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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跨省转入包括医保吗,社保跨省转移包括医保吗

2024-03-01 09:33:07

1. 社保跨省转移包括医保吗

社保跨省转移医保年限是可以累计的。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社保年限合并计算只对将来享受养老保险有意义,买车、买房之类要求的都是在当地连续缴纳或累计缴纳的时间。社保跨省转移的办理者要在原参保地办理医保关系注销手续,然后由本人向市社保中心提出医保关系转移申请

2. 跨省医保社保能转移吗

办理流程:

参保人员在跨统筹区就业前,参保单位或人员携带到转出地办理终止医保参保手续;

转出地出具异地参保凭证,并办理转出手续;

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单位参加医保后,携带规定资料前往转入地社保机构申请医疗保险转入;

转入地经办机构受理申请后,对符合当地转移接续条件的,应在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与转出地经办机构联系,生成并发出《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转出地经办机构在收到《联系函》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终止参保人参保手续,以及完成个人账户金额划转;

转入地经办机构在收到《信息表》和个人账户余额后的15个工作日内办结转入手续。

3. 医保和社保跨省转移

7月1日起参加新就业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原就业地同险种缴费年限可合并计算;建立个人账户的,个人账户原则上随其医疗保险关系转移。

继今年1月基本养老关系在全国范围实现跨省转移后,7月1日起,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也将在全国范围内实现跨省转移接续。近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和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四川省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登记管理实施办法(暂行)》,作出相关规定。

按照《办法》,流动就业人员参加新就业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其在原就业地同险种缴费年限可合并计算;建立个人账户的,个人账户原则上随其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此外,农村户籍人员中止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参加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按当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关规定办理申请。

4. 医保能跨省转移吗

(一)适合对象的参保人员

1、参保单位派驻外地工作的;

2、参保的离退休人员长期居住在外地的;

3、在外地就业,以个人或城乡居民身份在参保的;

4、参加未成年人医保,随父、母长期居住外地的;

5、参加城乡居民医保,随子、女长期居住外地的。

(二)办理医疗报备的程序

1、领取或在社保网站上下载《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工作、居住人员情况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

2、按规定填写,并经外地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盖章认定的《申报表》;

3、将填好后《申报表》拿回分工负责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并进行确认。须办理省内异地就医卡的,经审核确认后凭《申报表》到市社保中心稽核科进行登记,然后到社保卡管理科办理全省异地联网卡的制卡手续;

4、办理报备后参保人员的个人社会保障卡不能在使用;参保人员回到须在就医的,应到市社保机构取消医疗报备,从次日起其个人社会保障卡方可在定点医疗机构使用;

5、医疗报备实行有变动就报,未变动就不报的原则。

最后,大家在完成了上述步骤以后,参保人员需要拿着《申报表》到市社保中心柜台确认,最后再到社保卡管理科办理全省异地联网卡的制卡手续。

5. 社保跨省转移包括医保吗怎么办理

目前,社保关系跨省转移尚不支持网上办理。社保转移分为社保转出和社保转入,由参保人原参保地和新参保地两个地方的经办机构分别办理。

办理社保转移时,参保人需凭身份证在原参保地(上海所辖经办机构)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医保参保(合)凭证》,并将该凭证交新参保地(温州所辖经办机构)。中间流程由原参保地经办机构和新参保地经办机构联系完成,参保人无需再跑路。

6. 医保社保能跨省转移吗

城乡居民的社保可以跨省转移,除非你缴纳的城乡居民的吧你的户口发生了变化,那么你呈现居民的这个社保才可以转移,如果你的户口没有发生变化的话,那么你的社保是不可以从其他省转到这个省,或者是从现在这个省转到其他省是不可以的。因为城乡居民的养老保险是必须在自己的户籍所在地来进行缴纳的,如果你没有在户籍所在地缴纳的,那么就不算是城乡居民的养老保险。跨省转移的社保,只有职工社保是可以进行跨省转移的,剩下的社保都是不可以进行跨省转移的。

7. 医社保可以跨省转移吗

  1、医保可以转移到其他城市。

  2、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3、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4、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5、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6、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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