,全年需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分别为5448元和3268.8元。

7. 湘潭市社保最低标准

缴费比例:单位19%,个人8%;

缴费基数:上限13473元,下限2695元;

缴费基数上限:13473元/月;

缴费基数下限:2965元元/月。

【温馨提示】

1、本次标准执行时间为2018年;

2、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缴纳2016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确定为高、低两档:高档为4491元/月,低档为2695元/月。参保人员可在两个缴费基数档次中自愿选择;

  3、按政策已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的国有农垦企业(包括撤场建区、管理区、乡镇的原国有农垦企业)从事农业生产的职工2016年度缴费基数为1796元/月。

8. 湘潭市社保缴费标准最新

2021年湖南省社保百分之六十是交652,60元。

9. 湘潭市社保缴费标准是多少

按社平工资的28%的60%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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