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具参保缴费证明 (一)办理窗口:市人力资源市场二楼登记稽核窗口,咨询电话:;所属科室:稽核科;科室负责人:唐际波;联系电话:2 (二)所需资料:1、开具单位参保缴费证明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介绍信;2、开具个人参保缴费证明需提供参保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以及上户口、购房等相关证明。 (三)注意事项:单位开具参保缴费证明如含人员名单,需单位提供介绍信并注明相应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和个人编号,并加盖公章。 二、个人退费 (一)办理窗口:市人力资源市场二楼个人缴费窗口,咨询电话:;所属科室:结算科;科室负责人:汤庆国;联系电话:。 (二)所需资料: 因缴费时间超过退休时间的退费: 1、退费申请报告; 2、参保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原缴费依据(银行缴费凭证); 4、参保人本人银行存折或卡的复印件(复印有银行账号面)。 因重复缴纳养老保险费的退费: 1、在其他社保经办机构缴费的凭证(缴费明细); 2、退费申请报告; 3、参保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原缴费依据(银行缴费凭证); 5、参保人本人银行存折或卡的复印件(复印有银行账号面)。 6、此退费只限本人在株洲市社保处参保并且个人重复缴纳费用的。 三、参保人员的信息修改 (一)办理窗口:市人力资源市场二楼个人信息变更窗口,咨询电话:;所属科室:个人账户科;科室负责人:肖静;联系电话:, (二)所需资料: 1、修改姓名、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的,需提供身份证、原参保证明材料、养老保险手册、公安机关的信息变更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2、修改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用工形式、间断工龄等关键信息的,需提供城乡养老保险科(局办公楼一楼)审批的资料或退休公示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