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北京医保报销 在二级医院发生的医疗费用: 1.起付标准至3万元的部分,统筹基金支付87%,职工支付13%; 2.超过3万元至4万元的部分,统筹基金支付92%,职工支付8%; 3.超过4万元的部分,统筹基金支付97%,职工支付3%。 在一级医院以及家庭病床发生的医疗费用: 1.起付标准至3万元的部分,统筹基金支付90%,职工支付10%; 2.超过3万元至4万元的部分,统筹基金支付95%,职工支付5%; 3.超过4万元的部分,统筹基金支付97%,职工支付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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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北京医保报销 在二级医院发生的医疗费用: 1.起付标准至3万元的部分,统筹基金支付87%,职工支付13%; 2.超过3万元至4万元的部分,统筹基金支付92%,职工支付8%; 3.超过4万元的部分,统筹基金支付97%,职工支付3%。 在一级医院以及家庭病床发生的医疗费用: 1.起付标准至3万元的部分,统筹基金支付90%,职工支付10%; 2.超过3万元至4万元的部分,统筹基金支付95%,职工支付5%; 3.超过4万元的部分,统筹基金支付97%,职工支付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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