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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类疾病社保保吗,精神病在社保范围内吗

2025-01-18 09:42:50

1. 精神病在社保范围内吗

有精神是不可以参加保险的。

个人保险准予办理条件:

(1)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女:50周岁,男:60周岁)的户籍人员(2)已办理养老保险继续缴费手续的人员(3)参保人已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可办理逐月全额缴纳社会医疗保险缴费手续。

不予办理情形:

(1)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已达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条件(2)不符合办理养老保险继续缴费的参保人(3)非本市户籍参保人员,2006年7月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户籍所在地同意接收养老保险关系的。

个人可以购买的社保主要是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部分城市规定,灵活就业人员还可以参加失业保险。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自行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2. 精神病在社保范围内吗能报销吗

职工慢性病起付线是300元,政策范围内费用报销比例统一为80%,单一病种最高支付限额为2000元(其中精神病最高支付限额为3000元),每增加一个病种增加1000元,每年最高支付限额为5000元。

职工特殊病起付线是880元,报销比例是享受住院报销待遇,按医院级别计算,其中慢性肾功能衰竭和重性精神病不设起付线,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为90%。

城乡居民居民慢性病无起付线,报销比例是医保政策范围内费用的20%,单一病种最高支付限额为2000元(其中精神病最高支付限额为3000元),每增加一个病种增加1000元,每年最高支付限额为5000元


3. 精神病在不在医保范围

2021年精神病报销上限是:

一般的城镇居民医保报销大概在75%以上,部分地区可能由于经济水平能够达到百分之85以上。

  二、精神病医保报销范围

  重性精神疾病纳入职工门诊特定病种范围,从12月1日起将分裂情感性障碍、持久的妄想性障碍、双相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和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等5种重性精神疾病纳入东莞市特定门诊范围,相关待遇标准参照精神分裂症病种执行。

  精神病医保报销比例:

  在省、州、县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50%,乙类药品不设先自付比例;

一个自然年度内个人门诊医疗费用统筹基金累计最高报销限额为2000元,每个季度限额为500元。

 第一,由职工医保基金按在职75%、退休80%比例支付至限额标准,即每年最高4500元;

第二、由居民医保基金按70%比例支付至限额标准,即每年2000元。


4. 精神病在保险范围内吗

1,曾有精神病史,已经痊愈,购买商业保险不是属于骗保行为。

2,曾有精神病史已经痊愈的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可以为自己投保商业保险。

3,在投保人身保险时应当如实告知相关病史。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可以对相关保险事故不进行赔偿。

4,相关规定:

(1)《合同法》规定:

第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2)《保险法》规定:

第十六条 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5. 精神病能上社保吗

可以,

曾经出现过精神病,后来治愈了,那么就恢复为正常人,可以进行民事活动,可以参加工作,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有过精神病史的员工是否能够购买社保

只要参加工作,单位都是可以该买的

自费只能买养老和医疗保险,

另外可以以灵活就业的身份购买


6. 精神病在医保范围内吗

没有记录的,医保卡中没有记录病史,医保卡中的信息只包含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姓名等等相关信息,类似于身份证,所有医保记录内容是用于医保部门对个人医保费用的审核,不对外查询。包括参保人本人也无法通过医保部门查询个人的医保用药、检查记录。


7. 精神病患者的社保政策

答:精神病人群属于特殊人群,申请社保需要满足以下的要求:

1、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新生儿、已办理职工医保中止手续的失业人员、退役士兵、新迁入梅州市户籍人员、刑满释放人员、中途转入梅州市就读的学生、社会福利机构接收的弃婴(童)和流浪儿童;

2、新审核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农村“五保户”以及低收入重病患者或者精神病等,其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全额资助的特殊人群。以上人群在当年医保年度缴费期结束后,允许中途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如果精神有问题的人是不可以作为投保人或被保人的,首先投保人需要有正常收入来源,并且被保人需要身体健康,包含精神不能有问题,因此,精神病人作为投保人或被保人的保险合同是无效的最佳保险师程成。


8. 精神病在不在保险范围之内

      可以购买的,两者之间是没有影响的。低保待遇与社保无关,只要你的收入仍然在社保要求范围,就不会取消你的低保待遇。

      虽然低保户交社保,并不会影响其领取低保金,但日后其领取社保金时,这部分收入将计入家庭收入。若家庭人均月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的,将不再对其家庭实施最低生活保障了。低保,是由于家庭生活困难,平均收入低于低保标准,由民政部部门发给的生活补助。社保是参加工作的人政府要求的强制保险。一般有能力购买社保,就不会存在低保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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