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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生育保险待遇申请指南

2025-01-04 14:03:34

南宁生育保险待遇申请需要哪些材料办理点是什么南宁为您带来相关信息!

  申请对象:参加南宁市生育保险的用人单位及职工

  办理材料:

  1、南宁市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

  2、计划生育服务手册

  3、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

  4、出院小结或出院记录

  5、发票

  6、男职工申报的需提供配偶未就业证明材料

  7、费用清单

  8、结婚证

  9、疾病证明

  10、生育保险缴费证明

  11、婴儿出生后死亡需提供新生儿死亡证明材料

  12、未享受参保地生育保险待遇证明

  注意事项:

  1.申报职工生育保险合并有生育并发症时应勾选对应选项。

  2.报销发票应为自费发票

  办结时限:8 工作日

  办理地点: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各管理部

  1.青秀管理部:民族大道45号金融大厦A座2楼;

  2.兴宁管理部:民主路14-8号工商银行2楼;

  3.西乡塘管理部:科园东5路6号南宁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

  4.江南管理部:白沙大道138号江南新兴苑住宅小区内新兴苑会所3楼;

  5.邕宁管理部:仙葫大道福兴路3号3楼;

  6.良庆管理部: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市民中心2楼;

  7.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部:武华大道35号人力资源市场三楼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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