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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公积金最高缴存基数

2026-01-02 08:43:15

2022年南京公积金最高缴存基数
本次调整的范围对象是2020年12月31日前在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的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各单位应为全部符合规定的职工办理缴存基数调整。

据了解,2021年度缴存基数为职工个人2020年月平均工资,最高不超过市统计局公布的南京市2020年在岗职工月人均工资的3倍(34500元),最低不低于南京市2021年职工最低工资标准(2021年最低工资标准待有关部门公布后另行通知)。职工工资按照国家有关工资总额组成和本市的工资总额规定确定。

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从2021年7月1日开始执行,各单位应在10月31日前完成基数调整工作。因特殊情况延迟调整的应从2021年7月开始补缴。

缴存单位可选择柜面或登录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调整缴存基数。

据悉,公积金的缴存基数每年7月都会例行调整,从当年的7月到次年的6月执行同一个缴存基数,依据为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和最低工资,因此每年的上下限都不一样。

上一年度首次达到“3”字头今年继续增加

按照调整后的最高缴存基数为34500元,而南京市的缴存比例为5%-12%,调整后的最高缴存基数为34500元,按照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为1:1计算,缴存职工的公积金账户每月的缴存金额上限可以达到8280元(34500元×12%×2),较2020年度增加了79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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