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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全国性社保体系任重道远

2025-01-04 20:41
摘要: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同转移到就业所在地,在转移养老保险关系和基金后,其流动前后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保障了参保者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能够享受养老退休待遇。

  国务院《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于2010年1月1日正式生效。其中规定,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同转移到就业所在地,在转移养老保险关系和基金后,其流动前后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保障了参保者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能够享受养老退休待遇。

  2009年12月22日此消息公布之后,在劳动力人口流动量大的城市迅速引发退保潮。据媒体报道,2009年12月31日这一天,深圳市出现近2万人欲抢在年内退保。国务院出台的政策本是一项利民举措,带来的却是意想不到的连锁反应。

  对新政策的诸多误解

  每年年底,各地都会出现外来工退保情况,原因是:我国养老保险关系各省为治,无法转移,外来工工作流动时无法将各地缴费年限及个人账户合并转移,只能选择退回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这已成为阻碍民生发展的一个重大问题,一次次被提交全国人大讨论。而本着打通全国养老保险异地转移难题而出台的国务院的《暂时办法》本是对症下药的良方,却在第一时间内带来了势头更加汹涌的退保潮,这起风潮,对新政的实施无疑是一个始料未及的挑战。

  专家认为,退保问题反映出人们对养老保险转移接续新规定的不了解,担心“转保”流程过于复杂反而得不偿失,许多退保者都表示由于工作的流动性和对转保流程“麻烦”、“费事”的担忧而选择退保,这说明有了好的惠民政策,还要有好的解释和传播,更要让群众感到政策能执行到位、操作简单易行。

  笔者在北京采访了一些外来打工者,他们均对这一新政表示“不知道”、“不是很清楚”。在北京一家建筑工地打工的张默告诉记者,年前自己的哥哥还去社保局申请退保,结果被告知现在只能转不能退,自己春节后到哪里工作还没谱,转到哪?怎么转?一时间难以下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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