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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因失业未交怎么办,企业没给交失业保险我该怎么办

2024-02-18 14:01:34

1. 企业没给交失业保险我该怎么办

根据社会保险暂行条例,企业单位必须按规定为其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含失业保险)。

1,如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员工有权利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勒令单位为员工执法补缴;

2,或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单位补缴或作出相应补偿。

3,劳动者没有给劳动者购买社保,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补缴社保,用人单位补缴社保后,劳动者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就可以在解除劳动合同60日依法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就业局办理失业保险金领取手续。

4,劳动者也可以以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保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存在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2. 失业保险公司没有交怎么办

领了失业金还可以交社保吗?

很多人在领取失业金之后,想知道,领取了失业金自己的社保还需要缴纳吗?

实际上,按照国家规定,在领取失业金期间是不可以缴纳社保的。究竟怎么回事儿呢?因为一旦领取了失业金,就说明领取者是失业的状态,因此,是无法缴纳社会保险的。

但是呢,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时候,会由政府出钱帮助失业人员缴纳了医保,这个保障了失业人员的医疗问题,避免失业人员因为生病的问题花大钱。

因为领取失业金的期间社保无法缴纳,那么对于我们的退休金有哪些影响呢?

实际上,失业金的领取对于我们的退休金影响不大。

因为养老金计算的是累计缴费年限,而不是连续缴费年限,当然了,因为我国实行的养老金政策是“长缴多得,多缴多得”,缴费越多,退休金就越高,因此,如果断缴的话,肯定会有一定的影响。

不过呢,需要注意的是,很多人在退休的时候因为社保缴费时间不足15年导致无法领取养老金,而现在规定,社保是无法一次性补缴的。因此,领取失业金期间无法缴纳社保还很有可能影响养老金的领取。

所以,在领取失业金期间,会导致养老金缴纳记录为空白,间接影响养老账户的金额,导致养老金减少。同时呢,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期间也不能补缴,导致很多人在退休的时候社保缴纳期限不够。

为什么大家都说不要领取失业金?

很多人都不想领取失业金,一个原因是:领取失业金的记录就会留存在个人档案上,可能会影响就业和发展;第二个原因就是上述的原因了,领取期间,社保断缴,直接影响养老金数额和养老金领取。

老哥认为,如果真的吃不上饭了,那么领取失业金是很有必要的,如果自己还有没到山穷水尽的地步而且有职业上的要求,那么可以不领取失业金;同时呢,失业金的领取对于我们的养老金影响基本是不大的,而且只要大家计算好时间,一般是没什么影响的。因此如果符合条件的话,可以领取失业金。

而今年,因为疫情的影响,很多人丢了工作,国家推出了失业补助金,帮助更多的人缓解经济问题。失业补助金和失业金不一样,不管是主动辞职还是被动辞职,不管是社保缴纳了多长时间,都可以领取失业补助金。

3. 公司没给交失业保险怎么办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没有依法给劳动者缴纳失业保险的,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社保局进行投诉,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  《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第六十三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4. 公司没给交失业险

1、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补交。 2、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承担失业保险损失的。 《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第四十一条 单位拒不参加失业保险或者擅自停止缴纳失业保险费,导致失业人员不能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农民合同制工人不能按规定享受一次性生活补助的,由单位按失业人员、农民合同制工人应当享受的失业保险金或者一次性生活补助总额的二倍给予一次性赔偿。

5. 交了失业保险没失业怎么办

领失业金期间不能缴纳社保。

  政策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可以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也不计作缴费年限。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两年,在这两年时间里,有条件的也可以自愿缴费,连续计算缴费年限。

  灵活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可自愿选择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个人无需缴纳,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

  失业人员领取完失业保险金,应于次月8日前凭身份证、失业证、已参加医疗保险的带医疗保险卡到市社保中心个体经办网点办理养老、医疗保险接续缴费手续。

  灵活就业人员持身份证、失业证(或残疾证,委托各级人才服务中心保管人事档案的未就业流动人员持《人事代理手册》)、照片1张等相关资料到市社保中心个体经办网点就近办理参保手续;

  非农户籍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可持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办理参保手续。

6. 公司不给交失业保险怎么办

《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计算应缴纳的失业保险费数额,要考虑两个因素:一是缴费基数,即明确缴费的范围。如企业所得税的基数是企业所得额。从国外有关规定看,失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一般为工资,单位为工资总额,个人为本人工资。二是费率,即缴费义务人按照规定的缴费基数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比例。定率征收失业保险费是我国失业保险制度建立以来一直采用的做法,也是国际通行做法。  《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的缴费基数为本单位工资总额,个人缴费基数为本人工资额。单位工资总额按照国家有关工资政策予以认定其构成和计算方式。它是指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本人工资是指由单位支付的劳动报酬,包括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等,不包括其他来源的收入。

7. 公司没有给员工买失业保险我怎么办

可以要求单位补交。

离职后,劳动者的五险一金和档案的处理通常如下,具体全国各地的实际情况有区别,应该以当地为准,当事人应该去当地咨询一下:

  1、养老保险转移手续

  《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规定养老保险采用“双转移”模式,转移手续如下:

  一是携带包括参保人员居民身份证、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居民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到目前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二是带齐这些手续,填写《转移接续申请表》,向转移地的社保机构提出转入申请。此后,就不需要再操心其他事宜,新旧参保地两地社会部门将处理转移事项。只要审核通过,参保者将在45个工作日后接收到社保部门完成转移的通知。

  2、医保账户可随人划转。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出台的《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从2010年7月1日开始,流动人员跨省就业时可以转移自己的医保关系,个人账户可以跟随转移划转。

  而根据《暂行办法》的规定,当劳动者离职之后到新城市就业,即可加入当地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将通知原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移手续,劳动者不再享受原就业地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原就业地在中止参保手续的同时出具参保凭证备查。同时,个人账户余额通过保险经办机构转移。这意味着,只要你在新就业地参保医疗保险时提供足够真实的参保信息,那么所有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的事情你都不用再费心了。

  3、工伤及生育保险

  这两种保险属于“当期交纳当期享受”的险种,并不存在转移的问题。

  4、失业保险转移

  《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成建制跨统筹地区转移,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的,失业保险关系随之转迁。如需办理手续,在职职工在本省内或向外省迁移,应到受理其原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由经办机构出具职工参保及缴费情况证明,职工凭此证明到迁入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接续失业保险关系,不需转移资金。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在本省内跨统筹地区转移的,由迁出地经办机构出具证明,失业人员凭证明和《职工失业保险手册》到迁入地经办机构接续失业保险关系,并按迁入地标准领取失业保险金,不需划转资金。失业人员跨省迁移的,由迁出地经办机构出具证明,并划转所需资金,失业人员凭证明和资金划转手续到迁入地经办机构接续失业保险关系。

  4、公积金异地购房只能一次性提取

  按规定,个人到外地工作,如果他在外地的工作单位已为其建立了住房公积金账户,那么他就可以将在原来住地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金额,转移到外地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办理时,该员工需要提供调入单位接收证明、在调入地建立住房公积金的证明、转入银行账号、开户行名称、职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给在原居住地的原单位,通过原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经办人到开户管理部申请办理。

而员工个人档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要在十五天内办理社保和档案转移。而如果当事人一时没有新单位,可以暂时挂靠原单位。

  因地区差异,各个省市会有所不同,具体请咨询当地社保局和公积金管理中心,以官方回答为准。ytsk

8. 公司未给员工缴纳失业保险该怎么办

如果你是个体的话,就不可以领失业保险,如果你是单位下岗的或者是单位破产了,你失业了,这样才可以领取失业金,因为个人交的社保,里面不包含失业金,再说个人缴费也不存在惹事,也不失业的一说呀,只有在单位,你跟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以后。

你到社区去办一个《再就业优惠证》,那样子,你才可以领取失业金,以上是个人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

9. 企业没给交失业保险我该怎么办理

用人单位不缴纳失业保险的,职工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由劳动监察责令改正,并加收滞纳金。用人单位因为没有缴纳失业保险,因此影响到劳动者不能享受失业保险金的,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第四十四条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扩展资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第六十一条 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应当依法按时足额征收社会保险费,并将缴费情况定期告知用人单位和个人。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10. 用人单位没交失业保险怎么办

用人单位未给职工缴纳失业保险费,导致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职工,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赔偿。

审查劳动者如正常缴费是否满一年以及是否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由用人单位按照其失业保险待遇损失或者一次性生活补助损失总额的二倍给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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